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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规划(2015年—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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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主要工作目标

  (一)2015年民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稳定和扩大就业。2015年,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指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逐步增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就业人员明显增加,全区就业局势总体稳中有进,全区所有镇(街道)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建成。

  2、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增强社会保障能力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社会保险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到2015年: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在2012年基金征缴总额任务数的基础上实现每年递增2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在2012年基本养老保险人数任务数的基础上实现每年递增20%;基本实现低水平保障,全覆盖参保。

  医疗保险方面: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建设得到较快推进,以基本医疗保障为主体的全民医保体系得到进一步健全,全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三项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稳定到95%以上;通过改革支付制度,我区医疗保障服务能力和管理水平得到明显提高;医疗保障监管制度得到不断完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更加公平可及,经办服务效率有明显提高;群众就医负担明显减轻,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到有效缓解。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参保扩面达90%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参保人数、保险参保人数、生育保险参保人数均有大幅度增长。

  (二)2020年民生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1、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2020年,各项再就业优惠政策得到全面落实,城镇新增就业人员、指导和帮助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人数大幅度增长,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成效明显,就业援助长效机制得到进一步健全,重点群体就业人员明显增加,基本实现充分就业的目标,章贡区社会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基本建成。

  2、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

  基本养老保险方面: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征缴总额在2015年基金征缴总额的基础上实现年均递增20%,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数在2015年基本养老保险人数的基础上实现年均递增20%,各类调待政策得到全面落实。

  医疗保险方面:充分发挥全民基本医保的基础性作用,重点由扩大范围转向提升质量。在继续提高基本医保参保率基础上,稳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覆盖城乡居民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基本建立,医疗保障体系比较健全,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得到实现,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人民群众健康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方面:进一步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各项政策,不断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覆盖面,参保扩面达100%

  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政策进一步完善,参保人数、保险参保人数、生育保险参保人数覆盖面进一步扩大。

  二、工作重点

  (一)努力扩大社会就业。

  1、巩固和发展近年来我区在稳定就业方面取得的成果,采取积极措施鼓励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引导各类用人单位把稳定就业作为重要的社会责任,加强在岗培训和人才储备。对采取在岗培训、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员工队伍,并保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困难企业,通过开展扩大失业保险基金使用范围试点,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付社会保险补贴或者岗位补贴。允许困难企业在一定期限内缓缴社会保险费,阶段性降低城镇职工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缴费费率,减轻企业负担,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

  规范企业行为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对困难企业裁员规模的调控,引导企业不裁员或少裁员,鼓励和引导职工与企业依法平等协商,采取多种措施共渡难关。同时,加大劳动监察工作力度,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积极防范和严肃查处少数企业主欠薪、拖欠社会保险费后转移资金、关厂逃匿等行为,妥善处理因此类问题引发的职工群体性事件,努力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2、加大开发就业岗位。以培训为龙头,以产业为支撑,以创业为动力,以企业为载体,以就业为目标,围绕全区主导产业的发展,鼓励创业,做强企业,走出城乡就业的新路子。(1)实施项目拉动就业。把重大项目作为拉动就业的重要载体,要围绕区域经济发展特色,盯住重大项目落实就业岗位。重点抓好三个环节:项目开工建设时,要帮助企业和项目单位搞好人力资源规划和储备;项目竣工投产时,要落实人员配置和技能培训;项目投入运营时,要搞好劳动合同签订、社会保险关系续接等全程人力社保服务。2)实施创业带动就业。重点抓好政策落实,培育和发展更多的创业小老板。抓好场地落实,为各类群体提供创业平台。抓好服务体系落实,建立创业培训服务机构,完善镇、村创业服务窗口功能,支持社会创业服务机构发展。抓好小额担保贷款落实,积极建立小额贷款担保机构,确保担保基金全部到位。

  3切实保障“三大群体”就业。一是保障高校毕业生就业。增强服务的针对性,特别是加强对困难大学生的就业援助;落实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加大创业培训和小额担保贷款工作力度,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二是保障农民工和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开辟就业新渠道,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就近就地转移;三是保障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继续推进“充分就业社区”创建工作。

  3、逐步落实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一是税收优惠政策。将覆盖范围扩大到城镇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的劳动者、从事非农产业的就业困难群体;二是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对自谋职业、自主创业的城乡劳动者,创新担保方式,简化程序,降低贷款门槛,扩大发放范围,逐步提高贷款额度,延展贷款期限;三是各类补贴政策。对城乡劳动者,提供免费职业培训、创业培训和职业介绍服务,落实好各类补贴政策。

  4、完善劳动就业工作各项制度。一是完善就业登记制度。通过定期登记和抽样调查相结合的办法,摸清本地劳动力资源状况,准确掌握各类人员就业和失业的实际情况,加强对企业裁员的监督,防止失业者过于集中,将控制失业的关口前移,不断探索建立失业预警机制;二是完善劳动用工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录用登记备案制度,明确各类用工单位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办法和程序,做好各类企业新录用人员登记备案的跟踪服务工作,着力解决一些企业只用工不备案的问题,为企业依法用工、劳动者享受合法权益和准确计算失业率创造条件;三是完善职业培训与就业相结合制度。实行政府投资购买培训就业成果的办法,根据市场需求制定培训计划,对市场紧缺的、适合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的专业工种,面向社会公开招标培训,将培训能力强、质量好、就业率高的培训实体优先确定为下岗失业人员或农村劳动力定点培训机构,努力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实用性和有效性,依据培训后实现就业的人数给予培训补贴。

