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我区区域内,从事农业畜禽养殖场户和畜禽无害化处理企业。
二、补贴范围
通过无害化处理的病死畜禽。
三、补贴标准
按照《省财政厅 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动物防疫等 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赣财农〔2017〕32 号) 要求,我区养殖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标准平均 80 元/头的标准。
四、申请程序
申报人携带相关资料去往章贡区农业农村局(阳明路26号A118)农业技术推广中心提出补贴资金申请,或通过"江西省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平台"提出补贴资金申领事项。
五、申请材料
申请人自主到区农业农村局办理畜禽病死无害化处理补贴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有效身份证明(个人凭身份证,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凭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
2.养殖档案;
3.无害化处理申请表及照片;
4.社会保障卡账号或农商银行账号;
六、咨询电话
0797-7386002
七、受理单位
章贡区农业农村局
八、办理时限
2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