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2JX202104280056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来源:区政府办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5-04 09:51:38 字号:

X2JX202104280056案件处理情况报告

一、交办信访件事项

举报人对X2JX202104110031回复不满,1.在阳台检测噪音时,企业机器未开启,且要求在工厂门口进行检测被拒绝,认为违反了《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要求;2.依据《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荷包塘34号用途是二类居住住宅用地,不可开办工业,但目前是非住宅用途。《规划》指出“本次河套老城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全部进行置换,河套老城区内不再保留工业用地”。认为钢窗厂改制发生在25年前,与此事无关。

二、交办信访件

属第二十二批,由章贡区委、区政府承办,429日收到,53日办理反馈。

三、信访件诉求

希望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荷包塘34号赣州市胜和印刷、赣州市新希望印刷搬离居民集中区。

四、被举报对象基本情况

赣州市胜和印刷厂(法人代表:方小萍,营业执照最新登记日期为2020年3月16日,并于2020年4月27日在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了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位于章贡区赣江街办荷包塘34号印刷厂内共有3台印刷机器,1台平压压痕切线机,生产使用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泗联牌油墨等材料,年使用量约为40公斤。

赣州市新希望印刷厂(法人代表:查良信,营业执照最新登记日期为2001年4月11日,于2020年 5月在赣州市行政审批局办理印刷经营许可证,有效期为3年)位于章贡区赣江街办荷包塘34号,于2020年1月搬迁到此,共有1台印刷机器,1台平压压痕切线机,生产使用上海油墨泗联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油墨材料,年使用量约为30公斤。

两家印刷厂规模较小、设备少、生产量低,实为微型印刷点。

调查核实情况

接到交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2021年4月30日上午9点由章贡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消防大队、赣江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时,胜和印刷每天只有一台机器在生产,新希望印刷厂已停产整改。当初投诉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投诉人要求在其荷包塘1栋304室家中阳台噪声进行了监测,当时该印刷厂未在生产,但执法人员要求胜和印刷点和新希望印刷开启正常生产时的机器,最终检测结果为45分贝。2021年4月28日我区再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噪音监测规范对该区域厂界(钢窗厂已改制,本次监测以印刷厂车间为厂界)东、南、西、北面处1米处噪音进行了现场监测,江西亿科泰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江西亿科检字〔2021〕第W04260号)显示,以上监测点昼间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允许排放限值。经走访楼栋及周边其他居民,未感觉到明显生产噪声源。

2、胜和印刷、新希望印刷生产车间原为赣州市钢窗的砖混结构厂房,厂房面积264.89,原规划用途为非居住,赣州市钢窗改制后厂房转售给私人,但规划用途未改变。

六、存在问题

问题部分属实。

七、处理整改情况

1、已按照噪音监测规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胜和印刷、新希望印刷厂界噪音进行布点监测。

2、督促胜和印刷、新希望印刷厂严格在工作时段(上午8:00至12点和下午2:30至18:00时)进行生产,严禁夜间生产扰民。

3、督促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加装密闭设施,加强操作人员培训,规范操作生产设备,更换产生噪音大的机器,减少噪声产生,防止噪音扰民。

八、问题解决情况

1、重新规范布点后的监测结果(江西亿科检字〔2021〕第W04260号)显示,胜和印刷厂界监测点噪音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允许排放限值。

2、胜和印刷厂已按要求调整生产时间,正在采购密闭隔音材料和更换产生噪音大的机器,按计划加装密闭设施;新希望印刷厂已于4月20日停产整改,正在采购密闭隔音材料和更换产生噪音大的机器,按计划加装密闭设施。

九、向社会公开情况

5月4日在章贡区政府网站公开。

十、其它需要说明的情况

该问题反映未在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和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转办信访件反映过

附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员会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4日

(经办人:梁云山      联系电话:13097165961)


附表:

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边督边改情况个案统计表

2021年53

个案编号

已办结

是否

责令整改

是否

立案处罚

罚款金额

是否

立案侦查

拘留(人)

约谈

问责

属实

基本属实

部分属实

不属实

(万元)

行政

刑事

(人)

(人)

X2JX202104280056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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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信访举报转办和边督边改公开情况一览表
(第二十二批 2021年5月3日)

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整改情况

是否办结

责任人被处理情况

承办单位

14

X2JX202104280056

举报人对X2JX202104110031回复不满,1.在阳台检测噪音时,企业机器未开启,且要求在工厂门口进行检测被拒绝,认为违反了《工业企业厂界噪音排放标准》要求;2.依据《赣州市河套老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荷包塘34号用途是二类居住住宅用地,不可开办工业,但目前是非住宅用途。《规划》指出“本次河套老城区内的现状工业用地全部进行置换,河套老城区内不再保留工业用地”。认为钢窗厂改制发生在25年前,与此事无关。

赣州市章贡区

噪音

接到交办件后,我区高度重视,2021年4月30日上午9点由章贡生态环境局牵头,联合消防大队、赣江街道办事处、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工作组,赴现场进行调查核实,调查情况如下:
1、现场检查时,胜和印刷厂每天只有一台机器在生产,新希望印刷厂已停产整改。当初投诉时,聘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应投诉人要求在其荷包塘1栋304室家中阳台噪声进行了监测,当时该印刷厂未在生产,但执法人员要求胜和印刷点和新希望印刷厂开启正常生产时的机器,最终检测结果为45分贝。2021年4月28日我区再次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噪音监测规范对该区域厂界(钢窗厂已改制,本次监测以印刷厂车间为厂界)东、南、西、北面处1米处噪音进行了现场监测,江西亿科泰克环境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监测报告(江西亿科检字〔2021〕第W04260号)显示,以上监测点昼间未超过《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允许排放限值。经走访楼栋及周边其他居民,未感觉到明显生产噪声源。
2、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生产车间原为赣州市钢窗厂的砖混结构厂房,厂房面积264.89,原规划用途为非居住,赣州市钢窗厂改制后厂房转售给私人,但规划用途未改变。

部分属实

1、已按照噪音监测规范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对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界噪音进行布点监测。
2、督促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严格在工作时段(上午8:00至12点和下午2:30至18:00时)进行生产,严禁夜间生产扰民。
3、督促胜和印刷厂、新希望印刷厂加装密闭设施,加强操作人员培训,规范操作生产设备,更换产生噪音大的机器,减少噪声产生,防止噪音扰民。

阶段性办结

赣州市章贡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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