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决定免去:
宋继忠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蔡清芳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沙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郭晓华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丽娜、揭林文、谢文海、李明炯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
赣州市章贡区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3日决定免去:
宋继忠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蔡清芳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沙石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郭晓华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少年审判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王丽娜、揭林文、谢文海、李明炯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1年1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