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字〔2024〕11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
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经区政府同意,现将《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4年3月3日
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环固体〔2021〕114号)、《赣州市“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赣市府办字〔2022〕109号)等文件精神,切实推动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紧扣“三大战略、八大行动”,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将“无废城市”建设作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化提升美丽章贡建设的重要载体,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发挥减污降碳协同效应,持续提升章贡区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促进城市绿色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问题导向,注重创新驱动。针对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过程中存在问题与“十四五”时期面临挑战,针对性解决当前固体废物产生量大、利用不畅、收集体系不健全等重点问题,加快制度、机制和模式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促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长效机制。
2.坚持因地制宜,注重精准施策。立足区产业结构及城市发展特点,针对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存在的薄弱点和关键环节,科学设定建设目标,细化任务,完善清单,落实责任,精准施策,持续提升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利用和无害化处置水平。
3.坚持统筹协调,注重协同联动。坚持“无废城市”建设与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部署相协调,坚持政府引导和市场主导相结合,提升固体废物综合管理水平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相衔接,推动实现生产、流通、消费各环节绿色化、循环化、低碳化。
4.坚持理念先行,倡导全民参与。全面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将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作为“无废城市”建设重要理念,推动形成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模式。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积极开展各类“无废细胞”建设,形成全社会共建共享的良好氛围。
(三)建设目标
结合区国民经济和重点产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围绕“一区四中心、五个章贡”建设,通过技术创新、模式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和文化创新,将“无废城市”建设与城市管理深度融合。到2025年,全区“无废城市”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城市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趋零增长,绿色生产生活方式不断推进,大宗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总量稳步下降,主要农业废弃物全量利用,生活垃圾分类及资源化利用水平全面提升,危险废物全面安全管控,建筑垃圾实现全过程管理,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明显,“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持续提升,全面支撑美丽章贡建设。发挥省域副中心城市和国家区域中心城市核心区示范带动作用,为赣州及同类城市固体废物管理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章贡模式”和“章贡经验”,打造无废“章贡样板”。
二、重点任务
(一)以顶层设计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1.全面加强组织领导,高位推动无废城市建设
(1)构建强有力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体系。成立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镇(街道)、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属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章贡生态环境局。领导小组下设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生活、绿色建筑、危险废物管控等五个工作专班。专人专职跟进,着力形成“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和协调推动、各工作专班落实各领域监督管理责任、各镇(街道)落实属地责任、企事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明确部门分工,强化责任落实。进一步明确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等环节的部门职责边界,细化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落实责任分工,完善评价考核机制,形成各部门分工合作、协同增效的固体废物污染防治管理格局。〔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立长效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机制。定期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及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任务分解计划,每季度跟踪调度“无废城市”建设工作进展;加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督导检查,定期通报建设情况,总结部署阶段性工作任务,开展实施方案实施情况年度及终期评估考核。“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工作专班及各相关部门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一体化、协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完善配套管理制度,提高固废智慧监管水平
(1)完善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领域固体废物全过程管理制度体系,完善一般工业固废、农业废弃物、建筑垃圾等固体废物的统计范围、口径、分类和方法。实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增强固体废物管理信息透明度。推动固体废物分级分类管理、生产者责任延伸等制度创新,提升综合管理效能。〔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提高固体废物智慧化监管水平。依托赣州市数字环保平台,积极推动工业、农业、生活、建筑等各领域固体废物纳入平台管理,实现各领域固体废物数据互联互通。借助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兴技术,提升重点类别固体废物智慧监管能力,实现全过程闭环管理。推动固体废物、再生资源、资源化利用产品在线交易,拓展供给信息渠道,为构建区域循环经济产业链提供信息支撑。〔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加强专项规划衔接,统筹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1)加强“无废城市”建设与重点领域规划衔接。强化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与赣南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的有机融合,推动“无废城市”建设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境保护、农业农村等相关专项规划深度融合,整合各类规划目标和建设任务,因地制宜、一体谋划、协同部署、统筹推进。〔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积极落实工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碳达峰工作。贯彻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出台《章贡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和《章贡区碳达峰城乡建设领域实施方案》,推动工业、城乡建设等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强化过程管理和目标考核,积极应对气候变化,开展低碳试点示范。通过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存量消纳、提高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等途径,统筹推进污染治理与碳减排工作,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住建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城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以绿色发展为宗旨,构建工业领域低碳循环新体系
1.做大做强特色产业,推进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打造高质量特色产业集群。围绕医药健康、数字信息、稀金材料等特色优势产业,找准高质量发展的着力点,充分发挥链主企业作用,不断延链补链强链,推动产业链条向高附加值、高技术产业延伸。加速推动一批优质项目落地建设,支持企业扩产扩能。到2025年,全区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比重力争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2)严格涉固废产业准入标准。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完善“两高”项目清单,对冶炼废渣、污泥等综合利用能力不足的工业固废类别,严格控制相关项目建设。严格执行质量、环保、能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加快淘汰涉工业固废产生的落后产能,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项目盲目发展。以退城进园为抓手,压减园区外稀土产业低效无效产能,推动企业入园,提高园区资源循环利用效率。〔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局〕
