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有效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根据《赣州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赣州市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市安办〔2018〕38号)(下称《方案》)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法》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依法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严厉打击假冒安全监管部门网站及通过网络制假售假行为,严肃查处从业人员持假冒特种作业证上岗或无证上岗作业行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种作业操作证考核发放和信息查询,营造公平正义的安全生产社会秩序,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治理重点
查处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或者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查处假冒安全监管部门政府网站,从事虚假信息兜售、制假售假行为,净化特种作业查询网络环境;查处生产经营单位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查验、默许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持假证上岗的现象;查处特种作业人员涂改、转借、转让、冒用特种作业操作证等行为。
三、时间和方法步骤
专项治理行动时间:2018年7月开始至2018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8年7月31日前)
制定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全面部署安排;广泛开展宣传,营造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的浓厚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8年8月-11月)
1.企业全面自查自改。各部门(单位)要督促所监管行业领域的生产经营单位开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健全特种作业人员档案,并通过全国统一证书查询系统(进入应急管理部政府网站http://www.chinasafety.gov.cn,依次点击“服务”—“服务大厅”—“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进入特种作业操作证查询平台)查验持证人员证书真伪,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依法持证率达到100%,确保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全部依法持证上岗。
2.规范完善考核发证管理。负责特种作业证考核发证的部门对特种作业取证流程认真自查,进一步规范和完善考核发证工作,努力优化办事流程,创业管理模式,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同时,强化对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的监管。
3.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各部门(单位)要在9-10月开展一次专项执法检查,突出对重点行业企业、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督查,对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重点对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情况、证书来源及证书的真实性进行查核。凡发现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和持假证上岗行为的,坚决依法予以处罚。
4.严肃查处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各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严厉打击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行为,采取及时封堵或者关闭等方式严厉打击非法违法假冒网站,并倒查假冒证书获取渠道、造假制假窝点;建立专项行动情况曝光制度,及时曝光查处的假冒特种作业行为。
(三)全面总结阶段(2018年12月)
各部门(单位)要依据职责分工对开展打击假冒特种作业操作证专项行动情况进行全面总结,总结经验做法,及时发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堵塞漏洞,推动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我局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同时,把专项治理行动与我区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十二大专项整治行动有机结合,有序组织开展专项治理行动。
(二)广泛开展宣传。我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利用政府网站等媒体,加大对特种作业是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等宣传力度,营造全社会共同关注、监督特种作业的良好氛围。
(三)强化联合执法检查。我局各相关部门(单位)要加强与安全监管、行政审批、公安、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间的协作配合,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协作。联合做好对现场执法人员的执法指导,提高执法人员对特种作业证的辨识能力和甄别水平,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执法手册》开展查处工作,做到证据确凿、事实清楚、程序合法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四)严格责任追究。对生产经营单位不落实主体责任,对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持证情况不认真查验、不处理的,依法处罚;对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伪造、变造、买卖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从业人员以及故意使用持假证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将从严从重处罚,并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和有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畅通12350举报热线,鼓励社会公众举报假冒特种作业证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