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章贡区鼓励第三方招商引资工作办法》实施情况和效果评估报告
一、政策背景
为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进一步调动社会力量招商引资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我区主导产业、外资项目招大引强,构建开放友好高效的协作招商机制,结合当前招商引资形势和我区实际,我区在学习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学习招商引资经验的基础上,于2019年11月11日制定下发了《章贡区鼓励第三方招商引资工作办法》(区办字〔2019〕62号)。
该办法主要内容是支持和鼓励国内外企业、社会团体、经济组织、专业机构、行业协会等“第三方”积极参与我区招大引强工作,在提供项目投资信息并促进项目在我区签约落户后给予“第三方”一定资金奖励,单个项目奖励资金总额不超过200万元。引进的项目主要为生物医药(含医疗器械)、电子信息(含大数据、软件物联网等数字经济)、智能装备等区工业主导产业项目及新引进的外资项目。
二、实施情况
办法制定以后,我区及时在区人民政府网站“投资章贡”专栏发布,同时积极与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沟通洽谈,力争尽快引进一批“第三方”机构,通过社会力量参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推动一批符合我区条件的重点项目签约落地。但是,从目前实施效果来看成效不明显,主要因为第三方需求与文件规定有差距,内容条款有待完善。
三、存在问题
引进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明显。
四、下一步打算
充分利用《章贡区鼓励第三方招商引资的办法》的扶持政策,在深圳、广州等地适当选取优质的第三方投资服务机构,作为我区招商中介,重点招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数字经济等首位产业项目,强化招商针对性和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