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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号关于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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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发改交通字〔20233

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报来《关于要求审批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该项目建设内容,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为满足和乐片群众需求,更好服务水西和乐返迁地及周边群众,解决返迁安置地停车难、停车乱等问题,同意实施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项目代码:2310-360702-04-01-482463项目单位为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人民政府

二、项目建设地点:赣州市章贡区水西镇和乐返迁安置地

三、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548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702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地面停车楼15225平方米、配套服务用房1800平方米、新能源汽车充电桩60个以及广告位、场地铺装、室外给排水管网等配套基础设施。

四、项目建设期限:24个月。

、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本项目总投资为5600万元资金来源为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和建设单位自筹解决。

六、项目单位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人民政府令第251)要求,编制项目初步设计,报相关部门审批。并在下一步工作中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控制投资,确保建设工期和质量。

七、如需对本项目批复文件所规定的建设地点、建设规模、主要建设内容等进行调整,请按照《江西省政府投资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51的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变更申请,我委将根据项目具体情况,作出是否同意变更的书面决定。

八、项目单位在项目开工建设前,依据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规划许可、土地使用、资源利用、安全生产、环评等相关报建手续。

九、工程建设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要求,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认真落实各项安全生产措施。

十、本批复有效期为二年,需要延期的请在二年期限届满的三十个工作日前,向我委申请延期。本批复只能延期一次,延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国家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赣州市章贡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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