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改投字〔2023〕2号
关于章贡区青峰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
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赣州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章贡区青峰大道雨污分流改造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项目代码:2204-360702-04-01-708307)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江西省基础设施质量管理的有关规定,组织专家对项目初步设计文本和概算进行了审查,设计单位根据专家审查意见对该文本进行了修改完善。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项目建设地点为章贡区青峰大道(K130+620-K137+710段)。
二、项目的主要建设内容包含管沟槽开挖、回填、管道敷设,道路破除、修复及配套建设相应的污水井。项目改造道路总长度约7090米,其中污水管网改造长度约11730米,采用高密度聚乙烯双壁波纹管(HDPE);道路破除及修复面积约6410平方米,路面形式为沥青路面,铺种草皮17082平方米。
三、项目计划建设工期20个月。
四、项目总投资概算为6798.5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 4372.0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2102.83万元,预备费323.74万元。
五、请赣州创新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六、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号)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