(3)加快产业绿色转型升级步伐。扎实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引导企业加快绿色发展,打造绿色制造体系。到2025年,新增2家绿色工厂,推荐2项以上绿色技术入选省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争取1项绿色技术入选国家级绿色技术推广目录。持续加强企业清洁生产、绿色化改造力度,推动建材、有色金属、化工、造纸、原料药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鼓励其他行业企业自愿开展清洁生产审核,每年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比例保持100%。〔责任单位: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2.完善固废源头管理,发挥无废示范引领效应
(1)提升工业固废源头规范化管理水平。严格压实环境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做好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台账管理工作,持续落实工业固体废物在排污许可证和环评文件中的管理要求。组织企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进一步扩大环境统计中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在产生企业的覆盖面,开展有色金属冶炼、电子、化工、五金等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数量和种类的调查工作。评估主要一般工业固废委外利用处置企业的能力和环境风险,建立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处置“白名单”。〔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
(2)推动重点领域固废源头减量。积极融入“中国稀金谷”建设,深入对接相关领域科研院所,加大稀土、钨等金属绿色冶炼、超低排放、废渣无害化处置、资源综合利用等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依托虔东稀土集团,以稀土开采、稀土分离到稀土深加工的稀土产业链为基础,开展“无废集团”试点建设,促进集团固体废物内部循环和外部资源化利用,协同攻克一批精深加工关键核心技术,打造稀土二次资源特色循环产业示范。〔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科技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3)高标准推进章贡高新区“无废园区”建设。推进园区内产业集群链式化发展,梳理编制集群产业链图谱,一群一策畅通集群内部产业链微循环。推广有色金属等重点行业循环经济发展模式,积极组织开展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低碳园区、零碳园区、碳达峰试点园区等的申报和建设。建立与章贡高新区产业链和主导产业相适应的“无废园区”标准体系,高标准推动章贡高新区开展“无废园区”试点建设。〔责任单位: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市场监管局〕
3.加强绿色矿山建设,推动矿业有序健康发展
(1)推动矿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强化废弃矿山治理,加大持证在采矿山动态巡查监管力度,严打非法开采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顿矿山开采污染治理不力的问题矿山。因地制宜采用尾砂胶结井下充填采矿技术,推动利用矿业固体废物治理采空区、塌陷区,减少矿业固体废物产生和贮存处置量。鼓励矿山企业采用先进开采方式,不断提升主开采矿种和共伴生矿种开采回采率、选矿回收率和综合利用率。〔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区水利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推进绿色矿山建设。落实矿产资源勘查开发总体布局,将绿色矿业理念贯穿于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全过程。新建矿山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加强现有生产矿山的改造升级,加快达到绿色矿山要求,实现矿业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协调发展。未达到绿色矿山建设要求的,必须严格履行生态修复义务。到2025年,全区新增绿色矿山1个。〔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章贡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水利局〕
4.统筹双碳相关工作,构建节能低碳发展体系
(1)统筹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建立工业领域碳达峰协调机制,统筹推进全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建立工业碳达峰目标责任体系,制定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完善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将工业碳达峰工作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纳入考核体系。加强部门沟通协作,落实部门职责,发挥协同效应,合力推进工业领域碳达峰。〔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2)推进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及低排放型原料替代。建设完善多能互补的绿色低碳能源供给体系,推动“可再生能源+储能”互补、“源网荷储”集成优化。以有色金属、建材、化工等行业为重点,开展能效“领跑者”行动,鼓励重点行业对标行业能效标杆水平,降低企业能耗,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依托赣州市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深入推进尾矿、稀土二次资源、冶炼渣、废旧锂电池、煤矸石、粉煤灰等工业固体废弃物综合回收利用。积极拓展综合利用产品在冶金、建材、基础设施建设等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3)加快重点行业节能降碳技术攻关。围绕建材、化工、造纸等高碳行业减污降碳需求,强化低碳燃料与原料替代、过程智能调控、余热余能高效利用等研究,突破一批流程再造关键技术。在稀土、钨等重点领域加强研发创新,重点攻克资源绿色高效提取和循环利用、先进合金材料制备、高纯粉末制备等关键技术,建设钨冶炼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瞄准产品全生命周期碳排放降低要求,加强高品质工业产品生产和循环经济关键技术研发。探索研究二氧化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技术,针对碳捕集、分离、运输、利用、封存及监测等各个环节开展核心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
(三)以风险管控为目标,健全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体系
1.健全危废管理制度,着力提升综合利用水平
(1)不断落实和完善危险废物管理制度。完善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情况等纳入“环境信用评价”。依法推动收集、贮存、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推动赣州市排污许可监督管理与危险废物综合管理协同改革创新试点在章贡落地,通过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与危险废物综合管理的深度衔接,探索形成制度联动、审批联动、部门联动的新模式。严格涉危险废物项目审批,依法依规对已批复建设项目的环评文件开展复核,完善涉危险废物环评纠错机制。〔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
(2)持续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水平。以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评估为抓手,不断提升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考核覆盖率。实行电子标签,运行电子联单,利用信息化手段提升危险废物规范化环境管理水平。定期组织对全区生态环境管理人员、重点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开展规范化管理和技术培训,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管理水平。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到2025年全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维持在95%以上。〔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
(3)针对性提升有价危险废物综合利用水平。鼓励电子信息、新能源等行业企业自行建设危险废物利用设施,提升含铜废物等有价危险废物自行利用水平。推动相关危废项目建设,提升废旧线路板、废催化剂等类别危险废物综合利用能力。以创建“无废集团”建设试点为契机,支持一批企业进一步开展降低钨渣产生量和危险特性、提高钨渣资源利用和安全处置水平等方面的工艺技术研究,拓展钨渣资源化利用路径。〔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市场监管局〕
2.完善收集转运体系,提升危废风险防范水平
(1)推动小微企业及社会源危险废物收运体系建设。推进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建设,提升实验室废物等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能力,深入推进废铅蓄电池集中收集和跨区域转运试点,打通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最后一公里”。按照赣州市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试点单位技术要求,提升收集转运贮存经营单位专业化水平,督促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2)夯实危险废物贮存风险防范措施。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自行评估危险废物贮存能力,并配套满足贮存需求的危险废物贮存场所(设施)。对易燃易爆及排出有毒气体的危险废物应进行预处理,使之稳定后贮存,否则应按照易燃易爆危险品贮存管理。贮存废弃剧毒化学品的,按照公安机关要求落实风险防范措施。督促有关企业特别是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环境风险点危险源辨识及排查,明确责任归属和管控状态,落实各项风险防控措施。〔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应急管理局〕
(3)强化危险废物转移环境监管。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协助省、市生态环境部门推进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支持“无废园区”“无废集团”内部开展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加强危险废物运输监管和废弃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将危险废物运输车辆、船舶纳入日常检查内容,加大对道路、水路、跨境路口、收费站点、道路卡口、船闸码头的巡查力度,严控危险废物非法转运。〔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市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3.强化医疗废物管理,筑牢生态安全处置防线