  5、加快创业型城市和充分就业社区建设。进一步解放思想,创新机制,通过壮大创业主体,完善创业政策,降低创业门槛,优化创业环境,放宽创业领域,保护创业成果。努力将我区打造成创业体系健全、创业服务完善、创业环境优良、创业人才聚集、创新企业众多、创业投资活跃的创业型城市。同时以双失业人员为重点,以社区为依托,以街道劳动保障平台为载体,以落实再就业优惠政策为主线,以创建“充分就业社区”为目标,大力挖掘社区就业岗位,拓展社区就业渠道,提升社区就业服务水平,优化社区就业服务功能,全力推进我区就业再就业工作再上新水平。达到社区就业服务渠道畅通,登记管理和保障服务运行机制规范完善、制度健全、服务高效,下岗失业人员自主就业、自主创业环境宽松。

  6、加大社会管理网络建设。全面完成就业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完善农村劳动力资源、工业园区企业用工、失业动态、高校毕业生就业以及人力资源供求信息监测业务应用系统等“一网五点”建设。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就业服务,全面提升就业信息系统对就业工作的整体支撑水平。

  (二)进一步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制度。进一步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工作,通过认真开展企业缴费基数调整工作和社保执法监督检查工作,督促企业自觉遵守劳动保障和社会保险法规政策,依法参保、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确保应收尽收;按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适时提高养老保险待遇水平,积极做好养老保险基金跨省转移和接续有关工作。

  2、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体系。一是巩固扩大基本医保覆盖面。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全面覆盖城乡居民,重点做好农民工、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从业人员、灵活就业人员,以及关闭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和困难企业职工参保工作。二是进一步提高基本医疗保障水平。到2015年,城镇居民医保政府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60元以上,个人缴费水平相应提高,探索建立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筹资机制。全面实施城乡居民医保门诊统筹。认真调研实际住院费用支出,科学提高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支付比例;进一步提高最高支付限额;三是探索建立重特大疾病保障机制。充分发挥基本医保、医疗救助、商业健康保险、多种形式补充医疗保险和公益慈善的协同互补作用,切实解决重特大疾病患者的因病致贫问题。在提高基本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和高额医疗费用支付比例的基础上,统筹协调基本医保和商业健康保险政策,积极探索利用基本医保基金购买商业大病保险或建立补充保险等方式,有效提高重特大疾病保障水平。加强与医疗救助制度的衔接,加大对低收入大病患者的救助力度。

  3、扎实推进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作。一是建立区、镇(街办)、村(社区)三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管理网络。充实人员编制和办公设备,确保日常工作开展;二是与合作银行协作,加强参保人员代扣代缴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三是对60岁以上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增加养老金,不断提高其生活质量。

  4、完善失业保险制度。加强失业保险基金的日常监督管理,完善规章制度,强化内部控制,严格支出使用程序,确保基金安全。继续贯彻落实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的政策措施,合理确定企业享受援企稳岗政策和条件,简化审批程序,加大对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失业预警制度,切实做好失业动态监测工作,确保失业动态监测制度平稳推进,提高监测工作质量,为及时、准确分析判断就业失业形势。

  5、进一步完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继续推进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工作。贯彻落实《工伤保险条例》,完善工伤保险法律政策体系和管理程序。规范生育保险管理,实行生育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协议管理,完善生育保险结算办法,逐步提高生育保险待遇,确保生育医疗服务质量,保障生育职工的基本生活和医疗待遇,积极扩大生育保险覆盖范围。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建设队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建立有力的领导组织机制,为活动开展提供组织保障;要整合各方面的资源和力量,形成全区系统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建立学习型组织,引入竞争机制,形成培训、监督、考评一体化的干部队伍管理模式,建设勤政、廉洁、务实、高效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干部队伍。

  (二)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和标准化建设。加快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进度,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延伸到街道(镇乡)、社区(行政村),构建完善的信息网络,建成数据统一集中管理、涵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各业务领域和城乡各类服务对象的信息系统。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部署,围绕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着眼于在社会保险领域建立统一规则和秩序,实现社会保险管理服务均等化和规范化,提高管理服务效率,提供高效优质服务,做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标准化建设工作。

  (三)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重大工程。重点实施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创业基地建设、人力资源市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建设等一系列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认真实施好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中的重大工程。通过重大工程项目的实施,促进社会保障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基础设施和管理服务能力的提高。

  (四)广泛宣传、激励表彰。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断加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宣传工作力度,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和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广泛宣传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政策,动员全社会关心、理解和支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引导人民群众更新就业观念,强化参保意识,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宣传投入,不断提高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营造有利于促进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健康发展的舆论环境,确保规划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