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编制《章贡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征求社会公众意见。在公示期间,对该方案的意见或建议请以书面等法定形式向我局反馈。
一、基本情况
本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范围(以下简称“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12.6152公顷,其中拟征收地块面积6.2033公顷。通过充分衔接相关规划与赣州市委市政府、章贡区委区政府战略布局,结合章贡区近期拟建设项目和土地征收工作安排,涉及沙石镇等乡镇(成片开发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二、成片开发的用途和功能
依据片区相关规划,本次成片开发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通过片区的开发实现产业聚集及各片区生产空间更加集约高效、生活空间更加舒适宜人。
三、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
结合规划建设计划、被征地单位意愿、征地资金情况、土地审批信息情况等因素,综合分析论证后制定开发时序和年度实施计划,本方案拟在1年内实施完成。
四、公示期限
公示周期为一个月,即自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15日。
五、反馈方式
来信来访:赣州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长征大道22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797-8155031
电子邮箱:zgyd033@163.com
附件1:《章贡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1:
章贡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一、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7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赣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等编制《章贡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二、基本情况
本次成片开发方案共分为1个片区,涉及沙石镇等1个乡镇。涉及开发范围面积12.6152公顷,拟征收土地面积6.2033公顷,其中农用地1.1365公顷、建设用地5.0668公顷,各片区拟征收面积见下表。
各片区拟征收面积汇总表
|
序号 |
片区名称 |
总面积 (公顷) |
拟征收面积(公顷) |
|||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利用地 |
小计 |
|||
|
1 |
片区一 |
12.6152 |
1.1365 |
5.0668 |
0 |
6.2033 |
|
合计 |
12.6152 |
1.1365 |
5.0668 |
0 |
6.2033 |
|
三、成片开发的必要性
(一)切实保护耕地、节约集约用地的需要
科学、合理地编制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向城镇开发边界内的集中建设区聚集,合理布局产业和城镇发展用地。禁止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可以有效避免城乡建设对耕地特别是优质耕地的占用,能够切实有效地保护耕地,确保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确定的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目标的实现。
(二)切实保护农民利益的需要
本次方案编制过程中,根据听证相关规定充分征求成片开发范围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意见,并经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土地成片开发不能背离公共用途或公共利益的目标、要求和初衷,更不能借工业化或再工业化、城镇化或再城镇化之名,行侵占农民或其他原住民土地权益、谋求不当土地增值收益之实。充分尊重农民的意愿,确保农民的决策知情权和参与权。
(三)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
项目区土地综合开发建设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必将产生人才的聚集效应,从而带动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的迅速发展。并通过传导作用,将先进科学技术、文化知识、管理经验等辐射、传播到农村,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产生积极的带动作用,减小了城乡差距,促进城乡一体化,从而实现城乡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四、主要用途和实现的功能
(一)主要用途
本方案涉及的成片开发片区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仓储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等。其中工矿用地1.0198公顷,占总面积8.08%;仓储用地6.4768公顷,占总面积51.34%;交通运输用地3.8634公顷,占总面积30.6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552公顷,占总面积9.95%。
片区一主要用途为工矿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和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其中工矿用地1.0198公顷,占片区总面积8.08%;仓储用地6.4768公顷,占片区总面积51.34%;交通运输用地3.8634公顷,占片区总面积30.63%;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552公顷,占片区总面积9.95%。
(二)实现的功能
此成片开发有利于推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增强创新能力,加快推动新型城镇化,统筹城乡发展,增加城市公共空间及公共设施,提升城市功能品位。
其中工业用地1.0198公顷、仓储用地6.4768公顷是实现工业建设用地需要功能,工业是章贡区发展的基础,工业用地扩张在促进工业化发展的同时,对城市化进程起着重要推动作用。
交通运输用地3.8634公顷,实现完善道路交通设施建设功能,可为区域居民和产业提供便利的交通通道,提高出行可达性和交通效率,促进片区功能调整,使整个区域发展环境得到改善,进而带动区域经济发展。
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2552公顷,实现建设居民公共空间功能,有利于片区构建公园形态与城市空间有机融合、生产生活生态空间相宜、人城境业高度和谐的空间格局。
五、公益性用地情况
开发片区范围内现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特殊用地、交通运输用地、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规划用途中的农业设施建设用地、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交通运输用地、公用设施用地、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均属于公益性用地,1个片区符合《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执行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标准(试行)的指导意见》(赣府厅发〔2021〕2号)中关于成片开发范围内公益性用地比例一般不低于40%的要求。
片区公益性用地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
片区名称 |
成片开发范围总面积 |
公益性用地面积 |
比例 |
|
片区一 |
12.6152 |
5.1186 |
40.57 |
本方案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发展定位、要求,有利于完成规划目标和任务,实施项目已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成片开发范围布局在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符合报批的城镇开发边界。成片开发区域范围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各类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未见现状地质灾害、未处于地质灾害易发区,符合成片开发方案送审报批的要求。
六、征地农民利益保障
为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规范征地补偿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3〕23号)等文件规定开展工作。
七、结论
《章贡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符合自然资源部及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土地征收成片开发的标准。
八、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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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围以最终批复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