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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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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区府发〔202045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切实做好政策解读和落实,章贡区发改委会同区政府有关部门研究制定了《若干措施》政策解读,现予发布。

一、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加大事业单位招聘力度,安排不少于30%比例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其中,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比例不低于20%。从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中组织招聘一批村(社区)基层党建宣传和公共服务专岗人员,并将表现突出的优先纳入村书记(主任)后备干部培养。每个镇(街道)统筹开发一批劳动保障协管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弱劳动力、城乡贫困劳动力、“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20201231

操作流程:1.人员招聘:发布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组织考试组织体检、考察、递补、公示和聘用。2.每个镇(街道)统筹开发一批劳动保障协管员、环卫保洁员等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弱劳动力、城乡贫困劳动力、4050”等就业困难群体。

支持额度:无。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人社局、区教体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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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人社局

  

0797-8199234

1567****669

区就业局

  

0797-8123386

1380****194

二、加大援企稳岗力度。对稳定岗位达50人以上且当年新招员工达10%以上、连续稳岗6个月以上的中小微企业,按2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已享受高校毕业生、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以及应对疫情促进商贸企业发展用工补贴的企业,不重复享受此项政策)。鼓励企业在社区设置家政服务网点,对吸纳家政服务从业人员30人以上的,给予每个服务网点2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关于用工补助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前至20201231日。

操作流程:对区工信局认定的中小微企业,稳定岗位达50人以上且当年新招员工达10%以上、连续稳岗6个月以上,按200/人的标准给予企业一次性用工补助。中小微企业填写《章贡区中小微企业用工补助资金申请表》(见附件1、《员工花名册》(见附件2、上年度12月份及2020年度6个月工资发放流水报行业主管部门初审并报区就业局审核,区人社局会同区工信局、各行业主管部门联合会审后,区财政局安排资金,由区人社部门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支持额度:200/人,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10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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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就业局

  

0797-8123386

1380****194

)关于家政网点

政策起止时间:202091日至2022831日。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区属家政服务类企业每年930日前将奖励项目申请及相关佐证材料报区商务局初审,区商务局会同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联审,报区政府审批后由财政拨付奖励资金,区商务局待资金到账后再拨付到企业。

支持额度:2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人社局、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各行业主管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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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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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0797-8199893

1333****658

三、大力提升职业技能。各行业主管部门围绕企业用工需求,以及电商、家政、烹饪、月嫂、护理等市场需求,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完成补贴性培训7700人以上。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20201231

操作流程:培训主体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开班申请,经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开班。行业主管部门监督培训主体向培训对象个人告知有关事项,尤其是享受政府补贴培训的对象条件,严格审核筛选培训对象。培训结束后,行业主管部门对培训主体提供的台账资料以及集中理论授课视频资料进行审核确认并协助培训主体申请培训补贴。

支持额度:按培训项目标准给予补贴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人社局、区职业技能提升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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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就业局

李纾哲

0797-8123367

1597****261

加快就业服务平台建设。对按期完成村(社区)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建设的,给予每个服务站1万元的建设补贴。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20201231

操作流程:在全区开展村(社区)标准化、信息化、便民化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建设,对完成验收的就业创业服务工作站给予每个服务站1万元的建设补贴

支持额度:1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人社局,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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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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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就业局

  

0797-8123312

15070****971

五、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不减”要求,保持扶贫工作队伍稳定,开展相对贫困监测帮扶工作,全面落实贫困户和边缘户扶贫防贫保险,巩固脱贫成果。统筹安排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000万元支持非贫困村的贫困人口脱贫,推进剩余贫困人口“清零”。大力开展消费扶贫,确保全区机关事业单位70%的工会经费用于扶贫消费。实施“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推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统筹推进城镇困难群众脱贫解困,确保小康路上一个不掉队。

)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精准防贫保险。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20201231

