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字〔2023〕68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贡区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
奖补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章贡区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3年1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章贡区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办法
为更好贯彻落实《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文旅产业发展扶持措施(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3〕2号)及《赣州市引客入赣奖励办法(试行)》(赣市府办发〔2023〕8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章贡区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奖补办法。
第一章 旅游品牌创建奖补
第一条 对新获得以下等级评定的旅游景区(度假区、乡村旅游点):
(一)国家5A级、4A级旅游景区,分别给予奖补150万元、6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二)国家级、省级旅游度假区,分别给予奖补100万元、2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三)江西省5A级、4A级乡村旅游点,分别给予奖补40万元、30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二条 对新获得以下等级评定的旅游饭店、旅行社:
(一)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分别给予奖补60万元、30万元;金树叶级、银树叶级绿色旅游饭店,分别给予奖补5万元、3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商务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区卫健委、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二)五星级、四星级,分别给予奖补10万元、5万元;全国“百强”旅行社、省内“十强”旅行社,分别给予奖补25万元、15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三条 对获得等级评定的,在市级奖补基础上,再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同一申报主体在同一年度内获得同一类型多个品牌评定的,按最高等级的品牌给予奖补;同一品牌只奖励一次,不重复奖补;涉及品牌等级晋级的,按相应等级差额部分给予奖补。
第二章 旅游市场营销奖补
第四条 新媒体奖补。设置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和年度宣传贡献奖,鼓励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抖音、快手、微信视频号、小红书、哔哩哔哩等短视频平台正面宣传章贡区旅游景区景点、酒店、民宿、美食、人文历史、文旅活动等内容(视频带上“章贡旅游”“章贡文旅”等话题),视频内容须为原创。
(一)年度杰出宣传贡献奖:每年评选1次,每次1—2名(可空缺),每名奖励人民币100万元。参评内容基础数据标准为:累计达到1亿+阅读触达(播放量),60万+点赞,5万+评论互动,15万+转发等基础数据(累计数据不超过6条视频)。
(二)年度宣传贡献奖:每年评选1次,设一、二、三等奖和优秀参与奖(可空缺)。一等奖:3名,每名奖励人民币10万元;二等奖:1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5万元;三等奖:2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2万元;优秀参与奖:50名,每名奖励人民币0.5万元。
参评内容基础数据标准为:至少1条达到100万+阅读触达(播放量),1万+点赞,0.1万+评论互动,0.3万+转发等基础数据;累计达到300万+阅读触达(播放量),3万+点赞,0.3万+评论互动,1万+转发等基础数据(累计数据不超过6条视频)。
各新媒体账号可根据实际营销成果,申报(一)(二)中任一项奖补,不得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行政审批局、区委网信办〕
第五条 引客入赣奖补。为拓宽境内外旅游、红培研学客源市场,引导有资质的旅行社、红培研学机构(基地)等,组织市外游客(学员)来章贡旅游、红培研学。
(一)旅游团队。引客入赣旅游团队需在章贡住宿不少于2晚(含),其中1晚需入住星级旅游饭店(高品质酒店、绿色饭店和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高品质酒店详见附件1)。参观游览不少于2个(含)收费A级旅游景区(赣州方特东方欲晓主题公园、七鲤古镇参照A级旅游景区纳入奖补范围)。
1.小团队奖励。组织市外游客团,单团人数不少于20人(含)的,每人次奖励10元。同等情况下,组织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30元。在此基础上,行程路线中包含全国首座红色文化高科技主题公园(赣州方特东方欲晓主题公园)、七鲤古镇景点之一的,每人次奖励20元。同等情况下,组织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30元。若2晚都入住星级旅游饭店(高品质酒店、绿色饭店和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每人次增加奖励10元。年度组团累计达到2000人后开始奖补。
2.大型团队奖励。一次性组织299人(含)以上的专列(包列)团队,每人次奖励60元。如为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100元。一次性组织25人(含)以上通过赣州市内机场航班往返,每人次奖励80元。如为境外游客团,每人次奖励150元。一次性组织自驾游团队15辆(含)以上且游客人数在50人(含)以上,每人次奖励50元。若2晚都入住星级旅游饭店(高品质酒店、绿色饭店或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每人次增加奖励10元。
3.地接奖励。在章贡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旅行社累计接待引客入赣旅游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达到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累计接待境外引客入赣旅游团队达到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达到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同一家旅行社最多申报2次。
4.小团队奖励与大型团队奖励不重复享受。
