尊敬的陈定辉委员:
您在区政协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老旧小区改造的建议》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在建议中提到的HT3-03-A01、HT3-03-A03这两个地块都已纳入拆迁,然而与HT3-03-A01、HT3-03-A03连成一片的HT3-03-A02却未被纳入拆迁规划。使得连成片的三块地块,变成了零散地块,无疑违背了我区“成街连片、区块整体”的改造理念,如此一来不仅将增加改造成本,且不利于后期社区的长效管理。2020年,我区曾将营角上赣南地调大队地块319户纳入2020年棚户区改造计划,由单位自行改造。但因该地块居民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及资金难以筹集等因素影响,赣南地调大队棚改项目一直无法启动。目前我区已制定了2023至2024年的棚改规划,赣南地调大队不在规划范围内。
下一步,如赣南地调大队HT3-03-A01、HT3-03-A02 、HT3-03-A03三个地块居民有统一的改造意愿,建议继续由单位参照赣州铝厂、801厂等改造模式进行自行改造,相关政策补助我区将积极替改造单位争取。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区老旧小区改造、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赣州市章贡区住房保障安置服务中心
2023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