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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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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办字〔202359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驻区、区属有关单位:

《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3830

(此件主动公开)

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征缴

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扩大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推动实现基本养老保险由制度全覆盖到法定人群全覆盖,推进全民参保计划全面落实,提高社会保险基金支撑能力,促进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健全覆盖全民、统筹城乡、公平统一、安全规范、可持续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为目标,聚力抓改革、强扩面、保发放、防风险、促转型、优服务,推动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持续扩大、保障水平稳步提升、经办服务不断优化,为全力推进“一区四中心”、“五个章贡”建设,促进章贡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夯实民生基础。

二、范围对象

具有本地户籍的适龄城乡居民;区内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企业职工;个体工商户;灵活就业人员;新业态从业人员等。

三、工作目标

聚焦“十四五”末我区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到95.5%以上的目标,全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同步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现应保尽保、应缴尽缴。2023年,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征缴收入达到10.57亿元,工业园区企业新增参保3000人以上,企业、单位在职职工参保率达90%以上;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9.05万人,新增参保1.2万人以上,缴费率达80%以上。

四、工作步骤

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910日前)。召开全区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动员会议,制定《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实施方案》,对全区扩面征缴工作进行再动员、再部署。加大宣传培训力度。深入开展社保服务“百千万行动计划”,组建宣传小分队,推动政策宣传进园区、进企业、进社区、进村组;制作通俗易懂的宣传画册,通过微视频、腾讯会议、镇街宣讲等多种形式进行线上线下政策宣讲,提高群众对社保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组织企事业单位及镇(街道)、村(社区)业务经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经办水平。全面开展调查摸底。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本领域企事业单位和各类市场主体的调查摸底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准确掌握各单位用工和参保情况,做到不漏单位、不漏人员,为扩面征缴工作打好基础。各镇(街道)牵头负责开展辖区内适龄户籍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调查摸底,结合人社部门反馈的未参保人员信息,进行比对核实,建立本辖区内参保人员信息名册。

(二)多措并举,扩面征缴(911日至12月底)。各部门要发挥职能作用,强化协调配合,形成社会保险扩面征缴齐抓共管工作合力。人社、税务部门负责社会保险核定、征缴入库工作。财政部门负责社会保险基金管理监督,负责社保基金政府配套资金拨付和工作经费保障。教体、卫健、住建、工信、国资、司法、民政、交通、文广新旅、商务、建投、市场监督、高新区管委会等部门,切实扛起行业主管(属地)部门的职责,开展好本系统、本区域内及监管主体应参保对象的摸底调查,并督促参保缴费。各镇(街道)负责动员引导辖区内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做到底细清楚、任务明确。

(三)总结经验,建章立制(12月底)。通过查找问题,研究对策,完善措施,不断健全社会保险征缴管理制度,推动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工作可持续开展。注重考核评价,总结经验,建章立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依托章贡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开展扩面征缴日常工作,负责工作统筹协调和调度落实。各部门(单位)、各镇(街道)要立足职责,对照目标任务,组建工作专班,进一步细化措施、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地。

(二)压实工作责任定期召开章贡区社会保障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对扩面征缴情况进行调度,适时通报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工作进度。各部门(单位)镇(街道)主要领导要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实抓细抓落实,亲自部署、亲自调度,主动听取汇报,解决工作开展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年度任务目标高质高效完成。

(三)加强考核激励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是高质量发展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该项工作已纳入我区综合考核指标内容。进一步调动镇(街道)、村(社区)的工作主动性、积极性,建立激励考核机制,由区财政按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实际新增扩面参保缴费20/人预算工作经费。

附件1.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清单

          2.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调查摸底统计表

3.2023年章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表



附件1

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清单

责任单位

工作任务

完成时限

备注

区人社局

负责编制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决算报表,负责社会保险登记、社保业务核定、宣传培训、经办服务等工作,牵头推进全民参保计划落实。

常态化

区税务局

负责做好全区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申报受理、费款征收、缴费检查、欠费追缴及违法处罚等),全面完成养老保险征缴收入任务。

常态化

区财政局

负责社会保险费的管理和监督;负责社保基金政府配套资金拨付、工作经费保障等。

常态化

区市监局

负责统计个体类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提供存量市场主体相关信息,每月5日前将新增个体类市场主体信息、用工人数反馈人社部门,督促参保缴费;负责调查统计全区药品零售企业经营市场主体的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教体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各类办学机构(含民办学校、幼儿园、校外培训机构等)人员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工信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规上工业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在企业评先评优时前置审核企业参保缴费情况。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国资办

负责调查统计区内国有企业(单位)劳动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司法局

负责调查统计章贡区区属律师事务所从业人员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住建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建筑企业、项目工地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卫健委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卫生机构编外人员以及民营医院、医疗诊所等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商务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大型商超、酒店(星级酒店除外)等商贸流通领域单位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民政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养老机构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行政审批局

负责调查统计非个体类市场主体登记情况,每月5日前将新增市场主体反馈人社部门。

常态化

区文广新旅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旅行社、星级酒店等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建投集团

负责调查统计下属企业及人力资源服务公司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调查统计全区交通运输、物流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负责调查统计园区企业用工情况,督促参保缴费,将参保情况纳入企业奖补申报、评先评优及评审查验内容。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各镇(街道)

负责调查统计辖区适龄户籍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情况,加大政策宣传,完成参保缴费任务。

12月底

910日前完成摸底


附件2

章贡区2023年度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征缴调查摸底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表人及联系电话:

序号

单位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人姓名

用工人数

未参保人数

单位联系电话

备注

此表格由主管部门汇总上报人社邮箱:371994462@qq.com、税务邮箱:zgqswjsbfs@163.com部门并自存


附件3

2023年章贡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扩面征缴任务分解表

序号

所属镇街

扩面缴费任务

缴费率任务

已参保人数(人)

新增任务数(人)

应缴费人数

已缴费人数

目前缴费率

1

水东

8247

1345

4989

3248

65.10%

2

沙河

8972

1455

6076

3914

64.42%

3

东外

5820

929

3683

2350

63.81%

4

南外

6231

941

3981

2523

63.38%

5

解放

5062

764

3055

1907

62.42%

6

水西

12098

2027

8095

5047

62.35%

7

章江

3201

683

2382

1470

61.71%

8

沙石

19267

2212

13275

7960

59.96%

9

赣江

5860

885

3299

1922

58.26%

10

水南

5026

759

3830

2132

55.67%

合计

79784

12000

52665

32473

61.66%

备注:
1.已参保人数口径:截至731日,系统内已参保且至少有一次以上实际缴费的人数(省、市调整后统计口径)。
2.新增扩面缴费人员为新参保并实际缴费人员。
3.缴费率=已缴费人数/应缴费人数,各镇(街道)缴费率年末需达到80%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