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字〔2024〕43号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林晓峰等16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林晓峰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列张洪斌同志之前);
庄娴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炳德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交通运输局副局长职务;
吴修榕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张赟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列杨宗志同志之前),免去其赣州市章贡区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张春婷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颜龙华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
黄斌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原任赣州市章贡区乡村振兴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邱鹏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旅游局副局长,原任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免去王东波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水利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吴庆华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琳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陈朱成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理事会主任职务;
免去刘兆辉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杨竞成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陈万颉同志的原任赣州市章贡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旅游局副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2024年7月27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