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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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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做好困难高校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赣人社字[2015]355号)文件精神,通过大学生申请、街道办、学校调查及我局创贷中心工作人员上门入户调查核实,我区东外街道申报的肖娜娜、南外街道申报的刘晓雨符合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标准,现将2名大学生一次性创业补贴人员情况予以公示(详情如下),公示时间:2021年7月2日-2021年7月7日。

姓名:刘晓雨

营业所在镇村:章贡区南外街道

营业地址:章贡区红旗大道63号赣纺H-6号

经营项目:赣州清弦月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补贴金额:5000元

姓名:肖娜娜

营业所在镇村:章贡区东外街道

营业地址:章贡区红旗大道33号步步高商场四楼15号

经营项目:赣州章贡区一分之一服装店

补贴金额:5000元

监督电话:0797-8123317(区就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