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区财政局和区发改委。
章贡区财政局 章贡区发改委
2017年6月2日
附件:

各镇、街道办事处,区委、区政府各部门,驻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减轻企业和个人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现将省财政厅、省发改委《关于取消一批省级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赣财非税〔2017〕1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区财政局和区发改委。
章贡区财政局 章贡区发改委
2017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