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办公室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深化事业单位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区办发〔2021〕4号)要求,赣州市章贡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单位拟向赣州市章贡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赣州市章贡区史志研究室承接其资产和债权债务,并负责处理各项遗留问题。请债权人自2021年11月29日起90日内向赣州市章贡区史志研究室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委党史工作办公室
2021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