操作流程1.案件查勘。保险人接到区扶贫办的转办任务后应迅速开展核查工作并出具核查报告区内3个工作日区外10个工作日内完成核查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核查时间做到每单必查。2.识别反馈。保险人在接到区扶贫办的转办任务后,将在第一时间开展防贫识别工作对被核查人的房屋、家庭收入、重大开支等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并将结果反馈至所在镇(街)3.进行公示。所在、村评议公示无异议的通知保险人发放防贫保险金。保险人负责按标准进行防贫保险金发放并将有关凭证汇总上报所在镇(街)、区扶贫办存档备案。4.赔款发放。保险人应及时将防贫保险赔付金转账至防贫对象所提供的银行账户上应在接到发放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时间但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支持额度:对于非贫低收入户和非高标准脱贫户(即“两非户”)由于因病、因灾(含意外事故)、因学、因赔偿责任、因生产资料损失、危房改造费用补偿、收入损失补偿、见义勇为救助八大因素致贫或返贫的人员,提供每人最高20万元的防贫保障金额。

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

政策起止时间:2020817日起-20221231日止

操作流程结合实际,将工作流程分为两类,一是贫困户、贫困边缘户,二是种养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

1.贫困户、贫困边缘户。按照贫困户实际情况,采用纸质申请方式提交信贷申请,经村、镇、扶贫、推进小组办公室、贷款银行审批后落实振兴贷政策。

2.非贫困户、农业市场经营主体。一般农户、市外引进职业菜农等非贫困户一般采取线上审批的方式,在“农业产业振兴信贷通”小程序提报信贷申请,按小程序审核、审批程序办理。章贡区辖区内的获得认定的市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农业种养殖、加工、销售、运输企业,农民合作社,村级集体经济组织,观光休闲农业经营组织,家庭农场)必须线上申请,审批流程为“主体扫码申请贷款→银行贷前调查、原有信贷余额审查→乡镇审核→县级业务部门审核→县级推进小组联审”。

支持额度:具体投信额度由合作银行根据各类贷款对象的产业发展资金需求、承贷能力和授信管理要求等评定。

1.建档立卡贫困户、贫困边缘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万元/户。

2.未达到种养大户条件的一般农户、市外引进的职业菜农(含食用菌)的最高授信额度为10万元/户。

3.种养大户的最高授信额度为30万元/户。

4.新型农业市场经营主体的最高授信额度为300万元/户。

5.农业产业化市级龙头企业的最高授信额度为500万元/户,农业产业化国家重点龙头企业、省级龙头企业或上年度营业收入5亿元以上的企业最高授信额度为1000万元/户。

贷款利率: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

非贫困户:1年(含)期以内贷款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不高于100个基点,1-5年(含)期贷款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不高于200个基点;

农业市场经营主体:1年(含)期以内贷款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不高于50个基点,1年一5年(含)期贷款执行人民银行最新发布的LPR贷款利率加点不高于100个基点。

财政贴息:区级财政按季贴息。借款人按月先行支付贷款利息,区级财政根据每季度贷款发放和贷款展期情况,审核拨付财政补贴。

1.建档立卡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由区级财政给予100%贴息;贷款时属建档立卡贫困户或贫困边缘户、全面脱贫前正常退出贫困户和贫困边缘户名单的,20211231日前按100%贴息政策执行,202211日后,按非贫困户标准进行贴息;

2.非贫困农户贷款:由区级财政给予50%贴息;

3.农业市场经营主体贷款由区级财政给予贴息,其中500万元以下(含500万元)部分给予30%贴息,500-10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给予20%贴息。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扶贫办、区农业农村局、区人社局、区商务局、区金融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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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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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精准办

0797-8199354

1587****595

六、加快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对列入改造计划的老旧小区,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完善水、电、路、气、下水道、充电桩、电梯、垃圾分类、停车场、养老、体育设施等城市功能,打造老旧小区改造“章贡样板”。

政策起止时间:2019-2025年。

操作流程:住建部组织当年计划实施项目摸底;计划表由住建、发改、财政三部门盖章并提供政府财政承受力报告上报省厅;发改口组织重大项目库入库;住建、发改、财政三部门联合行文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财政口争取住房保障性补助切块分配支持;包装项目争取老旧小区项目专项债融资;设计、立项、审批后启动项目招投标;街道做业主组织实施当年改造项目;拨付资金,按时完成改造任务。

