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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关于印发章贡区支持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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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202521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贡区支持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

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章贡区支持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251013

(此件主动公开)

章贡区支持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

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重点产业链现代化建设“3910”行动计划(2023-2026年)>的通知》(区府办发〔20233号)精神,聚焦宠物健康科研、标准、应用、品牌及行业服务,加快构建宠物大健康多场景消费应用生态链条,全力打造宠物健康产业新质生产力发展高地,推进“宠物健康产业创新之都”建设,制定如下措施。

一、支持产业科研创新

1.支持创新载体建设。鼓励企业加大科技研发,重点对新落地章贡区联合高校(院所)共建实验室、技术中心等创新载体,在针对不同宠物品种、年龄、健康状况定制的功能粮、处方粮产品研发,以及对研发宠物创新药,推出性价比高的抗寄生虫药、诊断试剂、疫苗及治疗制剂、中兽药等国产替代产品给予科技研发支持。对新利用重点创新载体攻关宠物关键技术且在章贡区产业化的企业,按其实际投入研发资金的20%给予支持,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万元。实际投入研发资金以企业提供的经具有资质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专项审计报告为准,审计报告应详细列示研发项目明细、各项费用支出情况及对应的凭证依据等

2.支持创新成果转化。企业新取得创新型兽药注册证书并投产的,每获一个证书奖励80万元;新取得改良型兽药注册证书并投产的,每获一个证书奖励40万元。自企业产品上市起2年内,按其在章贡区本地生产并开票销售额的1.5%给予额外奖励。当单品年度销售额首次达到3000万元时,再追加奖励30万元。

3.支持宠物医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对新落地章贡区的宠物医药健康公共服务平台(包括但不限于宠物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GCP)、合同研发机构(CRO)、合同研发生产机构(CDMO)、宠物医药转化知识产权交易、宠物医药专业报证等),最高按平台实际专业设备购置费(开发费)20%资助,单个平台累计资助不超50万元。

二、支持产业空间发展

4.支持宠物产业园发展。加快规划建设高能级的宠物产业园,推进宠物医药(器械)特色园中园建设,对新入驻章贡区区属宠物产业园区的生产型宠物行业企业(机构),可最高按实际租金投入的80%,给予入驻三年内租金支持。

5.支持宠物众创空间发展。鼓励宠物创新型企业入驻章贡区宠物产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依据国家、省、市相关创新创业孵化基地建设运营的相关政策给予新入驻企业前三年租金支持,支持比例由章贡区宠物产业孵化基地-众创空间运营方依据相关政策决定。

三、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及消费

6.支持新质生产力发展。鼓励宠物行业企业(机构)催生新产业、新模式、新动能,发展以高技术、高效能、高质量为特征的生产力,培育“宠物经济+”消费新热点,推动宠物经济与银发经济、文旅经济、悦己经济、会展经济、开放型经济的跨界融合,鼓励扩大跨境贸易,给予最高50万元支持。支持事项包括但不限于首创产品、首店品牌、电商、跨境贸易等消费场景的市场推广、生产制造、物流运输等领域。

7.鼓励标准化建设。加快构建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标准体系建设,加强宠物保险、寄养、洗护、训导、无害化处理等涉宠服务标准及制度体系建设,制定完善宠物相关药品(器械)生产、检测等团体标准,鼓励制定宠物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对新发布成功且正式实施的,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各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

8.鼓励展会及消费活动。对在章贡区举办的全国性宠物产业展览、赛事、研讨会活动,按参加展会的人次规模或行业影响力分档次,给予办会机构最高30万元支持。鼓励举办以宠物为主题的促消费活动,按专项审计确认的直接筹办费用(不含常规运营成本等)的50%给予事后补助,单场活动最高支持20万元。

四、支持金融赋能产业

9.支持产业引导基金设立与运作。设立宠物健康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用于在规定范围内股权投资宠物健康相关企业,首期出资1亿元。创新宠物知识产权投融资政策,支持国有平台公司、社会天使投资、风险投资、私募股权以宠物知识产权置押方式参研、参投在赣的宠物健康产业六大链条板块重大项目。

10.支持贷款贴息申请与发放。对在章贡区落地并实际生产运营的宠物行业企业(机构),在章贡区任一银行贷款的,按其上一年度11日至1231日之间、最长连续12个月实际支付的利息,给予不超过30%,最高100万元的贴息支持。

五、支持产业人才引育与发展

11.支持高层次人才引进。重点围绕宠物药品器械、医疗技术、智能用品建立宠物产业发展专家智库,大力引进宠物行业人才,对符合条件的参照人才政策执行。

12.支持多方联合培育机制建设。鼓励宠物行业企业(机构)联合国内高等院校等机构建立定制化专业人才培养机制。对按协议完成人才培养计划,且培养的专业人才在章贡区宠物行业企业(机构)连续稳定就业满1年的,按培养专业人才学历等级(本科、硕士、博士)分别给予企业(机构)1万元/人、1.5万元/人、2万元/人支持,单个企业(机构)每年最高支持20万元。

13.支持技能人才培养。对在章贡区的宠物行业企业(机构)技能技术岗位工作且新获得全国小动物医师技能大赛、全国宠物行业职业技能竞赛个人特等奖、一等奖的人才,分别给予每人1万元0.5万元支持;新获得团体特等奖、一等奖的企业(机构)人才,给予每个团体3万元2万元支持。

本措施适用于章贡区范围内符合政策支持条件,依法登记注册并从事宠物功能食品、智能用品、繁育试验、医药医疗、宠物检测、宠物服务六大链条板块有关业务的市场主体、社会团体或民办非企业机构。同一项目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同一活动已获区政府其他政策支持的,本政策不重复支持。本措施自20251113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原出台宠物健康产业相关政策自动废止。本措施由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解释工作由章贡区农业农村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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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解读文件:(文字解读)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支持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政策解读
              (视频解读)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支持宠物健康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的视频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