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曾宁、费骏华、朱祥添、黄路明、赖伟、康宽荣、史洪卷委员:
你们提出的《关于大力整治中小学周边商铺贩卖、租借手机给学生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你们对整治中小学周边商铺贩卖、租借手机给学生工作的关心和支持。针对你们提出的意见建议,我们做了如下工作:
一、工作举措及成效
(一)校外整治措施落实情况
1.常态化全覆盖摸排校园周边商铺:在去年开展全覆盖摸排的基础上,今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整治中小学周边商铺贩卖、租借手机给学生的工作常态化,重点检查校园周边文具店、奶茶店、餐馆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变相擅自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活动、将手机出租给未成年人玩游戏或者以出借手机诱导学生到店消费的行为,以及校园周边是否存在商家违规为学生提供手机寄存服务等现象。截至目前,共摸排校园周边商铺85户,出动执法人员156人次,发现1户存在租售、贩卖手机给学生的商户,该商户现已整改到位。
2.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针对12315、12345等热线及“问政赣州”等线上平台收到的举报线索,所在辖区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第一时间联系群众核实情况并响应行动。截至目前共接到投诉出售手机给未成年学生的情况2起,针对涉及的2家商户,均已下达行政规劝书。
3.宣传普法入商户: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人员向校园周边文具店、奶茶店、餐馆等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醒经营者依法依规从事经营活动,积极引导商家提高社会责任感,共同维护未成年学生的合法权益。
(二)校内宣传教育开展情况
1.开展法治教育活动:区教育局利用特殊时间节点,通过升国旗、主题班(队)会等多种渠道,向学生开展包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等多部法律法规在内的法治教育,引导未成年学生合理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截至目前,全区中小学累计开展法治主题班会100余场。
2.打造法治宣传阵地:区教育局充分利用校园内的广播、墙报、电子显示屏、图书馆等校内资源,开设“法治宣传栏”“法治图书角”“校园广播法治栏目”等,广泛宣讲法治理念,传播合理使用手机等智能产品的理念,极大帮助了未成年学生培养良好的网络素养和自治自律能力。
3.加强家庭法治科普宣传:借助学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平台发布相关宣传报道,积极引导广大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自觉提升家庭教育方面的素养和能力,正确认识手机等智能产品对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的影响。截至目前,已发布法治新闻宣传近20篇,有效帮助了家长和学生认识到过度依赖手机的危害。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巩固整治成果,形成长效管理机制,下一步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区教体局将持续加强合作,深化监管合力。
(一)强化校外监管,筑牢源头防线
1.深化常态化摸排机制:扩大摸排范围,将校园周边200米内商铺、文具店、餐饮店等全部纳入重点监管清单,做到日常监管与关键时间节点加密监管相结合,确保问题早发现、早处置。
2.广泛征集群众投诉举报线索: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通过校园公示栏、社区公告等公布举报热线,明确专人负责线索核实,做到在承诺期限内反馈处理结果,办结后进行电话回访,确保群众满意度达100%。
3.加强对商户常态化宣传:加强对校园周边商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关于向未成年人销售商品的相关条款,结合典型案例讲解违规后果,强化商户自律意识。
(二)深化校内教育,提升学生法治素养
1.丰富法治教育形式:结合学生年龄特点分层普及“合理使用手机”“辨别违规商品”等知识,围绕“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网络安全”等主题深化认知。
2.构建家校协同教育网络:加强向家长宣讲过度使用手机的危害及监管建议,引导家长配合学校规范孩子用机行为,形成“学校引导、家庭监督”的教育合力。
最后,衷心感谢你们对我区整治中小学周边商铺贩卖、租借手机给学生工作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欢迎今后多提宝贵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