支持额度:发改口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标准按不高于每户2万或基础设施投资的90%取小。财政口保障性住房补助资金按全市获得的切块资金,由市住建局提出意见,市财政拨付区财政,补助标准每年不固定,按往年获得资金约5000/户。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住建局、区房管局、区城管局,有关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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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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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住建局

易  琨

0797-8227098

18707****498

七、实施中小企业成长行动。对当年被认定为“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对当年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及建筑业企业,按8万元/户标准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起止时间:“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202011日起至上级通知停止执行止;入规上户奖励:202011日至20201231日。

操作流程:1.统计局核实奖励企业和拨付资金;2.资金拨到到行业主管部门;3.行业主管部门受理企业申请;4.拨付资金到企业。

支持额度:“专精特新”企业、“小巨人”企业和单项冠军企业按上级奖励标准给予1:1配套奖励;新增规模以上工业、服务业及建筑业企业,按8万元/户标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工信局、区科技局、区统计局、区商务局、区发改委、区住建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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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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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码

区工信局

焦晓娜

0797-7306787

17307****664

八、帮助中小微企业融资纾困。落实普惠小微企业贷款贴息、延期、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政策,力争全年普惠型小微贷款融资成本较同期下降0.5个百分点以上。强化融资担保支持,对符合银行信贷条件、贷款额100万元以下且贷款用于缴纳租金或发放工资的小微企业,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给予担保支持,期限一年,年内暂免担保费,到期不再续贷。

政策起止时间:2020831-2021831

操作流程:企业申请贷款额度100万元以下且贷款用于缴纳租金或发放工资的,先与银行沟通担保方式(区属平台公司免抵押担保),银行尽调后符合授信条件,再向区属平台公司(赣州五驱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申请贷款担保,经审查符合条件并受理后提交至银行,银行授信放款。

支持额度:根据贷款额确定,贷款额为100万以下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金融局、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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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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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公司

  

0797-8281017

1537****797

九、支持特色街区建设。每个镇(街道)必须打造一条夜间经济特色街区,对特色明显、引流效果好的,按其美化、亮化、绿化改造工程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街区运营主体一次性补贴,单个特色街区运营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政策起止时间:202091日起至2023831日止

操作流程:特色明显、引流效果好的的区级以上特色街区项目完工且正常运营后,由街区运营主体向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务局组织涉及的有关部门联审后报批,由区商务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支持额度:特色街区自政策发布之后新建的美化、亮化、绿化改造工程项目实际投资额的20%给予街区运营主体一次性补贴,单个特色街区运营主体补贴最高不超过20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商务局、区住建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文旅公司,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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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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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商务局

郭昌键

0797-8199893

1376****399

十、有序发展地摊经济。在不占用绿地、通道、盲道且不影响交通秩序、食品安全,不造成油烟、噪声、废水污染或其他扰民行为的前提下,鼓励各镇(街道)开辟临时占道经营摊点摊区,有序规范发展地摊经济。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至上级通知停止

操作流程:开辟地摊经济点位的运营主体向所在镇(街道)提出申请镇(街道)联合区城管局、区市监局、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等部门前往现场点位勘察开辟地摊经济点位的运营主体借助微信公众号平台、摇号抽签、出台具体点位管理规定等公开透明的方式面向社会发布摊区地点、摊主招募方式、报名期限、摊点数量、经营品种、经营时段、管理主体等信息,摊区摊位经营户名录(含摊区地址、摊位数量、经营品类,具体摊位经营者姓名及联系电话、摊位编号、准入期限等信息)报所在镇(街道)进行备案后,统一报区城管局汇总运营主体加强对地摊经济点位的规范管理,接受政府及其部门单位监督。

支持额度:无。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市监局、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区文旅公司、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各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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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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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城管局

黄继霞

0797-8160092

1770****626

十一、支持直播经济发展。大力引进和培育网红直播企业、网红主播;对年纳税额度20万元以上或服务性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直播平台企业,按地方实得部分的80%给予一次性奖励。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起至20221231日止

