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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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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司法局2016年部门 预算草案编制说明 
 

 
  一、 部门主要职责 
  章贡区司法局为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区人民政府组成部门,属行政单位,主要职能是:一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编制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二是拟定全区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管理和指导全区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三是管理、监督和指导区律师工作、法律顾问和公证机构、公证业务工作;四是指导全区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镇(街道)司法所、法律服务所及司法助理员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区矫正工作,负责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和解除劳动教养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五是管理、监督、指导法律援助、司法鉴定工作等工作职能。 
  二、 部门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 
  章贡区司法局2016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进一步创新普法宣传机制,部署“七五”普法工作。以“法律六进”、法治创建、法治文化建设等为载体,创新普法宣传机制,增强普法宣传渗透力。二是做好法治章贡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三是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措施,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三是进一步发挥社区矫正心理矫治作用。 四是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 五是全面建立法律顾问团制度。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和相关配套制度,规范工作程序。 
  三、部门基本情况 
  章贡区司法局有政法专项编制43人,其中机关编制23人,司法所编制20人。实有人数32人,其中:机关干部17 人,司法所15人; 退休人员20人。遗属补助1人,全部属于财政预算拨款开支范围。  
  三、 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6年本年收入预算总额为412.4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2.4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 100%;  
  上年结余(结转)总额181.39万元, 结余(结转)资金主要是历年资金结转,其中财政拨款结余(结转)153.37万元,其他资金结转28.02万元。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6年章贡区司法局支出预算总额为593.81万元,其中: 
  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521.65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85%,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99.07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13.7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08.83万元;项目支出72.1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2.15%,包括行政事业性项目支出72.16万元 。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470.37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79.21%;社会保障和就业84.98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14.31%;医疗卫生支出15.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6%;住房公积金23.0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3.88%。  
  结转下年支出资金为0。 
  (三)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12.4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69.45%,主要包括:公共安全支出288.6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70%;社会保障和就业84.9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0.61%;医疗卫生支出15.4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74%;住房公积金23.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65%。 
  
  


附件:司法局预算公开表(附件2-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