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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方向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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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环资字〔20229

关于转发《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生态文明实验区建设方向投资计划(第二批)

的通知》的通知

章贡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赣州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2022年省预算内基建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方向投资计划(第二批)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51)《江西省预算内基本建设投资生态文明建设专项管理暂行办法》(赣发改投资[2021]1065号)等有关要求,认真做好项目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请每月7日前在江西省重大建设项目管理调度平合中准确报送项目进展信息,加强对项目绩效目标落实情况的监控,确保绩效目标如期保质保量完成。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1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