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依据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服务消费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国发〔2024〕18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支持文旅产业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5〕12号)、《赣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赣州市引客入赣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赣市府办字〔2024〕14号)等文件精神,充分发挥政策引导作用,推进章贡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结合实际,特制定如下措施。
二、实施时间
本措施自2025年5月14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5月13日。
三、申报程序
文旅品牌创建奖补兑现属“免申即享”办理类型。经区文广新旅局核定后,将兑付金额意见通过平台推送至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据实兑付至企业。
其余奖补兑现属“承诺兑现”办理类型。由企业、个人自主在赣企通平台申请并提交申请表,区文广旅局经评估评审或现场勘查审批通过后,将兑付金额意见通过平台推送至区行政审批局,区行政审批局据实兑付至企业。
四、主要内容解读
《措施》总计12条,包括支持文化产业发展、支持旅游产业发展、支持引客入赣三个方面的奖励内容。
第一章节共1条,从鼓励文旅企业“走出去”两个方面进行奖励,明确了文旅企业参展的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二章节共3条,从旅游品牌创建、新媒体发展、文旅人才培育三个方面进行奖励。其中第3条明确了国家A级旅游景区、旅游度假区、星级旅游饭店、星级旅行社和等级民宿、民宿集聚区的奖励标准;第4条明确了新媒体的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且杰出宣传贡献奖和宣传贡献奖只能申报其中一项,不得重复享受;第5条对参加国家级旅游行业技能大赛的优秀选手和非遗代表性传承人进行奖补,明确了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三章节共3条,从旅游团队奖励、红培研学团队奖励和支持办会、文化活动三个方面进行奖励。其中第6条明确了旅游团队在小团队奖励、大型团队奖励、地接奖励和突出贡献奖励的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明确了小团队和大型团队奖励、地接和突出贡献奖不重复享受;第7条明确了红培研学团队在招学引学奖励、地接奖励和出贡献奖励的奖励标准及相关要求,明确了地接和突出贡献奖不重复享受;第8条明确了举办主题文旅活动、演唱会奖补标准及相关要求。
第四章节共5条,说明了政策资金来源、实施流程、实施期限和解释主体,其中若本措施与区级其他扶持政策相重叠时,不重复奖补,可按照“就高不就低”原则执行。
解读单位:章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
解读人:章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欧阳小琴
咨询电话:0797—819930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