(1)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建立全封闭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全面排查整治小型卫生院、诊所等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暂存间,确保全区所有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均配套建设标准化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度,将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工作纳入医疗机构年度资质校验,确保区内医疗废物全部交由具备医疗废物经营许可的单位收运处置,实现城乡各类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全量收集处理。〔责任单位:区卫健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行政审批局〕
(2)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将医疗废物收集、贮存、运输、处置等工作纳入重大传染病疫情领导指挥体系,坚持常态化防控和应急处置相结合,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明确分工职责,充分保障所需的人员、车辆、设备、物资、场地、处置设施等。不断完善医疗废物应急处置体系,依托周边区域危险废物焚烧处置设施及生活垃圾焚烧设施,建立协同应急处置设施清单,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医疗废物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区卫健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4.保障危废安全处置,强化监管能力体系建设
(1)加大危险废物监管力度,持续保持高压执法态势。持续做好涉危险废物信访举报案件的办理工作,强化执法工作日常监管。联合公安机关严厉打击和查处涉危险废物严重违法行为,依法严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的企业及相关人员,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形成强大震慑力,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将违法企业纳入区环境保护领域违法失信名单,实行公开曝光,开展联合惩戒。〔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2)切实提升危险废物环境监管和风险防控能力。强化无人机、遥感技术、自动化分析技术等信息化技术手段在固废领域的执法应用,配备环境监察取证装备、GPS定位仪、便携取证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等。完善技术人员配置,强化执法队伍建设,常态化开展业务大练兵及大比武,全面提升执法队伍业务水平和涉固废案件的执法能力。〔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
(3)严格危险废物监管责任落实。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危险废物环境风险应急等工作列入督查内容,将危险废物列为各镇(街道)日常环境监管重点内容,强化危险废物监督执法。对涉及危险废物环境治理不力或发生重大环境事件的地区,强化对属地党政领导干部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单位:章贡高新区管委会、各镇(街道)〕
(四)以回收体系为重点,促进农业领域绿色高质量发展
1.完善统计台账管理,推动农业废弃物减量化
(1)健全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台账。完善农业投入品和农业废弃物统计制度,建立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和病死畜禽等相关台账,促进农业废弃物规范管理。引导农业生产企业、蔬菜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等使用者依法建立农膜、农药使用记录,全面摸清全区农业废弃物产生、回收、利用、处置情况。〔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减少废旧农膜产生量。提升农膜使用水平,示范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轮作倒茬等新技术,降低农膜覆盖依赖度,源头减少农膜产生量。加强废旧农膜使用指导工作,积极推广加厚塑料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率先在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示范社、蔬菜基地、农业龙头企业、果园及广大农户加大全生物可降解地膜的示范应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推进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及农产品认证。持续开展节肥节药提质增效,实施农药、化肥使用量零增长行动,推广水肥一体化、机械深施等施肥模式,大力推广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技术,宣传科学安全用药技术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动畜禽粪污与农林种植协同循环利用,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生态健康养殖新格局。到2025年,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富硒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数量达24个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健全收储转运体系,提高农业废弃物回收率
(1)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加大企业回收农作物秸秆工作宣传力度,引导农户和企业建立收储运一体化系统模式。巩固沙河、水西镇秸秆收储中心建设,加快推动“1+2+N”收储运体系建设。逐步构建覆盖全区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持续推广“产销养殖一体化”产业链。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7.3%。〔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
(2)完善废旧农膜回收体系。落实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回收主体责任,促进废旧废膜回收。进一步提升各镇农膜回收点的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全区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到2025年,全区废旧农膜回收率达85.5%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
(3)推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探索押金制、有偿回收等有效措施,引导使用者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以4个镇的农资经销店、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合理布局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站点,逐步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宣传工作。到2025年,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达到60%。〔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供销联社、章贡生态环境局〕
3.创新政策制度设计,培育绿色生态特色农业
(1)完善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保障制度。积极落实《章贡区农膜管理使用回收工作方案》《章贡区“十四五”秸秆综合利用实施方案》等文件精神,对秸秆、废旧农膜等回收利用企业和项目进行资金支持。探索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收集、回收新模式,加快出台区农药包装废弃物使用回收工作方案等相关文件,规范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和处置工作。持续推进规模养殖场粪污规范化管理。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保持在90%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2)严格落实农膜管理制度。对农膜生产、销售、使用、回收、再利用等环节加强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开展农膜质量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开展超薄农膜联合执法检查,禁止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塑料农膜,严厉查处销售国家明令淘汰的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塑料地膜、产品质量不合格农膜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信局、区农业农村局〕
(3)培育绿色生态特色农业。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创意农业、设施农业、精品农业及林下经济等都市农业新形态。按照“一镇一业、一村一品”要求,坚定不移发展蔬菜产业,扩大食用菌、生姜等农业特色产业生产规模,做强做优城郊型特色农业。以食用菌产业为龙头,采取“公司+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在现有产业的基础上建设一批优质特色、高产高效的标准食用菌生产基地,构建生态循环农业发展模式。〔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五)以垃圾分类为抓手,推动生活领域固废精细化管理
1.全面开展垃圾分类,促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