操作流程:申报企业于每年228日前提交上年度申报材料年纳税额度20万元以上或服务性收入200万元以上的直播平台企业向区商务局提交申报材料,区商务局组织涉及的有关部门联审后报批,由区商务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

支持额度:按地方实得部分的80%给予一次性奖励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有关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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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商务局

吴文琴

0797-8199930

1357****833

十二、对重点服务行业实行电价补贴。加大扶持疫情期间受冲击较大的服务行业,降低企业用电成本。202091日至1231日,按0.02/度电的标准,对影院、景点景区、文化、冷链物流行业中的重点企业,以及区属规上商贸企业、2000m2以上大型商超和商业综合体进行补贴,单个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此前已按《关于有效应对疫情促进商贸服务业平稳发展九条措施的通知》(区府办字〔20207号)文件享受3-5月水、电、气费20%补贴的企业不再享受此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202091日至20201231

操作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2021115日至30日向行业主管部门提交202091-1231日实际发生的缴纳电费凭证(含供电公司出具的逐月电费和度数清单)及税款完税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等相关资料及申报表,行业主管部门(单位)负责企业奖补的申报受理、资料收集及资料初审,于2021130日前将初审合格的盖章签字版申报表提交区发改委,区发改委召开联审小组会议完成对资料的审核并对扶持奖补金额提出意见2月底前区发改委完成申报资料的收集汇总,组织涉及的行业主管部门和区财政局等部门联审后报批,区财政局对申报奖补资料进行复核,对扶持奖补资金拨付提出意见报区政府,区政府审批同意后,由区财政局拨付补贴资金至行业主管部门,再由行业主管部门拨付至相关行业企业。

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各行业主管部门界定,具体为区文广新旅局负责影院、景点景区、文化行业重点企业,区交通运输局负责冷链物流行业重点企业,区商务局负责区属规上商贸企业、2000m2以上大型商超和商业综合体。

支持额度:0.02/度电的标准补贴,单个企业补贴资金不超过20万元,且不超过当年度在我区纳税的区财政实得部分。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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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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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文广新旅局

钟晓明

0797-8199304

1387****213

影院、景点景区、文化重点企业

交通运输局

李  茜

0797-5553635

1397****352

冷链物流重点企业

商务局

伍佳慧

0797-8199930

152****864

规上商贸企业、2000m2以上大型商超和商业综合体

发改委

  

0797-8199267

1807****608

牵头汇总重点服务行业电价补贴情况

十三、提升粮食安全保障能力。加大粮食生产奖补力度,按《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区府办字20209号)及《关于切实做好防止耕地抛荒发展粮食生产的通知》(区府办字202010号)文件精神,对新购置农机国家补贴的基础上按10%给予补助。对种粮大户及合作社给予每亩2000元贷款贴息奖补。对流转一年以上(含一年)未耕作抛荒的土地,无偿收回土地经营权。全面落实粮食收购政策,提升区级储备粮和应急成品粮油储备规模,增加区级动态管理粮食储备,推进区级粮食仓储设施改造提升,实现粮库智能化管理。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20201231

操作流程:以村为单位申报、镇政府组织验收、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区财政拨付奖补资金。

支持额度:1000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有关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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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农业农村局

赖国荣

0797-8199623

1380****206

十四、加强主要农产品供应保障。设立村集体经济信贷通,发展农业产业,壮大村集体经济。对发展大棚蔬菜和食用菌,建设多连栋钢架大棚、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的,分别按26000/亩、31000/亩进行奖补,旧棚换新膜按600/亩进行补助;高标准农田地块新建钢架大棚10亩及以上,给予30/亩一次性有机肥采购奖补;创建富硒蔬菜(含食用菌)品牌给予2万元/个奖补。

关于村集体信贷通

政策起止时间:2020313起至上级通知停止执行止。

操作流程:贷款申请对象对照贷款条件准备好贷款申请资料,交所在镇(街道)农业农村局联合审核。合作银行机构收到经农业农村局及镇(街道)审核后的贷款申请后,及时安排人员开展实地调查,根据贷款申请对象的借款用途、还款能力等情况确定具体授信额度。合作银行机构发放贷款后,于每月结束后次月5日前,将贷款发放情况汇总至农业农村局财政金融工作局报备

