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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知多少?

来源:区民政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1-07-26 14:37:39 字号:

7月25日至7月31日,我区纪检监察系统将开展“信访举报宣传周”活动。
关于纪检监察信访举报知识你知道多少呢?

一、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受理范围
(一)纪检监察机关依规依纪依法,按照管理权限分级受理下列信访举报:
1.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批评建议。
(二)纪检监察机关对下列反映事项不予受理:
1.已经或者依法应当通过诉讼、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等途径解决的。
2.依照有关规定,属于其他机关或者单位职责范围的。
3.仅列举出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名称但无实质内容的。
二、信访举报注意事项
1.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按照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受理,对于党的组织关系在地方、干部管理权限在主管部门(如:市公安局章贡分局及其下属各派出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赣州章贡生态环境局等)的检举控告,请向有关主管部门纪检监察机关反映。
2.对于纪检监察机关已经受理、正在办理期间的举报事项,请勿重复举报、多头举报、越级举报。
3.检举控告内容应客观真实,不得诬告、诽谤、陷害,不得歪曲捏造事实、伪造证据。检举控告内容应言之有物,尽量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切忌内容空泛、道听途说、凭空想象。
4.纪检监察机关提倡、鼓励实名检举控告,对实名检举控告优先办理、优先处置、给予答复。
5.检举控告人应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信访秩序。
三、章贡区纪委区监委信访举报方式
(一)来信:请寄至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章贡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邮编341000
(二)来访:请到赣州市章贡区章江路16号章贡区纪委区监委信访接待室(区政中心东楼101、103室)
(三)来电:请拨打12388
(四)网络:
1.登录章贡区纪委监委网站http://zgjw.zgq.gov.cn/,在举报专区栏目中点击“我要举报”或直接登录链接http://jiangxi.12388.gov.cn/ganzhoushi/zhanggongqu/
2.关注“廉洁章贡”微信公众号,点击“我要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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