(1)深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全面推广洪城巷、章江花园、阳明小区等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的工作经验,以“政府主导、企业主体、市场运作、公众参与”为原则,创新城镇社区垃圾分类前端作业机制,有机整合垃圾投放、分类、收集、运输、处理等环节。逐步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有效衔接前端投放和末端处理,加大收运环节管理力度,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推广农村垃圾“大分流、小分类”分类模式,按照“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区处理”收运处置模式,健全符合章贡实际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开展有害垃圾“集中收集日”活动,探索建立有害垃圾每月集中收集与城乡巡回收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引导公众分类投放有害垃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储运设施。全面提升区生活垃圾转运设施建设标准和建设水平,推进设施建设系统化、大型化。加大对现有生活垃圾收集点的改造力度,实施撤桶并点、集中配置;完善中、小型生活垃圾转运站,持续改造提升转运站设施条件,关停一批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对城市环境造成较大影响的简易垃圾暂存点。根据生活垃圾分类要求和产生量,合理确定分类运输站点、频次、时间和线路,科学配置、补充分类运输车辆。到2025年,城市居民小区和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维持100%。〔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3)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全面开展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摸底调查,建立塑料制品生产、销售企业台账,分类实施淘汰产品目录塑料制品企业停产限期整改、转型升级,依法查处违规生产、销售塑料制品行为。分阶段有序开展塑料污染整治,在商场、超市、药店、书店、餐饮、展会等场所开展“禁塑行动”,在超市、农贸市场等场所开展“限塑”行动,积极推广塑料替代产品,减少或禁止一次性塑料餐具、不可降解塑料袋、酒店一次性塑料用品的使用。持续推动邮政、快递企业使用环保包装材料,在电商、外卖、快递等行业开展试点,推进包装减量化、绿色化。鼓励在生产生活领域开展“以竹代塑”替代场景的探索及应用。到2025年,基本形成塑料污染多元共治体系,塑料污染得到有效控制。〔责任单位: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商务局、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区市场监管局、区交通运输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2.探索两网有机融合,推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1)积极探索“两网融合”发展模式。完善以社区回收为基础的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开展再生资源回收连锁经营,落实再生资源回收统计,并将该统计指标纳入生活垃圾分类统计指标体系。制定可回收物收运处理实施方案,建成含回收、中转、分拣“三位一体”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提升、改造、拓展现有“两网融合”回收点及中转站(场)。到2025年,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农业农村局〕
(2)完善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加强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建设一批规模化、网络化、智能化的再生资源回收基础设施,构建由社区回收点、初级加工分拣站和集散交易分拣加工中心三个层次组成的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新建1座再生资源综合型分拣中心。规范再生资源回收经营活动,推动资源要素向优势企业集聚。依托优势企业技术装备,促进再生资源高值化利用。到2025年,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达到5%以上。〔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3.逐步完善配套设施,提高垃圾回收利用能力
(1)提升生活垃圾回收利用配套设施能力。积极开展园林绿化垃圾等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探索建立符合章贡区实际的有机易腐垃圾资源化利用模式;推动居民厨余垃圾、农贸市场有机垃圾纳入餐厨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协同处理。建成章贡区城镇生活垃圾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一站式补齐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利用能力。分片区建设有害垃圾暂存点,确保有害垃圾分类安全贮存,构建有害垃圾收集转运处置链条。〔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商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2)促进污泥资源能源转化利用。加强技术创新和设备研发,鼓励推广应用浓缩、调理和脱水等污泥减量化处理措施,形成污泥源头减量示范模式。推进城镇污水污泥资源能源转化利用,鼓励推广“干化+焚烧”“堆肥+土地利用”等污泥绿色低碳利用模式,鼓励采取协同焚烧发电、建材利用等方式协同处理污泥。〔责任单位: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
4.完善电子台账制度,加强生活领域固废管理
(1)加强生活垃圾收运处理全过程管理。强化生活垃圾收集源头管理,实行垃圾收运登记制度,全面登记掌握每一个转运站、收集点垃圾的来源和去向;定期对生活垃圾运输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垃圾运输的密闭性,杜绝运输车辆污水滴漏现象。科学制定有害垃圾处理处置方案,出台规范有害垃圾分类管理的相关规定,加强有害垃圾的分类收集、规范管理与风险管控。严禁将工业垃圾混入生活垃圾中进行处理,加强收集、运输等环节的日常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2)完善生活源固废的电子台账管理。完善厨余垃圾、城镇污水污泥等生活源固体废物收集、转运、处理处置的电子台账管理,强化城镇污水污泥产生、运输、利用处置环节的申报登记,实现全过程电子联单闭环管理。加强城镇污水污泥综合利用产品质量监管,确保污泥综合利用产品环境风险可控。〔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3)加强垃圾非法倾倒现象的整治。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对公路、铁路、江河沿线和圩镇、村庄、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生活垃圾非法倾倒行为的全天候监管,基本实现无暴露垃圾。对现已停运的沙河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封场和综合整治,持续跟踪监测渗滤液排放和场地环境安全。持续开展垃圾分类执法专项行动,健全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各类垃圾非法倾倒和违规收集、运输、处置行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农业农村局、区文广新旅局〕
(六)以绿色建筑为契机,强化建筑领域固废全过程管理
1.强化绿色建筑设计,推动建筑垃圾源头减量
(1)持续开展绿色建筑创建行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提高绿色建筑建设星级标准,新建建筑全面实施绿色建筑设计。总建筑面积超过5000平方米的新建民用建筑项目(分期项目按整体计算)执行一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政府投资或者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单体建筑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大型公共建筑执行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到2025年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100%,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达30%以上。〔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
(2)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围绕国家装配式建筑范例城市和全省钢结构装配式住宅试点城市建设,大力推进装配式建筑高质量发展。积极推广钢结构装配式住宅在保障性住房、安置房、商品住宅、旅游民宿等建筑领域的应用,符合装配式建造条件的国有投资或国有投资为主的建设项目,须按100%面积占比实施装配式建筑。力争2025年全区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50%。推广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责任单位:区住建局〕
(3)提升城乡建设领域节能低碳水平。将低碳理念贯穿城市建设和管理全过程,强化城市低碳化建设,推广超低能耗建筑、近零能耗建筑,推动既有建筑绿色节能改造。全面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重点提高建筑门窗等关键部品节能性能要求,推广防火等级高、保温隔热性能好的建筑保温体系。拓展已有建筑绿色化改造范围,既有公共建筑基本完成节能绿色化改造,鼓励在镇内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过程中同步实施建筑绿色化改造。加快绿色、低碳社区建设,到2025年70%的城市社区达到绿色社区标准。〔责任单位: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4)加强施工工地绿色化管理。落实建设单位建筑垃圾减量的主体责任,推动建设单位编制施工现场建筑垃圾减量化专项方案。积极推广绿色施工,改进建筑施工方法,加强现场规范化管理,推进建筑垃圾分类分级利用,从源头减少工程渣土和工程垃圾产生量。积极推广节能型施工设备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鼓励新建住宅全装修交付使用,倡导菜单式全装修,减少施工现场装修垃圾的产生。到2025年,高标准创建1个“无废工地”。〔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局〕
2.完善闭环管理体系,保障再生利用产品出路
(1)完善建筑垃圾全过程管理体系。开展各类建筑垃圾摸底清查,强化建筑垃圾全过程、规范化监管,积极建立建筑垃圾分类统计体系,加大建筑垃圾登记申报监管力度,对重大建设项目建立建筑垃圾处置台账,明确建筑垃圾产生数量及处置去向。对建筑垃圾“源头产生—过程转运—分拣暂存—处置利用”实施全过程跟踪监管,推动建筑工地设置专业分拣区,由专人负责建筑垃圾源头粗分拣,产生单位负责及时填报建筑垃圾相关信息,做好信息化监督管理。〔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住建局〕
(2)保障及拓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品出路。鼓励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引进市场上先进技术,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水平,提高再生利用产品质量。依托现有资源化利用设施的升级改造,探索装修垃圾的自动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方式。市政道路、园林绿化等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在满足设计、技术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优先采购建筑垃圾再生产品,保障建筑垃圾再生产品出路。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30%。〔责任单位:区发改委、区城管局〕
