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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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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字〔202316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3411

    

    (此件主动公开)

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

扶持奖补办法

为加快推进全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壮大,促进产业兴旺,特制订本办法。

一、奖补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赣州市土地利用整体规划和区农业产业发展规划,发展粮食、油菜、蔬菜、休闲农业、精品水果等农业主导产业的农户和经营主体。

二、奖补项目和标准

(一)粮油产业

1.粮食

1)早稻: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600元奖补。

2)中、晚稻: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600元奖补。

3)其他粮食作物薯类、玉米、豆类等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500元奖补。

4)集中育秧:集中育秧面积1亩以上且能提供质量合格秧苗的秧田,给予1500/亩的奖补。本区工厂化育秧中心提供质量合格秧苗的每亩(折大田)补助125元。

5)农机购置奖补:对新购置用于粮食和油料作物生产的 农机,在享受现有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的基础上,按购机价格总额的10%奖补。

2.油菜

按种植面积每亩给予400元奖补。

(二)蔬菜产业

1.蔬菜

1)普通大棚:3亩及以上,按7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 棚宽在8m以上且覆膜。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5m

2)连体大棚:3亩及以上,按26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棚体高度不低于3.8m肩高不低于2.5m且覆膜。所有钢材为全新热镀锌钢管,立柱方管外径不小于60×40mm50×50mm圆管外径不小于60mm壁厚不小于2.0mm

3)大棚薄膜换新:普通大棚及连体大棚1000/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4)喷滴罐建设:1000/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2.食用菌

1)基础设施:①新1000 平方米以上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的标准化厂房,可调控温度实现周年化生产,按10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30万元。②新1000平方米以上用于发展食用菌产业的钢架结构铁皮(顶棚及墙体为铁皮材质)大棚、竹木结构大棚,不可控温、季节性生产钢架结构铁皮大棚按5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竹木结构的按12/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钢架结构塑料(顶棚及墙体为塑料薄膜材质)大棚,参照本文件第(二)点蔬菜产业中蔬菜大棚的标准建设及奖补(面积达3亩以上)。以上奖补的上限均为30万元。③农户利用闲置安全的房屋、猪舍等设施改造成菇房,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且菌棒不少于3000棒,年产量在1吨以上的,按3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5万元。

2)生产种植:生产种植菌袋的奖补:新增发展食用菌产业的生产经营主体有稳定的生产基地、占地面积300平方米以上,生产规模3万袋以上及村集体建成的食用菌基地二类经营主体进行菌袋奖补:①对自行投资设备生产食用菌菌袋,按0.6/袋进行一次性奖补;②对购买培养基袋,自行接种培育的,按0.8/袋进行一次性奖补;③对购买菌袋进行出菇栽培的,按1/袋进行一次性奖补。如达到本方案第3条生产设备规定中的奖补条件享受菌袋生产线设备奖补的,则不重复享受菌袋的奖补。林下种植奖补:鼓励各类经营主体利用林地发展食用菌种植,新建规模且集中连片达到5亩以上的,按500/亩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5万元。覆土栽培奖补:各经营主体或村集体覆土栽培种植的食用菌,种植规模1亩以上,按每亩2000元进行一次性奖补。

3)生产设备:①储存设备:新建冷库用于食用菌生产的,按300/平方米给予一次性奖补。奖补的上限为1万元;②生产设备:新购食用菌生产设备,含自动化生产线、翻堆机、接种机、灭菌柜、环保锅炉、刺孔补水机、微喷系统、装袋机、制冷设备、烘干设备、初加工设备等能够成套完成生产过程的,参照市场价,按照购置总额一次性奖补50%。每个申报主体补助的上限为30万元;③加工设备:从事食用菌产品深加工企业新购置的生产设备仅限于生产加工食用菌产品)能够成套完成生产过程的,参照市场价,按照购置总额一次性补贴50%。每个申报主体补助的上限为30万元。

