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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关于揭小康等1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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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府字〔202454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政府

关于揭小康10名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驻区有关单位、区属各单位:

经研究决定:

揭小康同志任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胡清林同志任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安全环保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刘建飞同志任赣州市章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主任(局长),原任赣州市章贡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职务自然免除

郭朝敏同志原任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局长职务自然免除

曾菁同志任赣州市第九中学校长,免去其赣州市章贡中学副校长职务

余拔开、朱学明同志任赣州市章贡中学副校长(试用期一年)

免去李仲冬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钟世军同志的赣州市章贡区行政学校副校长职务;

免去曾祥勇同志的江西章贡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发展局局长职务

  

                                 20241020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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