(七)以宣传教育为手段,厚植无废城市绿色发展新理念
1.开展低碳试点建设,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1)开展绿色低碳试点建设。积极开展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商场、绿色(清洁)家庭等创建活动,稳步推进低碳试点建设,高标准建设一批低碳景区、低碳校园、低碳社区,引导消费者购买节能环保低碳产品。到2025年,创建一批节约型机关、绿色学校、绿色社区及低碳景区、低碳校园、低碳社区示范点。〔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培育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引导公众在衣食住行等方面践行简约适度和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培育节约健康的绿色消费观念,坚决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倡导“光盘行动”。推行公共机构无纸化办公,限制使用一次性用品,推广使用可循环、易回收、可降解替代产品。加快构建以公共交通为核心的绿色生态交通体系,完善城市慢行交通系统,鼓励绿色出行。到2025年,餐饮行业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餐具消耗强度下降30%,绿色出行比例达85%以上。〔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加强无废宣传教育,营造无废城市良好氛围
(1)持续加强“无废城市”宣传教育。加快制定《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宣传工作任务,创新宣传工作形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网站、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及地铁、广场、电梯等公众传媒平台,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将“无废城市”建设内容纳入学校、干部等相关教育体系;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教育,提升公众分类意识及分类质量。〔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定期开展“无废城市”专题培训。针对政府管理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理念专题培训,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提高政府管理人员的专业水平和业务能力。针对重点行业企业定期组织开展清洁生产、减污降碳、固废综合利用等相关技术,固废规范化管理、平台申报、固废审计等相关工作,以及投融资模式、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培训。〔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3)建设“无废城市”宣传教育硬件载体。依托社区活动中心、公园、文化广场等场所建设一批无废社区活动中心、无废公园、无废广场等无废文化硬件载体。依托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置场等固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无废城市”宣教科普基地,鼓励市民、学校师生、党政机关、企业工作人员预约参观。统筹区域各类无废宣教载体、科普基地等硬件设施,融入“无废文化”参观旅游路线,打造“无废文化”旅游品牌。〔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区城管局、区教体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3.完善特色无废标准,全面开展无废细胞创建
(1)完善章贡特色“无废细胞”标准体系。参照《赣州市“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完善章贡特色“无废细胞”创建标准,明确“无废景区”“无废园区”“无废集团”等特色“无废细胞”的创建要求。细化分解章贡区年度“无废细胞”创建任务,及时开展评估验收与经验总结,推广先进做法及典型经验模式。〔责任单位:“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全面推进“无废细胞”创建行动。结合绿色工厂、绿色学校、美丽宜居村庄示范创建等各类绿色创建工作,继续高标准推进景区、酒店、小区、学校、机关、医院、工厂、工地、园区、乡村等各类“无废细胞”创建,提高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的知晓度、支持度、参与度和满意度,营造全社会支持、参与“无废城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建立健全培育“无废文化”的长效机制。到2025年,高标准创建至少65个“无废细胞”。〔责任单位: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立明确的部门责任清单和重点工作任务清单,严格按照责任分工开展相关工作。定期组织召开“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议及联席会议,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组织调动全区力量和资源,共同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工作。
(二)强化评估考核。根据省、市“无废城市”建设考核评估要求,细化区固体废物目标责任制和“无废城市”建设成效考核评估制度。依据“无废城市”建设责任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对相关责任主体“无废城市”建设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核查、考评,将建设成效评估结果纳入相关责任单位绩效考核及“美丽章贡”、生态文明、高质量发展、污染防治攻坚战考核等工作。
(三)完善资金保障。健全“无废城市”市场体系,建立多元化、多层次的资金保障体系,激发市场活力。拓宽建设资金来源,加强与上级生态、发改、财政等相关部门的衔接,全力争取申请国家、省财政投资补助及银行环保专项贷款等。加强“无废城市”建设的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探索,推广应用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等绿色金融工具。通过贷款贴息、补助和奖励等方式,加大对“无废城市”重点领域技术创新、标准制定、项目建设支持。政府采购优先考虑固体废物综合利用产品,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增值税等税收优惠措施。
(四)加强技术支撑。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固体废物产业技术创新体系,推进稀土、钨等特色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高值化利用、无害化处置关键技术工艺研究、设备研发制造和相关标准制定。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互动交流,深化相关领域科研技术交流。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区内企业现有研究平台,打造技术创新和成果转化平台,积极开展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研究。定期开展管理部门和企业交流座谈会,通过技术交流提升固体废物管理水平。
附件:1.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2.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3.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附件1
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
序号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三级指标 |
单位 |
现状值 (2022年) |
目标值 (2025年) |
责任部门 |
1 |
固体废物源头减量 |
工业源头减量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15 |
0.15 |
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
2 |
工业危险废物产生强度★ |
吨/万元 |
0.02 |
0.02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3 |
通过清洁生产审核评估工业企业比例★ |
% |
100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 |
||
4 |
获批绿色工厂企业数量 |
个 |
7 |
9 |
区工信局 |
||
5 |
开展循环化改造、绿色园区建设的工业园区比例 |
% |
100 |
100 |
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
||
6 |
新增绿色矿山建成企业数量★ |
个 |
- |
1 |
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
||
7 |
农业源头减量 |
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富硒产品和农产品地理标志的认证数量 |
个 |
10 |
24 |
区农业农村局 |
|
8 |
建筑业源头减量 |
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的比例★ |
% |
100 |
100 |
区住建局 |
|
9 |
新建建筑装配式建筑应用比例 |
% |
37.60 |
50 |
区住建局 |
||
10 |
生活领域源头减量 |
生活垃圾清运量★ |
万吨 |
27.25 |
32.16 |
区城管局 |
|
11 |
城市居民小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100 |
100 |
区城管局 |
||
12 |
农村地区生活垃圾分类覆盖率 |
% |
100 |
100 |
区城管局、区农业农村局 |
||
13 |
快递绿色包装使用率 |
% |
100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14 |
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86.51 |
90 |
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
15 |
工业危险废物综合利用率★ |
% |
53.12 |
6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16 |
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秸秆综合利用率★ |
% |
97.24 |
97.3 |
区农业农村局 |
|
17 |
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 |
% |
92.3 |
>90 |
区农业农村局 |
||
18 |
农膜回收率★ |
% |
85.25 |
85.5 |
区农业农村局 |
||
19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 |
% |
- |
60 |
区农业农村局 |
||
