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财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九条的规定,我局决定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3月21日起,对你单位具体组织的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决算草案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审计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组组长:黄靖琦
审计组成员:陈洁(中共党员)
孙梅英(中共党员)
附件: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