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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章贡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的通知

来源:区行政审批局 访问量: 发布日期:2023-03-31 16:34:49 字号:

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为进一步规范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工作,依据2022年9月15日《江西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5号)第五十条、《江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6号)第五十条、《江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赣教规字〔2022〕7号)第五十二条中“本办法实施之前已设立的培训机构,原则上须在本办法实施后半年内重新审核登记;未按时重新登记的,不得继续开展培训活动”之规定,与区“双减”研究,决定开展全区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重新审核登记工作,并与校外培训机构年度检查同步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重新审核登记、年度检查时间

2023年4月1日2023年430日。

二、重新审核登记范围

2022年9月15日前已设立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

三、具体程序

(一)自查阶段(4月初

各校外培训机构按照《江西省文化艺术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江西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要求,开展自查。

(二)年度检查现场勘察阶段(4月中旬

由区“双减”牵头,会同区行政审批局、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科技局、区消防救援大队等部门开展联合现场勘察,对符合上述《办法》标准和要求的培训机构,现场予以确认,通过重新审核;对不符合上述《办法》的,由区行政审批局会同区教体局、区文广新旅局、区科技局、区住建局、区消防救援大队对其列出问题清单,下发整改通知单,限时整改,并建立整改台账。

(三)整改阶段(4月下旬

1.对整改后,符合上述《办法》标准和要求的培训机构,现场予以确认,通过重新审核。

2.对整改期限内未达标的,吊销办学许可证,不得继续开展校外培训。举办者可另寻符合上述《办法》标准和要求的场地,重新申请办学许可证。

咨询电话:0797-7087758

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审批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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