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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霸”类恶势力犯罪典型案例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4-25 15:52:27 字号:
  基本案情

  2016年10月至2017年12月期间,以邓正平为首,黄胜、陈代凯、黄宏、刘斌、吴联财等人为成员的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章贡区水东镇马祖岩村范围内拦截货车并迫使被害人按经过的车辆数量向其支付“过路费”,邓正平等人还多次到马祖岩村的数个工地,以威胁、恐吓等方式阻挠工人施工,甚至是以殴打、砍伤工程承包人的方式,逼迫工程承包人支付“保护费”,或者是与其合作工程乃至逼迫其退出工程。同时,邓正平还以威胁的方式多次阻挠马祖岩村的某处工程施工,最终达到了强制入股的目的。

  裁判结果

  2019年6月5日,章贡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故意伤害罪、强迫交易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邓正平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万元。对其他5名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分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二个月至一年九个月,并处罚金。责令被告人邓正平、黄胜退赔违法所得,返还各被害人;继续追缴被告人陈代凯的违法所得,依法没收,上缴国库。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上诉,市中级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

  本案是“村霸”类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以邓正平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以敛财为目的,横行乡里、称王称霸,通过暴力、威胁的方式阻挠施工、索要“过路费”、强揽工程、强行入股,迫使被害人退出工程,严重扰乱经济和社会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该案的依法处理,进一步巩固了农村基层政权,维护了市场经济秩序,优化了工程建设领域营商环境。(区扫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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