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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区府办字[2008]141号)
         


   

区府办字[2008]141                    

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气象分析,今年秋冬季我区气温较往年偏高,降水偏少,森林火险等级较高,特别是受今年年初雨雪冰冻灾害的影响,林区大面积林木折枝断梢,林内可燃物增多,一旦发生森林火灾,易形成较大火势,森林防火工作形势严峻。为切实做好今冬明春的森林防火工作,防止和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今冬明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目标任务

今冬明春全区森林防火工作的总体目标是“五个确保”,即:确保以镇为单位森林火灾次数下降、过火面积下降、火灾损失下降;确保不再出现森林火灾频发局面;确保不发生重大特大森林火灾;确保不发生森林火灾人员伤亡事故;确保峰山、通天岩等重点区域不发生一般性森林火灾。

二、认真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

各责任单位要全面落实森林防火行政领导责任制,对本辖区森林防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主要责任人。积极推行镇(街道办事处)、村干部分片包干责任制,将每个山头地块的森林防火责任具体落实到人。森林防火重点期内,各责任单位防火指挥长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须向区森林防火指挥长报告,并指定代理负责人,办理工作和责任移交。凡因擅自脱离岗位而造成重大事故的,政府将从严追究责任。

三、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

把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生态文明教育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推进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进家庭,切实提高广大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当前,要突出抓好以“保护绿水青山品牌、创建绿色平安章贡”为主题的森林防火“十个一”活动,采取圩镇宣讲、召开村民会议、开设防火课、出动宣传车、张贴标语、鸣锣示警等形式,在全区迅速掀起森林防火宣传教育高潮。

四、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理

从严管理野外用火。森林防火重点期内,要落实人员,加强火情巡查,严格落实《森林禁火令》的各项要求,做到“六个禁止”,即:禁止在林区及其周边烧田埂草、稻草,烧制草木灰等;禁止在林区内吸烟、烤火、野炊、烧烤、枪械狩猎、火把照明;禁止烧荒开垦;禁止炼山造林;禁止一切林木采伐(含雪压材清理)等林区生产作业活动;禁止上坟烧纸及其他祭神用火等。在重点部位和敏感时段,要派人蹲守,实行全天候巡逻。要加强重点人群的监管,对痴、呆、傻和精神病人,要逐一排查登记,明确监管人,落实监护责任,严格管控。要强化检查监督,高火险时段,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督查职责,深入挂点包村区域,检查各项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做好森林火灾扑救准备工作

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处置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加强演练,健全应急响应机制,提高应急响应能力。要确保森林防火经费,及时补充各类森林火灾扑救物资。区专业森林消防队要进入戒备状态,集中食宿,随时待命。各责任单位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应急扑火队,要相对集中,确保快速出击。要严格森林火灾报告制度,各地发生森林火情,必须立即报告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严禁迟报、瞒报。要严明扑火纪律,一有火情,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组织指挥半专业森林消防队和应急扑火队开展扑救,必要时请求区专业森林消防队支援扑救。要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火情调度,确保火情信息和政令畅通。

六、严格落实森林火灾奖惩措施

今后,责任单位在责任期内连续发生火警三次以上(含三次)的,区政府将通报批评,并责令责任单位予以整改;发生森林火灾面积50亩以上300亩以下的,区政府将通报批评,责任单位分管领导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并扣除火灾发生村的省级森林防火转移支付补助经费;发生森林火灾面积300亩以上(含300亩)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向区政府作出书面检查,同时,区政府将按照《赣州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给予村党支部书记党内警告以上处分,依法追究村委会主任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发生森林火灾面积600亩以上(含600亩)的,对责任单位处罚1万元人民币,同时,区政府将按照《赣州市森林防火责任制》给予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含党委领导)警告以上处分(党委领导给予党内警告以上处分),给予分管领导(含党委分管领导)、指挥部成员单位挂点或包片领导记过以上处分(党委领导给予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因森林火灾造成人民群众财产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的,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应根据《党政领导干部辞职暂行规定》引咎辞去现任领导职务。同时,区政府将按照《章贡区森林防火责任状考核办法》,对各责任单位执行年度责任目标情况严格考核,兑现奖惩,对完成责任目标好的单位和个人,区政府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OO八年十一月四日

主题词:林业   今冬明春森林防火     通知

 抄送:区委办公室,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政工科。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114日印发

                                           共印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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