(二)红培研学团队。引客入赣红培及红色研学团队需在章贡住宿不少于1晚(含),且至少1晚入住星级旅游饭店(高品质酒店、绿色饭店和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高品质酒店详见附件1)。红培团队需参观学习不少于1个(含)区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红色教育培训基地,且每天组织不少于1次(含)课程教学。赣州方特东方欲晓主题公园、中共华南分局扩大会议暨叶剑英住地旧址、楼梯岭红色会议旧址等现场教学点至少选择1处观演学习。红色研学团队需参观学习不少于2个(含)区级及以上爱国主义教育基地、中小学研学实践教育基地,并组织开展不少3次(含)现场教学。
1.招学引学奖励。引进市外红培团队,且单团人数不少于30人(含)的,每人次奖励20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40,年度组团累计达到1000人后开始奖补。一次性组织299人(含)以上的专列(包列)团队,每人次奖励50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80元。同等情况下,每增加住宿1晚,每人次增加奖励10元。引进市外红色研学团队,且单团人数不少于30人(含)的,每人次奖励10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20元,年度组团累计达到1000人后开始奖补。一次性组织299人(含)以上的专列(包列)团队,每人次奖励20元,如为境外学员团,每人次奖励40元。同等情况下,每增加住宿1晚,每人次增加奖励10元。
2.地接奖励。在章贡区注册并依法纳税的红培研学机构(基地)或旅行社累计接待引客入赣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1万元,分别达到3000人(含)、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3万元;累计接待境外引客入赣红培团队1000人(含)、红色研学团队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2万元,分别达到3000人(含)、5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奖励6万元。同一家红培研学机构(基地)或旅行社最多申报2次。
(三)旅游团队奖励和红培研学团队奖励不重复享受。〔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六条 赛事、会展经济奖补。
(一)鼓励省级及以上协会到章贡区组织开展创客活动、文化论坛、创作基地等,未使用各级财政资金,未享受各级财政补贴的,每年累计组织800、600、400人次及以上会员,分别给予一次性奖补3万元、2万元、1万元。
(二)在章贡区注册的运营公司,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在区内举办演唱会或音乐节,单场达到10000人次以上的,每场给予10万元补贴;单场达到20000人次以上的,每场给予20万元补贴;单场超过30000人次的另行一事一议。(补贴包含但不限于财政直接补贴和政府部门单位引进的赞助商投资。同一次审批、连续举办两日或多日以上的演唱会或音乐节,按一场演唱会申请奖补,人次可累加)。
(三)对进驻章贡区的赛事运营公司或具备赛事运营资质的机构,举办面向全国范围、参赛人数200人以上且赣州市外参赛选手不低于60%的赛事进行扶持。重点扶持钓鱼、赛艇、游泳、帆船、龙舟、赛车、自行车、篮球、足球、乒乓球、羽毛球、网球、马拉松、铁人三项等项目。
1.经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举办的赛事活动,按每次办赛总投入的10%给予赛事运营公司奖补,最高不超过20万元。办赛总投入具体奖补范围以区行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为准。
2.在章贡区注册的运营公司年度内举办赛事4次以上(含4次),给予额外奖励5万元;年度内举办赛事10次以上,给予额外奖励20万元。
3.参赛选手在章贡区星级旅游饭店(高品质酒店、绿色饭店和办证民宿纳入奖补范围)住宿1晚(含)以上的,给予赛事举办单位30元/人次奖励,最高不超过10万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教体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三章 旅游配套要素奖补
第七条 鼓励市外五星级旅行社(旅行社集团)来章贡区设立分社,提升旅行社地接服务质量,对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一)分社实现年营业额达到2000万元以上;
(二)章贡地接业务达到年接待2万人次以上(以上传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旅行社团队信息为准);
(三)当年开发并向当地旅游部门报备5条以上旅游线路(含1条红色旅游线路),开发10种以上特色旅游商品。
第八条 鼓励以乡(镇)(含村集体)为主体,在一个自然村范围内,实现集中连片式发展旅游民宿集聚区,集聚区内旅游民宿经营户5家以上,房间数20间以上的,至少2家达到丙级民宿标准,每家民宿全年达到200人(含)次入住(旅客人数以公安旅客住宿登记系统为准),一次性给予所在乡(镇)10万元奖励,奖励资金用于民宿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整治等;对发展农事、养生、体育、民俗等主题特色民宿,符合旅游规划,投资达100万元以上,年营业收入达到500万元以上的民宿企业(入规标准为500万元),达标入规后,一次性给予民宿企业投资总额(含装修、设施设备、家具、庭院绿化等)20%的奖补,最高不超过100万元。投资总额以政府选定的第三方审计(评估)机构出具的验资(评估)报告,并经区文广新旅局牵头相关部门审核认定结果为准。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旅游民宿集聚区,对新获评为五星级、四星级、三星级民宿集聚区的,分别给予一次性奖励40万元、24万元、16万元。〔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各镇〕
第九条 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建设五星级旅游饭店(酒店)。经区政府审议同意,对新挂牌出让取得土地(项目用地范围内的建筑未分割出让),参照国家标准《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GB/T 14308—2010)五星级标准建设的饭店(投资额10亿元以上,客房数300间(套)以上,且在土地出让合同签订取得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后3年内完成饭店建设、正式运营,5年内完成五星级评定并授牌且在章贡区入规纳税,投资额按与政府签订的投资协议为准),按饭店计容建筑面积每平方米1000元给予装修项目扶持。扶持资金分四次拨付,在依法取得土地并缴清出让金,饭店建设达到正负零后,按计容建筑面积装修奖励的20%给予拨付;在饭店主体工程封顶后再奖励30%;饭店按五星级标准装修完成,并投入运营后,再奖励30%;饭店在创评星级并授牌后3个月内,奖励剩余的20%。〔责任单位: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商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第十条 建立完善诚信体系。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失信约束制度构建诚信建设长效机制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49号),建立“诚信红黑名单”制度,并及时推送至赣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在文旅行业评优评先、资质审核、资金争取、招投标等方面积极使用“信用中国”或地方公共信用信息平台所提供的信用记录、信用报告、社会信用综合评价结果作为决策的重要参考。探索“信易+”文旅应用项目,拓展文旅领域守信激励应用场景,不断激发文旅市场活力。建立旅游服务质量先行赔付制度,向游客推出“放心游赣州”服务承诺。畅通旅游投诉受理渠道。〔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十一条 加快文旅人才发展。对章贡区范围内落户的文旅企业所引进的文旅领域高层次人才,可按规定享受现行有关人才优惠政策。对参于国家级旅游行业(景区、饭店、旅行社、全国金牌导游等)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给予一次性奖励1万元;对获评省级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获奖选手,分别给予0.5万元、0.4万元、0.3万元。〔责任单位:区人社局、区委组织部、区文广新旅局、区财政局、区行政审批局〕