4)技术服务:①针对技术专家的补助:整合科研院所、龙头企业、专家技术人才等资源,解决食用菌产业在科技创新、技术攻关、培育新品种、虫害防治等方面的技术问题,给予技术服务指导补助。技术指导按照基地包干,多管多得的原则进行补助,一名技术专家可管理一个或多个食用菌基地。每个基地每周实地指导不少于一次,出菇率及品质较高,每棒平均产菌达到行业认定的平均值以上,每管理一个基地单个品种菌菇一个完整生产季一次性给予6000元补助,每个基地奖补不超过二个单品;②针对参训学员及培训机构企业的补助:在全区范围内,选出真正有意愿发展食用菌产业的人员,由区农业农村局选派到指定的专业培训机构、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或企业进行专业技能培训。一是在区内培训时长达一个月以上的,在培训期间,给予参训学员每人每月1000元的生活补助,按每人每月1000元的标准向企业培训主体大专院校、科研院所除外)发放培训补助。培训学员在培训期满后,由培训主体颁发结业合格证,且须在章贡区从事或服务食用菌产业;二是在区外培训时长达一个月以上的,培训结束后,给予参训学员除机关事业单位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交通补助、务工补助等共计6000元。

5)体系建设:鼓励各食用菌经营主体引进食用菌新品种①各经营主体或食用菌基地引进食用菌新品进行培育,一个单品给予奖补2000元;②培育成功后初次进行种植推广,菇包数量在5000袋以上10000袋以下,每个菇包给予2元的一次性补助;③鼓励各食用菌经营主体将食用菌产品推广到粤港澳大湾区。各经营主体或食用菌基地将产品销售到大湾区的,每个单品一次性奖补1万元,单个经营主体申报上限5万元。

6)用电补助:实现可控温并须周年化生产食用菌企业,按照年生产用电总量给予0.09/奖补,单个企业奖补上限为每年20万元。

水果产业

1.肥水一体化项目建设奖补

新建设完整的肥水一体化系统,包括水源工程、首部枢纽灌溉水增压装置、过滤装置、控制装置等、输配水管网、喷滴水器水带等。按照安装肥水一体化设备面积,一次性补助600/亩。

2.大棚设施栽培奖补

1)普通大棚:3亩及以上,按7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为棚体高度不低于3m肩高不低于2m 棚宽在8m以上且覆膜。所有钢材需为全新热镀锌钢管,拱管外径不小于25mm壁厚不小于1.5mm拱管间距不大于1.5m

2)连体大棚:3亩及以上,按15000/亩给予一次性奖补。建设要求为棚体高度不低于3.8m肩高不低于2.5m且覆膜。所有钢材为全新热镀锌钢管,立柱方管外径不小于60×40mm50×50mm圆管外径不小于60mm壁厚不小于2.0mm

3)大棚薄膜换新:按简易棚600/亩、普通大棚及连体大棚1000/亩给予一次性补贴。

3.新品种引进栽培奖补

1)奖补范围:202311日至20241231日期间,首次引进我区栽培的多年生水果新品种进行一次性奖补。

2)奖补条件:引种适合本土气候的水果品种,一次引种栽培3亩以上,规范种植,植株成活率在85%以上,科学安排行距、株距,规范填写生产档案。

3)奖补标准:对首次引进我区未种植过的水果种类大类品种,按实际种植面积奖补3000/亩,每户奖补上限30万元。

休闲农业奖补

1.对成功创建为全国休闲农业品牌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30万元,其中中国美丽休闲乡村一次性奖励30万元;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五星级精品园区(企业),一次性奖励20万元;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四星级精品园区(企业),一次性奖励10万元;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三星级精品园区(企业),一次性奖励5万元。

2.对成功创建为江西省休闲农业品牌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5-20万元,其中江西省美丽休闲乡村,一次性奖励15万元;省级田园综合体,一次性奖励20万元;省级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农庄),一次性奖励20万元;江西省五星级休闲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15万元;江西省四星级休闲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10万元;江西省三星级休闲乡村民宿,一次性奖励5万元。

