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各相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试行)》(赣财扶〔2021〕2号),经研究对中央、省、市和区级配套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和项目建设内容调整批复如下(详见附件),各镇、各衔接资金项目主管部门要严格按照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衔接资金的使用和绩效管理。
附件:章贡区2024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分配结果及项目建设内容调整表
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7日
公告单位名称及地址:章贡区农业农村局、章贡区兴国路61号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8199344、zgqymb@126.com
监督举报电话:区财政局:8195889 区农业农村局:8199308 12317
公示时间:长期有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