第四章 政策资金来源及兑现程序
第十二条 政策内各类奖补资金含省、市相应奖补资金,涉及省、市相应的奖补资金由区文广新旅局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区级奖补资金由区文广新旅局对相关项目进行项目库申报,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其中第一章旅游品牌创建奖补兑现属“免申即享”办理类型(经区文广新旅局核定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账户及兑付金额等通过平台推送至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据实兑付至企业);第二章旅游市场营销、第三章旅游配套要素奖补奖补兑现属“承诺兑现”办理类型(由企业、个人自主在“亲清赣商”平台申请并提交申请表(详见附件2),区文广新旅局经评估评审或现场勘查审批通过后,将符合条件的企业名单、账户及兑付金额等通过平台推送至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据实兑付至企业)。
第十三条 旅行社申请引客入赣奖补的,从满足申报条件之日起开始申报;按申报时间先后顺序发放奖补,奖补总额600万元发放完毕后,当年不再接收申报材料及发放奖补。
第十四条 加强各类奖补资金预审、申报、核拨、支付的全程监管,凡有弄虚作假、骗取奖补的,立即取消享受资格,追回奖补资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申报旅游企业、单位或个人发生因违规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当年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有重要负面影响投诉、发生群体性上访事件等任何一种情况的,取消其奖补资格。
第五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办法所涉及企业均指在章贡区或赣州市本级注册,且纳税地在章贡区的,其中达到入规标准的企业需入规后才可享受奖补(文件有效期内均可申报)。
第十六条 与我区此前出台的旅游扶持相关政策相冲突、矛盾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有效期一年。为加强与之前政策的有效衔接,2022年度奖补参照《章贡区推进全域旅游发展奖补办法(试行)》(区府办字〔2020〕38号)执行。
第十八条 本办法由区文广新旅局负责解释。
附件:1.章贡区高品质酒店名单
2.章贡区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申请表
附件1
名称 |
品质 |
皇冠假日酒店 |
五星级标准 |
沃尔顿皇家花园酒店 |
五星级标准 |
沃尔顿国际酒店(赣州站店) |
四星级标准 |
沃尔顿WO酒店(沃尔顿美仑酒店) |
四星级标准 |
沃尔顿W酒店 |
四星级标准 |
香江湾国际酒店达芬奇店 |
四星级标准 |
香江文华酒店 |
四星级标准 |
嘉莱特沁庐酒店 |
四星级标准 |
章江宾馆 |
四星级标准 |
缦廷酒店 |
四星级标准 |
康莱博国际酒店 |
四星级标准 |
章贡区高品质酒店名单
附件2
章贡区推进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奖补申请表
申请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申请单位(或个人)基本情况 |
单位(个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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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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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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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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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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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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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开户银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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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资金(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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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项目名称及理由(佐证材料 可另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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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新旅局 经办人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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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文广新旅局局领导审核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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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申报人承诺所提交的申报材料真实,如有虚假,愿意退回全部奖补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