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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字[2008]125号
关于表彰《章贡年鉴》(2008卷)编纂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章贡年鉴》(2008卷)编纂工作顺利推进,现已出版发行,实现了年鉴当年编纂当年出版的目标。为表彰先进,推动工作,进一步开创我区地方志工作新局面,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区委办等29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名单附后)。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对年鉴编纂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其他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高度重视,认真对待,树立精品意识,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做好年鉴工作,充分发挥年鉴资政育人的作用,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章贡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章贡年鉴》(2008卷)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二00八年十月十日
主题词:地方志 编纂《章贡年鉴》表彰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区政协办公室,
区纪委办公室,区人武部政工科,区法院,区检察
院,区工商联。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10月10日印发
共120份
附件:
《章贡年鉴》(2008卷)编纂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区委办、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区人大办、区政协办、区法院、水东镇、水西镇、沙河镇、水南镇、解放街道办事处、南外街道办事处、东外街道办事处、赣江街道办事处、市国土局章贡分局、市环保局章贡分局、区审计局、区工商局、区移民办、区交通局、区经贸委、区果业局、区财政局、区教育局、区文化局、区地税局、区发改委、水西有色冶金基地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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