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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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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实施方案》编制背景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重大战略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深入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化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和赣州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江西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和赣州市第六次党代会部署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章贡区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同时按照赣州市委、市政府具体工作要求,为进一步明确赣州市章贡区碳排放达峰目标、路线图、实施路径,统筹碳中和愿景并对达峰后情景进行必要论证,指导赣州市章贡区分行业、分领域的绿色低碳转型,确保全社会以最小代价如期实现二氧化碳排放达峰,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章贡区碳达峰工作,章贡区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了《章贡区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由章贡区政府印发实施

二、《实施方案》编制依据

1、《国务院关于印发2030 年前碳达峰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发[2021]23 号);

2、《关于印发省级二氧化碳排放达峰行动方案编制指南的通知》(环办气候函[2021]85号)(以下简称《省级达峰方案》);

3、《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发[2022]17号);

4、关于印发《赣州市碳达峰碳中和“1+N”政策体系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双碳办[2022]1号);

5、《关于印发赣州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字[2022]74号);

6、《赣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赣州市碳达峰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府发[2022]20号)。

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

(一)关于主要目标。《实施方案》目标的确定,主要从章贡区的人口规模、经济规模、产业结构、能源强度和碳排放系数五个因素入手,研究了章贡区农业、电力、工业、交通运输、建筑业、居民生活六部分能源消费需求及碳排放情况。研究结果表明,到2025年,力争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17.80%,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较2020年下降13%,力争达到13.5%。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确保完成省市下达指标,顺利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二)关于重点任务。《实施方案》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章贡区生态文明建设整体布局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重点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工业领域碳达峰行动、城乡建设碳达峰行动、交通运输绿色低碳行动、节能降碳增效行动、循环经济降碳行动、科技创新引领行动、固碳增汇强基行动、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碳达峰试点示范行动“十大行动”。通过组织实施“碳达峰十大行动”,推动产业结构和能源结构不断优化升级,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基本建立,重点领域低碳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行业先进水平,绿色低碳技术创新取得突破性进展,简约适度的绿色生活方式全面普及,循环型社会水平明显提升,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政策体系基本健全,确保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三)关于政策保障。完善统计核算、财税价格、绿色金融、交流合作、权益交易“五大政策”,有力有序有效做好碳达峰工作一是完善碳排放统计核算方法、提升碳排放统计核算基础能力,加快技术研发及应用,实现智慧控碳;二是根据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需要,加大财税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区本级碳达峰、碳中和专项资金;三是大力发展绿色信贷,积极构建绿色金融体系;四是开展绿色经贸、技术与金融合作,持续优化贸易结构,建立产学研合作机制,加强低碳相关领域人才培养;五是积极协助江西省参与国家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建设,努力探索节能量交易、排污权有偿使用交易、移动源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等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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