20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 |
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 |
% |
11.59 |
30 |
区城管局 |
|
21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 |
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 |
% |
25.84 |
35 |
区城管局、区供销联社、区商务局 |
|
22 |
再生资源回收量增长率 |
% |
- |
5 |
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城管局 |
||
23 |
医疗卫生机构可回收物回收率★ |
% |
100 |
100 |
区卫健委 |
||
24 |
车用动力电池等产品类废物回收体系覆盖率 |
% |
- |
100 |
区工信局、区商务局 |
||
25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危险废物处置 |
工业危险废物填埋比★ |
% |
1.1 |
3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26 |
医疗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100 |
100 |
区卫健委 |
||
27 |
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覆盖率 |
% |
-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28 |
固体废物最终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量下降幅度★ |
% |
- |
1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29 |
生活领域固体废物处置 |
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 |
% |
100 |
100 |
区城管局 |
|
30 |
城镇污水污泥无害化处置率★ |
% |
100 |
100 |
区城管局 |
||
31 |
保障能力 |
制度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地方性法规、政策性文件及有关规划制定数量★ |
个 |
10 |
20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32 |
“无废城市”建设协调机制★ |
- |
建立 |
进一步完善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3 |
“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纳入绩效考核情况 |
- |
纳入 |
纳入 |
区委组织部 |
||
34 |
开展“无废城市细胞”建设的单位数量(机关、企事业单位、饭店、商场、集贸市场、社区、村镇) |
个 |
0 |
100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5 |
市场体系建设 |
“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投资总额★ |
亿元 |
18.87 |
30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6 |
纳入企业环境信用评价范围的固体废物相关企业数量占比 |
% |
-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37 |
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覆盖率 |
% |
100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38 |
技术体系建设 |
主要参与制定固体废物资源化、无害化技术标准与规范数量 |
个 |
1 |
2 |
区市场监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 |
|
39 |
固体废物回收利用处置关键技术工艺、设备研发及成果转化 |
个 |
4 |
5 |
区工信局 |
||
40 |
保障能力 |
监管体系建设 |
固体废物管理信息化监管情况★ |
- |
建立 |
进一步完善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41 |
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 |
% |
95 |
95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42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刑事案件立案率★ |
% |
100 |
100 |
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
43 |
涉固体废物信访、投诉、举报案件办结率 |
% |
100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44 |
固体废物环境污染案件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的覆盖率 |
% |
100 |
100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45 |
群众获得感 |
群众获得感 |
“无废城市”建设宣传教育培训普及率 |
% |
- |
100 |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旅局 |
46 |
政府、企事业单位、非政府环境组织、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的参与程度 |
- |
- |
充分参与 |
区机关事务管理中心、区文广新旅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
47 |
公众对“无废城市”建设成效的满意程度★ |
% |
- |
80 |
区委宣传部 |
||
48 |
特色指标 |
星级绿色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 |
% |
- |
30 |
区住建局 |
|
49 |
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规上工业比重● |
% |
- |
35 |
区工信局、区发改委、区商务局 |
||
50 |
高标准“无废园区”建设数量● |
个 |
- |
1 |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
备注:★为必选指标,●为特色指标。
附件2
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清单
序号 |
领域/专班 |
体系 |
任务 |
工作内容及目标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1 |
领导小组办公室 |
制度体系 |
制定《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
制定并印发《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在赣州市“无废城市”建设总体工作布局的基础上,明确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任务、指标清单、任务清单、项目清单、时间表和责任部门等。 |
2024年 2月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
2 |
成立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
为全面推进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成立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各镇街人民政府、区有关部门负责人作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绿色工业、绿色农业、绿色生活、绿色建筑、危险废物管控等五大工作专班。 |
2024年 3月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3 |
完善章贡区“无废细胞”创建标准体系 |
在《赣州市“无废细胞”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基础上,结合章贡区各领域固废管理特色及“无废细胞”创建需求,制定完善章贡区“无废集团”“无废景区”“无废园区”“无废医院”等“无废细胞”创建标准体系。 |
2024年 5月 |
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
||
4 |
制定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 |
制定《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方案》,完善宣传工作机制,明确宣传工作任务,创新宣传工作形式,为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宣传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引。 |
2024年 5月 |
区委宣传部 |
||
5 |
工业领域 |
制度体系 |
印发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 |
印发年度清洁生产审核重点企业名单,持续加强企业清洁生产,推动建材、有色、化工、造纸、原料药等行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改造。 |
持续开展 |
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
6 |
印发《章贡区工业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确定章贡区“十四五”“十五五”期间工业领域碳达峰的总体目标、重点任务、重点行业及保障措施。 |
2023年 |
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
||
7 |
制定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的相关管理文件 |
组织企业落实工业固体废物申报登记工作,按照区分重点、查漏补缺、逐步推进的思路,逐步梳理本辖区内工业固体废物产生源,按省、市要求组织产废企业开展申报登记。 |
2024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8 |
制定推进产业绿色发展的相关文件 |
加快产业绿色化转型升级步伐,积极推动相关企业申报国家级或省级绿色工厂、纳入绿色技术推广目录。 |
2024年 |
区工信局 |
||
9 |
技术体系 |
稀土深加工关键技术研发 |
积极融入“中国稀金谷”建设,深入对接中科院赣江创新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加大稀土绿色冶炼和深加工适用技术的研发推广力度。 |
2025年 |
区科技局、区工信局 |
|
10 |
市场体系 |
推动有色金属新材料和稀土新材料等特色产业做强做优 |
实施培优育强行动,培养壮大骨干企业,加速推动华氏医药、国药动保、京业汇、红瑞生物、方大集团、新航盛世、佳腾三期、奔力达、中盛隆、天和永磁等项目建设落地,推动海尔医疗、科睿药业、天和永磁等项目扩产扩能。 |
2025年 |
区工信局、区发改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
|
11 |
监管体系 |
严格项目环境准入 |
严格落实“三线一单”要求,完善“两高”项目清单,对工业固体废物及危险废物处置设施或集中处置能力严重不足的废物类别,严格控制产生相关废物的建设项目建设。 |
2025年 |
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
