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日上午,最高检、最高法、公安部联合举行“依法惩治跨境电诈犯罪守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新闻发布会,发布“两高一部”《关于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加大对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的打击治理力度。
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葛晓燕介绍,《意见》规定了办理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的总体要求、法律适用、程序规定、政策把握、追赃挽损等,突出四个惩治重点,包括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及其组织者、策划者、指挥者和骨干成员,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活动提供庇护的组织,重点打击犯罪集团实施的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强迫卖淫、非法拘禁等犯罪行为,重点打击为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等犯罪集团招募成员而实施组织、运送他人偷越国(边)境的犯罪行为。
据发布会通报,《意见》聚焦司法办案中法律适用、证据收集审查运用、刑事政策、追赃挽损等问题,有针对性提出解决方案。例如,针对跨境电诈等犯罪组织集团化、垄断化,打着“工业园”“开发区”等幌子,实施诈骗敛财等问题,《意见》第4条规定,通过提供犯罪场所、后勤保障、武装庇护、人员管理等方式,管理控制犯罪团伙实施跨境电诈、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抽成分红或收取相关费用,有明确的的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固定或基本固定,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应当认定为犯罪集团,依法予以严惩。
“《意见》强调要高度重视追赃挽损工作,全面调查、审查跨境犯罪集团及其成员的财产状况,依法及时查询、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账户资金、房产、车辆、贵金属等涉案财物,将追赃挽损工作贯穿刑事诉讼全过程、各环节。”葛晓燕说。(来源:“学习强国”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