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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农业农村局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请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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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请指南

根据农业农村部科技教育司印发的《高素质农民培训规范(试行)》和省农业农村下发《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全省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现将有关2021年度高素质农民培训机构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以做好高素质农民培训工作为目标,按照“自主申报、县级认定、市级备案”的程序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择优遴选一批培训机构和实训基地承担我区2021农民培训任务

二、申条件

(一)热衷培训事业。机构愿意承担农民培训任务,主动接受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管和管理,严格遵守农民培训各项政策规定

保障条件良好。机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固定的课堂集中教学场所及配套设施设备,具有承接单期50人以上培训班的能力,具备培训必须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兼职教师队伍;有3个及以上的实训基地,实训基地须是一定规模和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现代农业园区、农业龙头企业、农业科技示范基地等,具有满足50人以上农民常年或季节性实训需要的设施设备和实训场地,具备承担实训需要的指导老师或讲解人员

管理水平较高。机构有健全的管理规章制度,较强跟踪培养的组织能力实践培训经验,能运用现代化手段开展培训的能力实训基地有健全的管理制度和独立的财务核算制度,示范引领作用大

带动能力较强。培训机构具有承担培训的经历,尤其是农业培训,参训学员通过机构的培训、跟踪服务等取得较好效果,创业兴业能力明显提升,种养效益明显提高,在当地现代农业和乡村振兴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

(五)没有不良记录。

三、申程序

)提交材料培训机构自愿向区农业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具体情况包括:2021年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附件1纸质档和电子档,组织机构代码证和单位法人证书、企业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以上申报资料一式份。

)区级认定由区农业农村评估,择优选拔确定1培训机构

公示备案农业局对审批的培机构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填写《2021年农民培训机构备案表》,报市农业农村备案

四、受理单位和咨询电话

受理部门:章贡区农业农村章贡区区政中心东19楼1907室

(二)联系电话0797-8199225

附件:2021年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附件1

 2021年农民培训机构申报表

机构名称

所属部门

法人代表

单位类型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一、培训机构情况:

(包括机构性质、师资队伍及培训场所、实训基地等设施设备条件,以及开展农民教育培训工作等情况)

二、有关证明材料:

(培训机构需提供单位法人证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相关资质证明和从事农民培训工作的业绩等其他证明材料。列明所提供的相关材料,复印件请附后。)

机构推荐意见:

(公章)                            

                   

农业农村部门审批意见:

(公章)                  

               年     

(注:一个培训机构填写一张,填写不下的内容请附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