3.对成功创建为章贡区准三星级农家乐的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一次性奖励万元。

创建休闲农业品牌按该年度创建最高品牌进行奖励奖补,不重复奖励奖补。

农产品品牌推广奖补

加大农产品品牌宣传推广力度。经牵头单位推荐同意,积极组织人员提供产品全程参与省内外农产品博览会、交易会、农交会等展示展销会的生产经营企业,给予展示展销经费奖补,按照省外3000/次、省内2000/次、市内1000/次的标准予以奖补;对未组织人员参与,但积极推送2-5类优质农产品参加各类展示展销活动的生产经营企业,按照500/次的标准予以奖补。

富硒产业发展

对通过富硒产品认证且获得认定证书的企业,有效期内给予一次性奖补1.5万元。已享受市级财政奖补1.5万元的企业不重复享受区级奖补。

其它富硒建设内容待市级工作方案印发后另行制定区级方案,明确相关扶持奖补内容。

(七)“粤港澳”菜篮子基地注册

为推进对接融入粤港澳大湾区工作,辖区内农业生产企业成功申请注册粤港澳“菜篮子”基地的,每家给予补助3万元。同一经营主体只限申报奖补一次,不进行重复奖补。

(八)林业产业奖励补助

1.油茶新造补助。对于符合《江西省油茶资源高质量培育建设指南》(简称《指南》)技术要求的新造油茶林,按2200/亩标准进行奖补(其中省级补助资金1000/亩、区级配套累计奖补资金1200/亩),即新造第一年补助省级奖补资金1000/亩,第二年到第五年抚育追肥管护按每年300/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对未达到《指南》技术要求但符合《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2016)技术要求,且近15年未享受过上级财政补助,按700/亩标准进行奖补(其中中央财政造林补助资金500/亩、区级配套累计奖补资金200/亩),即新造第一年补助中央财政造林补助奖补资金500/亩,第二、三年抚育追肥管护按每年100/亩的标准给予补助;对于未依法审批林木采伐,存在未批先占、批东占西、批少占多等违法行为,在耕地等种植不符合种植要求的新造油茶林,均不予申报奖补资金。同时,奖补资金不得与其他同级造林项目资金叠加重复享受。

2.低产油茶林改造提升补助。低产油茶林改造按600/亩标准进行奖补,第一年补助省级补助资金400/亩,第二、第三年使用区级配套资金补助,每年补助100/亩;低产油茶林提升按400/亩标准进行奖补,第一年补助省级补助资金200/亩,第二、第三年使用区级配套资金补助,每年补助100/亩。

3.加大油茶产业机械化生产设备扶持力度。将油茶生产使用的机械化设备列入农机购置补贴目录,享受补贴政策,提高油茶生产机械化水平。

4.新建或扩建中药材等林下经济产业基地,集中连片面积5亩以上(含5亩)的,按400/亩标准给予补助。

三、奖补方式及程序

奖补方式。采取先建后奖补的方式,经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合格后,兑现奖补资金。

奖补申报。符合奖补条件对象在完成建设后及时向所在村委会提交《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审批表》由村委会进行核实后汇总上报镇政府。

项目审核。各镇组织项目建设情况初验,签署意见后汇总上报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财政及其他相关部门单位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复验、评审。

奖补兑现。设施类奖补资金分2年拨付,第一年验收合格后拨付70%第二年保持正常生产使用的,经验收合格后拨付剩余30%。其它类奖补按审批资金一次性兑现。

奖补资金管理。要强化资金使用管理,防止发生虚报冒领、截留挪用套取奖补资金等问题。申贷涉农政策性信贷产品出现不良贷款的,不得进行奖补。坚决杜绝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

四、实施期限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20241231日(油茶种植周期长,油茶奖补政策延续至20281231日),由区农业产业化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2022228日印发的关于印发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奖补办法的通知》(区府办字〔202215)同时废止。

    

    相关文件:区府办字〔2023〕16号关于印发《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

                       (文字解读)解读《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

              (动漫解读【政务公开】解读|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政策解读

              (新闻发布会解读)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

              (解读闻发布会)《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解读新闻发布会

    文件下载:关于印发《2023-2024年章贡区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扶持奖补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