支持额度:贷款金额根据项目需求确定,每个村申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有关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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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农业农村局

苏熙磊

0797-8199779

1997****699

关于蔬菜政策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20201231

操作流程:以经营主体为单位向镇政府申报,由镇政府组织初步验收,区农业产业化经营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复核、区财政拨付奖补资金。

支持额度:对发展大棚蔬菜和食用菌,建设多连栋钢架大棚、顶部竖式通风型连栋钢架大棚的,分别按26000/亩、31000/亩进行奖补,旧棚换新膜按600/亩进行补助;高标准农田地块新建钢架大棚10亩及以上,给予30/亩一次性有机肥采购奖补;创建富硒蔬菜(含食用菌)品牌给予2万元/个奖补。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社、区财政局,有关镇(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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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农业农村局

赖国荣

8199623

1380****206

十五、鼓励工业企业上台阶。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缴税金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操作流程:企业申报;区工信局受理;部门联审;区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支持额度:对当年营业收入首次突破10亿元、20亿元、30亿元、50亿元的工业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20万元、30万元、5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上缴税金首次突破1000万元的工业企业,给予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工信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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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工信局

张丹

0797-7306780

1877****757

十六、鼓励企业提高亩产效益。经综合评价亩产效益评定为A类的企业,优先给予项目支持和资源倾斜,重点保障其信贷需求,区级担保机构优先服务并对其技改融资担保费由区级财政补贴50%;对新入驻承租国有资产标准厂房的A类企业,其租金给予50%的优惠。经综合评价亩产效益评定为C类、D类的规上工业企业,作为限制用能的对象,不予核准或备案与原产能相同(近)的新建项目用地。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起至20201231日止

操作流程:区工信局牵头评定企业亩产效益;企业申报;区工信局受理;部门联审;区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支持额度:A类企业区级担保机构优先服务并对技改融资担保费由区级财政补贴50%;对新入驻承租国有资产标准厂房的A类企业,其租金给予50%的优惠。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金融局、区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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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工信局

张丹

0797-7306780

1877****757

十七、支持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产品。支持企业扩大区内采购,协同复工复产,稳定供应链产业链,对区内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年采购金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起至20211231日止。

操作流程:企业申报;区工信局受理;部门联审;区政府审批;拨付资金。

支持额度:对区内企事业单位采购区内工业企业生产的产品年采购金额累计1000万元以上的关联交易除外,按新增采购额的0.5%给予采购企业奖励,单个企业每年奖励总额不超过100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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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工信局

钟媛

0797-8199171

1597****807

十八、支持外贸企业发展。由区财政设立总规模500万元的外贸企业出口退税周转金。对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生产型企业,全年实现自营出口或内销增长达5%以上的,每增长1个百分点给予1万元人民币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30万元;对年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贸供应链企业,按当年结汇额每100万美元奖励1.6万元人民币的标准进行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申请出口退税周转金

政策起止时间:2020831日至出台另行规定止。

申请条件须同时满足

1.在我区境内注册的自营出口企业,出口数据纳入我区统计,在税务部门进行出口退税备案,同时在银行设有纳税专用账户。

2.生产企业有固定的生产场所(外贸公司有固定的办公场所),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经营管理规范,成长性较好。

3.自营出口业务的企业财务管理体制健全,收汇和退税合理正常,有稳定清晰的产品、资金或贸易的商品。

4.接受商务、财政部门监督,银行信用较好,无不良贷款记录,无偷税、骗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操作流程:

区五驱担保公司收到企业申请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会同区商务局、区财政局联合审批并作出准予使用出口退税周转金或不准予使用出口退税周转金的决定。单笔出口退税金额5万元(含)以上的自营出口企业,可按不超过出口退税金额的70%申请出口退税周转金。出口退税周转金使用期限为商品出口日期至税务部门退税到账日期,最长期限为六个月(含),单个企业原则上最高不超过50万元。使用出口退税周转金的企业如因自身原因导致不能退税的, 在收到区五驱担保公司发不予退税通知书之日起,10日内归还出口退税周转金使用资金和缴纳使用费。(具体申请流程待《章贡区出口退税周转金管理使用暂行办法》后公布)

