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贡区水利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我局派出审计调查组,自2024年4月19日起,对你单位2021年至2023年水利项目建设管理情况进行审计,必要时将追溯到相关年度或者延伸调查有关单位。请予以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电子数据资料)和必要的工作条件。你单位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提供资料的及时性、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
审计调查组由章贡区审计局人员组成,组长由李涵担任,成员包括张莉莉(中共党员、财务、数据主审)、黄思达(工程主审)、李旭华、肖曦(中共党员)、曾祥英。
附件:1.审计“四严禁”工作要求
2.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
2024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