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章贡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土地公告
章贡区2022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于2022年12月29日经省政府依法批准。现将依法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批准文号
所涉地块批准文号为:赣土批字〔2022〕386号。
二、规划用途
征收土地规划用途用于城镇住宅、城镇道路、交通场站、公园绿地项目建设。
三、征地位置
(一)土地座落:章贡区水东镇红星村,水西镇水西村(具体征收范围见征地红线图)。
(二)所在图幅:涉及G50G050015、G50G052015、G50G052016等三幅图。
四、被征地权属单位
本次征收章贡区水东镇红星村,水西镇水西村等村民小组的土地(以现场调查确认结果为准)。
五、征地面积
本次征地总面积约452.59亩(以现场调查确认面积为准)。
六、征地补偿标准和补偿费用
征地补偿标准按照《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执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附件相关标准执行。
七、安置政策
按照《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中心城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发〔2017〕1号)等精神执行。
八、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28日至2023年3月14日。
九、补偿登记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20日内,上述征收土地范围内的集体经济组织、农户或其他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利证书、征收土地协议等证明材料到水东镇人民政府,水西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手续。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