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来源:章贡区人大 发布日期:2021-12-30 10:59:13 字号:
主要职责:

1.审议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交付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议案;

2.负责预算审查工作,初步审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纲要和年度计划草案、财政预算和决算草案,向区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或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

3.初步审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五年规划实施中期评估情况的报告及调整方案草案,初步审查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的调整方案草案,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审查报告;

4.对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提出调研报告;

5.提请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专项工作报告;

6.对全区财政经济方面的重大事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重大问题进行调研,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主任会议报告;

7.协助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并向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

8.对区人民政府作出的有关财政经济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

9.加强与省、市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外地以及本市县(市、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联系;

10.承办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及主任会议交付的其他事项。

对口联系单位(12个):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区财政局、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审计局、区统计局、区金融服务中心、区行政审批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赣州市章贡区税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