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怀版 无障碍 无障碍

您当前所在位置: 首页>部门信息公开目录>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信息>政府投资项目

关于章贡区赣江街道东方胜境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访问量:

区发改投字〔20235

关于章贡区赣江街道东方胜境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章贡区赣江街道东方胜境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有关材料收悉。经研究,现就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如下:

一、加快推进章贡区赣江街道老旧小区改造依据政府投资条例》(国务院令712)、《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同意建设章贡区赣江街道东方胜境周边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统一代码:2208-360702-04-01-771742项目单位为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

二、项目建设地点为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东方胜境、东郊路、东桥路、东胜山、红旗大道及周边小区

三、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及规模:项目涉及户数529户,改造面积约67078平方米配套基础改造主要包括改造地面及道路11400平方米强弱电管线各2400给水管线6700雨水管线1500米,排污管线4000米,新增停车位、非机动车停车棚、公共休闲设施、健身器材和智慧安防等,打造建设智慧社区。

项目计划建设工期为12月。

    五项目估算总投资139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为1098.65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为112.16万元,基本预备费用187.19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及区财政统筹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我委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严禁在项目中设置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或场所。

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赣州市章贡区赣江街道办事处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