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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区政协六届五次会议第2025015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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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罗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赣州市章贡区学校周边食品摊贩监管机制的提案》收悉,现就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今年以来我局把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对局下属业务科室和各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考核的重要内容,同时严格履行行业主管部门职责,局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落实,同时组织学习《关于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整治的通知》《章贡区校园及周边治安环境集中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督促下属单位和相关业务科室、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通过制定工作制度、开展整治行动等方式跟踪问效,合力推进校周边市容环境整治工作落实。

(二)主动担当作为是自2025年春季开学前以来,城管、公安、市监、教体及各镇(街道)组织开展每月不少于2次的校园周边市容环境整治联合执法重点清理在全区校园100米范围内无证照经营流动摊贩532起,同时引导流动摊贩至临时疏导点进行经营;整治校园周边100米商铺出店经营398处清理杂物乱堆乱放82制止滥发小广告行为75起。二是我局会同政法、公安、市监、教体、各镇(街道)和学校划定校园周边100-200米重点管控区,禁止流动摊贩进入,镇(街道)执法人员开展每日不少于4次的日常巡查监管。

二、对提案建议的落实举措

(一)加强监管职责,提升监管效能

采取定点值守与巡查结合在上学、放学高峰时段,督促各镇(街道)执法人员提前到岗,对校园周边重点区域开展定点值守,及时劝离流动摊贩。同时,通过错时、延时巡查等方式,加大对非高峰时段的监管,巩固整治成效。

(二)深化部门联动,加强日常监

持续加强与公安、市监、教体、各镇(街道)等部门和区属各学校的协作配合,建立常态化联合执法机制。开展校园周边情况联合调查行动,加大对在各校园周边的巡查和集中整治力度,发现有流动摊贩在校园门口售卖的现象立即劝离并记录,对不听劝阻、屡教不改的流动贩,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予以暂扣经营工具罚款处罚。

(三)强化宣传引导,营造共治氛围

我局会同赣江、解放、东外、南外、章江、水南6个街道和沙河、沙石、水西、水东4个镇以及章贡高新区设立临时疏导点26处,可安置摊位1330个,尽量引导流动摊贩进入临时疏导点经营,同时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以及社区宣传栏、LED显示屏等线下渠道,广泛开展禁止在校园周边100米范围内经营的法律法规宣传活动。我局分管领导会同相关镇(街道)工作人员通过进社区、进学校开展调研座谈,通过举办讲座、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增强学生家长和学生的自我意识,做到不买不吃“三无”食品不断鼓励家长、学生、群众向学校反映或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等渠道积极举报流动摊贩在学校上、放学期的占道经营行为,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校园周边治理的良好局面。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尽管我们在校园周边治理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距离群众的期望仍有差距。下一步,我局将结合您的提案建议,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履行好职责,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齐下、综合施策”的原则,加强与教体、公安、市监、镇(街道)等部门和区属各学校的沟通协调联动配合通过集中整治与日常管理相结合的方式,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如我”活动和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常态化开展校园周边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校园周边无证摊贩占道经营等问题为校园保障好良好的市容环境秩序

再次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注与支持!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政协提案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

赣州市章贡区城市管理局

2025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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