12 |
工业领域 |
监管体系 |
淘汰涉固体废物产生的落后产能 |
倒逼能耗、环保、安全、质量、技术不达标的落后产能加快退出。压减稀土产业低效无效产能,优化安排生产总量控制指标,提高原材料转化率。 |
2025年 |
区发改委、区工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13 |
推动绿色矿山建设 |
推动现有持证矿山改造升级,到2025年新增绿色矿山1个。 |
2025年 |
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 |
||
14 |
开展一般工业固废专项排查 |
开展有色金属冶炼、电子、化工、五金等主要行业一般工业固废产生数量和种类调查工作,评估一般工业固废经营单位的利用处置能力和环境风险,建立一般工业固废利用处置“白名单”。 |
2025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
15 |
危险废物 |
制度体系 |
制定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储运管理文件 |
开展小微企业和社会源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试点,建立统一收运模式,初步建立收集处置体系,打通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最后一公里”,规范社会源危险废物的转运和处置,有效防控危险废物环境风险。 |
2024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体局、区市场监管局 |
16 |
技术体系 |
开展钨渣资源化和解毒技术研究 |
在现有钨渣水泥窑“点对点”协同处置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工艺技术研究,降低钨渣危险特性,探索钨渣资源回收利用新技术。 |
2025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区工信局、区科技局 |
|
17 |
监管体系 |
持续加大危险废物专项执法力度 |
将危险废物环境重点监管源统一纳入“双随机”名单开展执法检查。对非法倾倒、处置固体废物的行为保持高压监管态势,涉嫌环境违法犯罪的,坚决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
2025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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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危险废物 |
监管体系 |
提升涉危险废物案件执法能力 |
强化无人机、遥感技术、自动化分析技术等信息化技术在固废领域执法的应用,配备环境监察取证装备、GPS定位仪、便携取证设备、便携式多参数水质测定仪等相关设备,提升涉危险废物案件执法能力。 |
2025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19 |
推行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制度 |
依法推动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的单位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
2025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区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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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严格落实危险废物全过程规范化管理 |
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与环境执法工作相衔接,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监管责任,将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融入日常环境监管工作。 |
持续开展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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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加强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
建立全封闭的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系统。对医疗机构特别是小型卫生院、诊所等单位的医疗废物暂存间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全区所有设有床位的医疗机构均要建设标准化的医疗废物暂存间,做到标识清晰、设置规范、专人管理,符合规定要求。 |
持续开展 |
区卫健委、章贡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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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农业领域 |
制度体系 |
制定加强章贡区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工作的实施意见 |
对秸秆、畜禽粪污、废旧农膜、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企业及项目进行资金支持。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 |
23 |
制定章贡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 |
制定章贡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方案,规范章贡区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和处置。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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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农业领域 |
技术体系 |
示范推广农膜使用新技术 |
在各镇示范推广一膜多用、行间覆盖、轮作倒茬等技术,提升农膜使用水平,降低农膜使用量。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25 |
示范推广秸秆综合利用技术 |
积极开展秸秆肥料化和饲料化应用,推广秸秆反刍动物粗粮饲料化技术等技术,提高秸秆离田利用率。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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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市场体系 |
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
引导农户和企业建立收储运一体化系统模式,逐步构建区域全覆盖的秸秆收储和供应网络,健全秸秆收储运体系。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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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加强废旧农膜回收体系建设 |
落实农膜生产者、经营者、使用者的回收主体责任,促进废旧农膜回收,进一步提升水西、沙河、沙石、水东四镇农膜回收点的建设水平,建立健全全区废旧农膜回收体系。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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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
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
以农资经销店为依托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引导经营企业利用其销售网络和渠道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机制,实现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点全覆盖。 |
2025年 |
区农业农村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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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监管体系 |
建立农膜联合执法检查制度 |
依法查处销售和使用厚度不符合规定的地膜等行为。 |
2025年 |
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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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生活领域 |
制度体系 |
实行生活垃圾收运登记制度 |
全面登记掌握章贡区每一个转运站、收集点生活垃圾来源和去向,强化生活垃圾收集的源头分类管理。 |
2025年 |
区城管局 |
31 |
完善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及管理规定 |
建立完善章贡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监督管理机制,全面提升生活垃圾分类体系建设和管理水平。 |
2025年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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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生活领域 |
制度体系 |
出台《关于规范有害垃圾全程分类管理的通知》 |
明确章贡区有害垃圾分类,提出有害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转运、处置全过程的规范性管理要求,制定生活领域有害垃圾名录。 |
2023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33 |
制定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工作方案 |
制定章贡区有害垃圾收集处置工作方案,对有害垃圾实行单独投放、分类收集、规范贮存、安全转运、集中处置,建立健全有害垃圾收集、运输、贮存、处置的规范化管理体系。 |
2025年 |
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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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制定可回收物收运处理工作方案 |
制定章贡区生活源可回收物收运处理实施方案,加强生活源可回收物分类投放、收集、贮存、综合利用的规范化管理,提高生活源可回收物回收利用率。 |
