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27日,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之规定,章贡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对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城管局、区卫健委、区审计局、区人社局等6个政府工作部门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其结果如下:
区教体局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为“满意”等次;
区财政局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为“满意”等次;
区城管局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为“满意”等次;
区卫健委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为“满意”等次;
区审计局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为“满意”等次;
区人社局落实工作评议意见整改情况为“满意”等次。
赣州市章贡区人大常委会
2022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