支持额度:退税周转金全区总额500万元。

外贸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或内销增长奖励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出台另行规定止

申请条件:

在我区境内注册的外贸生产型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出口数据纳入我区统计。

全年实现自营出口或内销增长达5%以上。

操作流程:

企业向区商务局递交《章贡区企业资金奖励申请表》及相关凭证;区商务局初审;报区政府审批;区财政局资金拨付;区商务局拨付至申请企业。

支持额度:外贸生产型企业自营出口或内销增长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30万元。

外贸供应链企业出口奖励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出台另行规定止

申请条件:

1.在我区境内注册的外贸供应链企业,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出口数据纳入我区统计。

2.全年实现出口额1000万美元以上

操作流程:

1.企业向区商务局递交《章贡区企业资金奖励申请表》及相关凭证;2.区商务局初审;3.报区政府审批;4.区财政局资金拨付;5.区商务局拨付至申请企业。

支持额度:外贸供应链企业出口奖励单个企业奖励不超过50万元。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区五驱担保公司、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商务局

蔡  锟

0797-8199895

1508****723

十九、加大出口信保支持力度。对外贸出口企业通过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进行融资的,给予不超过融资额20%的贴息支持,单个企业享受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且所享受省、市、区补贴不超过当期融资利息的总额;对外贸企业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给予不超过实缴保费10%的保费补贴,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区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购买海外买家资信报告、限额调查等资信服务。

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贴息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出台另行规定止

申请条件:

1.在我区境内注册的自营出口企业,出口数据纳入我区统计,已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申请保单融资。

2.已所享受省、市、区补贴不超过当期融资利息的总额。

操作流程:

1.企业向区商务局递交《章贡区企业资金奖励申请表》及相关凭证;2.区商务局初审;3.区财政局复核;4.报区政府审批;5.区财政局资金拨付;6.区商务局拨付至申请企业。

支持额度:出口信用保险保单融资贴息单个企业享受支持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出台另行规定止

申请条件:

1.在我区境内注册的自营出口企业,出口数据纳入我区统计,已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并申请保单融资。

2.已所享受省、市、区补贴不超过当期融资利息的总额。

操作流程:

1.企业向区商务局递交《章贡区企业资金奖励申请表》及相关凭证;2.区商务局初审;3.区财政局复核;4.报区政府审批;5.区财政局资金拨付;6.区商务局拨付至申请企业。

支持额度: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保费补贴单个企业享受补贴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海外买家资信报告、限额调查等资信服务

政策起止时间:202011日至出台另行规定止

申请条件:

1.在我区境内注册的自营出口企业,出口数据纳入我区统计。

2.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申请查询海外买家资信报告、限额调查等资信服务。

操作流程:

1.企业向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申请查询海外买家资信报告、限额调查等资信服务;2.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向区商务局报备;3.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江西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

支持额度:区财政每年安排3万元专项资金购买海外买家资信报告、限额调查等资信服务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商务局

蔡  锟

0797-8199895

15083****723

二十、加大基层保障力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统筹力度,全力克服收支矛盾,将保基层运转支出放在资金安排首位,不折不扣保障好人员经费,按时足额发放工资。及时调整年内难以支出或无法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对一些可分年度实施、无硬性考核要求的项目,暂缓推动或降低当年度投资规模。

政策起止时间:自政策发布之日起。

操作流程:基层在运转支出方面存在问题,及时向区财政局对口业务股室反馈,对口业务股室按程序及时予以解决。需区级层面解决的,及时报送区政府协调解决。收回年内难以支出或无法按原用途使用的资金,压减非急需项目资金。继续优化支出结构,加大基层保障力度。

支持额度:保障基层运转。

牵头部门及组织实施单位:区财政局

政策咨询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单 位

姓 名

办公电话

手机号码

区财政局

彭  聪

0797-8195896

1340****6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