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开展中心城区社区蔬菜便利店建设项目验收工作的通知》要求,2021年1月14-15日,由市、区两级商务部门组成联合验收小组对我区2017年、2018年、2019年下半年社区蔬菜便利店建设项目第三年度、第二年度、第一年度社区蔬菜便利店建设项目分别进行实地验收。现将补助情况汇总如下:
一、补贴依据
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蔬菜便利店建设方案》(赣市府办字[2015]131号)、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心城区社区蔬菜便利店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市财建字[2015]133号)规定:自开业之日起,由市、区财政给予中心城区蔬菜便利店36个月房租费补助,其中:河套老城区(含站北区)、章江新区、其他区域分别按照每平方米每月均价128.5元、115.3元、62.8元的60%进行补助,单个门店奖补资金不超过35万元,补助资金市、区两级财政各承担50%。
二、会审结果
根据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中心城区蔬菜便利店建设方案》(赣市府办字[2015]131号)、赣州市财政局、赣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中心城区社区蔬菜便利店发展专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赣市财建字[2015]133号)、《赣州市中心城区社区蔬菜便利店建设标准规范》(赣市商务建字[2015]27号)等文件,符合奖励政策条件的蔬菜便利店企业共有6家,市、区两级奖励金额共计125.782096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补贴金额(元)
1 赣州玖玖旺超市有限公司 104973.20
2 江西省一百分供销连锁有限公司 106534.40
3 江西东阳农产品有限公司 83980.40
4 江西省岭溪百货有限公司 644943.56
5 嘉创(赣州)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233333.40
6 赣州景峰农业发展有限公司 8405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