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专题专栏 > 扫黑除恶在行动

坚决打击恶势力犯罪集团

来源: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0-05-13 18:03:23 字号:
  【基本案情】2016年10月以来,邓某平将黄某某、陈某某、黄某某、刘某某、吴某某等人经常纠集在一起,采取暴力、威胁、恐吓等手段,在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马祖岩村范围内强揽工程、强行入股,多次实施寻衅滋事、强迫交易等违法犯罪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

  【裁判结果】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于2019年6月4日作出一审判决,以寻衅滋事罪、强迫交易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罪名分别判处等邓某平等9人有期徒刑十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七万元至一万元不等。部分被告人上诉后,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9年8月21日作出二审裁定,对一审判决予以维持。

  【典型意义】 随着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的推进,农村迎来了项目建设的高峰,而少数不法分子瞄准了这个“商机”,不愿意通过签约、招投标等方式公平参与市场竞争,而是通过阻工、滋事、暴力、煽动群众闹事、强拿硬要等手段,来达到强揽工程非法攫取利益的目的。此类案件的宣判,有助于维护农村项目建设市场秩序,净化农村建设施工环境。(区检察院)

  ◆为推进我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依法严惩涉黑涉恶违法犯罪及其背后的“保护伞”“关系网”,特向全区人民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请掌握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的群众,积极向区扫黑办举报,我们将严格为您保密。同时,对提供经查证属实线索的人员,区扫黑办将依照有关规定予以5000元—50000元不等奖励。

  举报电话:0797-8236110(区扫黑办)

  0797-8303306(市公安局章贡分局扫黑办)

  来信来访地址:章贡区钨都大道6号市民中心C区424邮编:341000

  举报邮箱: zgq_zfwzfjds@ganzhou.gov.cn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文章关键词:
分享到:
在线咨询
赣服通
赣服通【支付宝扫一扫】
公众号
章贡发布微信
公众号
章贡区人民政府发布
手机网站
扫描访问手机网
在线访谈
民意征集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