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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2020年出台的十六条举措,本次《关于医保支持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实施意见》二十项具体举措有何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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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三个拓展”。拓展中医类医保定点机构范围,支持将提供中医服务的康复医院、安宁疗护中心、护理院等纳入医保定点机构范围;拓展异地就医结算定点中医医疗机构范围,支持将异地就医结算定点机构从二级及以上综合类中医定点医疗机构拓展为中医类定点医疗机构;拓展中医“互联网+”服务,支持将中医医疗机构提供的“互联网+”服务纳入医保支付范围。

二是“三个支持”。支持同一中药饮片的不同炮制品,特别是樟树帮、建昌帮等江西特色“赣味”饮片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药院内制剂,经国家或我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在定点医疗机构之间调剂使用后,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支持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特别是热敏炙等特色和新增医疗服务项目,纳入我省医保支付范围。

三是“三个倾斜”。对中医新技术予以倾斜,开辟新增项目价格审批绿色通道;对中医药服务在支付方式改革中予以倾斜,在实施以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中,适当提高其权重系数和分值;安排总额预算时对中医医疗机构予以倾斜。

四是“三个鼓励”。鼓励引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鼓励中医医疗机构牵头组建医联体(医共体),推动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到基层;鼓励中医医疗机构开展日间中医医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