2025年 |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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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技术体系 |
开展园林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针对章贡区公园、绿化带、景区等区域园林绿化垃圾产生特点,开展园林绿化垃圾资源化利用示范技术研究。 |
2025年 |
区城管局、区科技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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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市场体系 |
探索建立生活垃圾和再生资源“两网融合”体系 |
推动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两网融合”,提升、改造、拓展现有“两网融合”回收点及中转站(场),建立含回收、中转、分拣“三位一体”的“两网融合”回收体系。 |
2025年 |
区城管局、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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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
监管体系 |
完善章贡区城市智慧环卫系统 |
完善章贡区城市智慧环卫系统研发和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促进垃圾分类回收系统线上平台与线下物流实体相结合。应用物联网技术,完善智慧渣土车、环卫车、垃圾分类中转设施等的智慧化管理系统,实现自动判断运营状态、自动监管现场问题,提升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的管理效率。 |
2025年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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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
生活领域 |
监管体系 |
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专项执法行动 |
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常态执法,加强各级执法队伍的协作,健全城管、文广新旅、市场监督等多部门联动执法衔接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乱倒和违规收集、运输、处置生活垃圾的行为,做好生活垃圾管理和执法的有效衔接,促进责任单位和个人履行垃圾分类义务。 |
持续开展 |
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广新旅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39 |
建筑领域 |
制度体系 |
印发《章贡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 |
根据国家、江西省、赣州市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要求,制定章贡区城乡建设领域碳达峰实施方案,确定“十四五”“十五五”章贡区城乡建设领域相关目标,布置重点工作任务,明确保障措施。 |
2023年 |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 |
40 |
技术体系 |
开展装修垃圾资源化利用技术示范 |
鼓励中心城区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项目研发或引进建筑垃圾综合利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探索开展装修垃圾的自动分类与资源化利用技术研究。 |
2025年 |
区城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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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
市场体系 |
积极推广绿色低碳建造产品及技术 |
在施工工地积极推广满足标准化设计、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要求的预制部品部件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鼓励优先选用获得绿色建材认证标识的建材产品。 |
2025年 |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市场监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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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推动高标准绿色建筑建设 |
推进绿色建筑高质量发展,鼓励民用建筑、公共建筑按绿色建筑高星级标准进行规划、建设、运营。 |
2025年 |
区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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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
建筑领域 |
市场体系 |
推广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应用 |
鼓励具备条件的园区、工厂、学校、小区、公共建筑等建筑屋顶安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大力推进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建设,推动建筑领域特别是公共建筑能耗占比较高的局面得到有效改善。 |
2025年 |
区住建局、区发改委、区工信局、区财政局 |
44 |
监管体系 |
开展建筑垃圾规范化整治与监管 |
持续开展施工工地建筑垃圾规范化管理,开展建筑垃圾非法运输、非法倾倒行为的常态化监管与整治,防范杜绝建筑垃圾非法倾倒事件。 |
2025年 |
区住建局、区城管局、章贡生态环境局 |
附件3
赣州市章贡区“无废城市”建设项目清单
序号 |
领域/专班 |
项目名称 |
工程建设内容 |
完成时限 |
责任单位 |
总投资(万元) |
1 |
工业领域 |
赣州市章贡区一般固废填埋场项目 |
建设填埋库区、调节池、生产辅助设施、垃圾坝、绿化隔离以及部分进场道路等,项目占地面积约324.6亩,其中填埋库区占地面积约175亩,总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 |
2025年 |
赣州市章贡区市容环境综合服务有限公司 |
31100 |
2 |
开展历史场地遗留固废整治 |
推进高新区内D5-01等地块历史遗留固废整治,促进大宗场所(含尾矿库)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规范管理。 |
2025年 |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章贡生态环境局 |
12600 |
|
3 |
“无废园区”建设项目 |
根据“无废园区”建设要求,为园区产业发展精准配套固废利用处置项目,建设智慧监管综合平台,高标准推动章贡高新区开展“无废园区”建设。 |
2025年 |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
1000 |
|
4 |
钨冶炼氨资源循环利用优化节能技术应用 |
采用先进的节能技术及装备对现有仲钨酸铵(APT)结晶和氨回收工艺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建设钨冶炼氨资源循环利用节能技术应用示范工程。 |
2024年 |
江钨世泰科钨品有限公司 |
1000 |
|
5 |
赣州市鸿富新材料有限公司年产3000吨稀土氧化物稀土二次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改造项目 |
建设年产稀土氧化物3000吨生产线,项目实施所需建筑物16000平方米,其中需新增建筑物5000平方米。 |
2025年 |
赣州市鸿富新材料有限公司 |
13000 |
|
6 |
危险废物 |
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储运体系建设 |
依托赣州市格林宜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建设章贡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暂存转运中心,用地面积1100 m2,进一步完善章贡区小微企业危险废物收集处置体系。 |
2023年 |
章贡生态环境局 |
200 |
7 |
江西特纯稀贵金属项目 |
建设石化行业贵金属废催化剂(HW50类危险废物)回收利用项目,第一阶段年处理1500吨废催化剂,产出240吨金属银、4吨金及铂族金属,同步建设6N级高纯金属以及光伏银粉、贵金属靶材、蒸发料生产项目。 |
2025年 |
江西特纯稀贵金属有限公司 |
10000 |
|
8 |
废旧线路板拆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 |
赣州秋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废旧线路板拆解回收综合利用项目总占地面积约2万m2(约30亩),设计规模为年拆解3万吨废线路板(1.5万吨废线路光板、1.5万吨带电子元器件的废线路板)及综合利用废树脂粉。 |
2025年 |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赣州秋灏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80000 |
|
9 |
农业领域 |
秸秆还田项目 |
购置联合收割机16台、粉碎机16台、深耕机16台、旋耕机16台等相关还田机械设备,并购买腐化剂等材料,实施秸秆直接还田。 |
2025年 |
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人民政府 |
200 |
10 |
废旧农膜回收点升级改造项目 |
完善水东镇、沙石镇、沙河镇、水西镇现状废旧农膜回收点,建设防渗场地,建立农膜回收台账,做好周边环境保护工作。 |
2025年 |
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人民政府 |
100 |
|
11 |
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建设项目 |
以农资经销店、供销合作社为依托,在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合理布局回收站点,各镇分别建立1-2个回收点,建立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 |
2025年 |
水东镇、水西镇、沙石镇、沙河镇人民政府 |
100 |
|
12 |
生活领域 |
水西再生资源分拣中心建设项目 |
在水西镇选址建设一座再生资源分拣中心,负责水西镇、高新区等周边区域可回收物、再生资源的分类收集与分拣处理。 |
2025年 |
区城管局 |
3500 |
13 |
赣州潺潺流水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资源回收利用环保项目 |
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集散地及分拣中心,包含废钢铁、废有色金属等各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综合处置。 |
2025年 |
水东镇人民政府 |
50000 |
|
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