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字〔2018〕49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青峰药谷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赣州青峰药谷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已经2018年5月15日区政府五届二十二次常务会议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28日
赣州青峰药谷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扶持政策(试行)
为促进我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鼓励更多优质项目尽早落户投产见效,特制定如下扶持政策:
一、扶持对象
经批准同意新入驻青峰药谷医疗器械产业园、科创城,或利用闲置低效厂房从事三类、二类医疗器械生产的项目。
二、扶持措施
(一)租金补贴:给予前三年租金补贴,单个项目每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二)装修补贴:给予1000元/平方米的厂房及实验室装修补贴,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三)税费补贴:经批准购买厂房的,在资产转让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按税法规定入驻企业承担部分,给予区财政实得部分100%的税费补贴。
三、附则
(一)本办法由区经信委和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二)本办法自2018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时间至2019年12月31日止。此前发布的相关政策与本办法不符的,以本办法为准。
附件:章贡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附件
章贡区医疗器械产业发展扶持资金申请表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联系电话:
企业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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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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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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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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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 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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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主营业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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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度上缴税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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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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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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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 (项目) 简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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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事项 及理由 |
法人代表(签字): (企业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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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审部门意见(联审会议时签字) |
区经信委(签字):
年 月 日 |
区财政局(签字):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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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高新区管委会(签字):
年 月 日 |
区科技局(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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