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按照《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编制委员会关于区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有关事宜的通知》(章区编﹝2023﹞21号)要求,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拟向中共赣州市章贡区委编制委员会申请注销事业单位法人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5年3月7日起90日内向本清算组申报债权。
|
拟注销事业单位法人情况一览表 |
|||||
|
事业单位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 |
住所 |
举办单位 |
清算组联系方式 |
|
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
123607047897067555 |
郭朝敏 |
赣州市章贡区信丰路10号 |
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
07978230828 |
特此公告。
赣州市章贡区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局
2025年3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