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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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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

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构建区、乡、村三级物流体系,促进农村商贸消费升级,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江西省财政厅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关于开展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通知》(赣财建 202227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本区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为抓手,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因地制宜、创新协同的原则,着力完善以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中转站点、村级服务网点基础设施和标准化、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畅通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双向渠道,构建畅通高效、协同共享、标准规范、智能绿色、融合开放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组织意向企业报名和推荐开展项目遴选,确定骨干企业开展试点工作。

二、总体目标

按照《江西省商务厅江西省供销联社江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江西省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商服务业字〔2022115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县域物流发展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发挥资源优势,以章贡高新区为核心,辐射带动全区现代物流业高质量发展;布局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城乡集配中心、村级末端配送节点网络;整合园区仓储配送、商贸流通、快递零担、生鲜冷链、医药配送等服务业态,完善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提升改造仓储、快递分拣中心等基础设施及装卸作业设备,切实打通城乡供应端与消费端的的物流通道。

力争在试点工作结束前,建成区级物流配送中心1个;把补强“县域物流中心”统仓共配功能作为重点,建设区域物流城乡配送数字化运营平台1个。推动县域物流体系创新试点示范先行先试,集中建设3个乡(镇)共配中转站,30个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实现全区10%以上市场和网点的统一采购、统一仓储、统一配送。县级仓储中心内整合的商品数量达1000种以上,乡镇共配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实现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镇、1天送达(派出)到行政村、偏远乡村2天送达(派出),48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以试点促进农村消费升级,提升人民生活满意度。

三、重点试点举措

(一)强化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功能。依托工业园区位优势建设综合型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总面积不低于150亩,配送仓储面积10000平方米,零担分拨仓10000平方米以上,其中高标仓占40%以上(要求:仓储高度9米以上,配有标准月台、消防喷淋装置),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冷库、农资等经营业态。建设功能区划合理的县域物流仓配处理中心,配备分拣设备、货架、叉车、标准化托盘(1200*1000mm)、周转箱(600*400mm)、条码扫描、分拣输送、仓储管理系统等设备,满足集仓储、组配、分拣、加工和集散等功能于一体,实现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镇,隔天送达(派出)到行政村,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24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社〕

(二)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邮政集配县域物城乡流配送中心,推动区、镇(街)、村统仓共配。加快推进永盛智能物流产业园项目建设,补强“县域物流中心”统仓共配功能,一期占地面积不低于10000 平方米,其中:镇村快递分拣仓5000平方米。建设镇(街)、村统仓共配载体,整合各类商品经销商代理商资源,统一建设3500平方米近郊乡镇中转共配仓,引导进镇入村快递、上下行农资农产品、乡镇商贸中心、社区便利店、村级小店到共配仓下单订货,实现区镇村业务集中配送,统仓共配率不低于10%改造“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体系设施设备(货架、叉车、托盘、周转箱(筐)、分拣输送设备和供销集配车辆),整合邮政、供销现有运输车辆,添置部分新车辆,组建第三方专业配送公司,重新规划区内仓、货、车、线路、网点等资源,提供统一的仓储配送服务。将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共配中转仓、村级末端网点作为统仓共配载体,将社区便利店、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养殖)纳入统仓共配范围,实现县域仓储中心内整合的商品数量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500种以上,村级便利店50种以上。〔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市邮政局、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各镇(街)、区邮政集团公司〕

(三)建立县域物流配送数字化运营平台。推动县级物流城乡配送中心搭建数字化运营平台,实现物流配送“人、货、场”的智能化、专业化匹配,提供物流数据信息处理和统计,提供实时信息数据,与省、市级物流大数据平台对接。实现与零担专线系统、仓储系统、快递分拣系统、冷链系统相互连接。信息化、自动化、标准化智慧物流管理系统要求,建立园区大数据可视系统,提供WMSTMSCRM、结算等功能服务及大数据分析,同时打通快消品配送订货与配送信息系统接口,实现与县域商贸中心、乡村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数字化连接。〔责任单位:区商务局、区交通运输局、市邮政局、区邮政集团公司〕

(四)加强物流配送标准化建设。引导物流配送企业购置并使用标准厢式货车和冷藏车,优先使用新能源车。货运车辆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要求,通过县域城乡物流配送信息平台整合各类标准化车辆,组建标准化配送车队(主要为4.2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辆),集中配送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鼓励车队车辆统一接入县域物流配送数字化运营平台,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等都按数字化运营平台自动调配管理,切实提升物流配送效率。推行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乡村服务网点之间带筐配送服务。〔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商务局、区供销合作社〕

(五)健全乡村末端配送网点。推动县域物流体系创新试点示范先行先试,集中建设不少于3个镇(街)共同配送中转站,30个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其中:每个镇(街)配送中转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网点,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生活日用品、农资及快件接收送达服务,实现货物存放、货物收寄功能,力争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责任单位:区供销合作社、区邮政集团公司、区商务局、各镇(街)〕

四、实施步骤

(一)启动阶段202301-202303

成立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组织机构(见附件1-1),建立推进协调机制,组织相关部门、企业对全区城乡配送的物流园区、仓配中心、分拨中心、乡镇及村级网点全面调研,制定试点工作具体方案和实施细则,明确试点工作目标、任务和步骤。梳理试点的重点方向、领域、项目(见附件1-2)开展宣传动员及项目遴选,组织意向企业报名和推荐试点项目,组织申报评审、公示,明确试点骨干企业,制定骨干企业培育计划,确定“企业目录+项目清单”。建立试点储备项目库,成熟一批,建设一批,避免“钱等项目”。

)实施阶段202304—202312

按照“储备一批、成熟一批、支持一批”的原则,全面开展试点工作,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倒排进度节点,及时反馈项目进度。试点牵头部门及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对试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检查督导,组织标准化技术、网点共享、新能源车、仓配一体管理运营等相关的培训,建立多部门协同推进机制和骨干企业联动协作机制,及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及时进行试点实施过程中的工作评估,并根据实际问题调整和完善相关实施方案及政策措施。试点成员单位积极配合试点项目的初审、上报、监管、跟踪、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验收阶段202401—202406

由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牵头,会同区财政部门对试点企业进行成果验收。县级物流配送中心完成数字化运营平台搭建运营,为县域各类商贸物流市场主体提供物流配送信息化服务,并与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平台对接。启动对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乡镇物流中转站、村级服务网点的数字化改造。积极配合省商务厅、省供销社总社组织第三方机构对试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评估验收,及时进行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评估结果并上报省商务厅、省供销总社,总结试点推广模式,试点工作完成。

)持续运营阶段(绩效评价以后)

各试点项目进入全面持续运营阶段。对试点项目效果较好的项目向全区进行推广,引导社会资金广泛参与。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成立机构。成立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组织机构,建立工作推进协调机制,负责全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镇要成立以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机构,并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各试点成员部门(单位)要指定1名分管同志及具体负责人专门负责此项工作,并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支持,确保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有序开展。

(二)强化督察,严管资金。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定期督察考核制度,加强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的日常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项目和资金管理等存在的问题。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要不定期深入各试点项目督查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进展情况,必要时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监督检查,依法依规遴选项目试点单位。加强对承办单位履约能力的考核。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专项资金管理、验收等项目管理制度,严格按照上级主管部门要求使用项目资金,对项目建设与运营相关过程文件、数据、财务票据等进行妥善保管并存档,严格按项目建设阶段拨付资金,建立大额资金支付动态跟踪制度,区财政局会同区商务局加强对大额专项资金使用跟踪、监控,常态化检查资金使用及管理情况。

(三)公开政务,报送进度。章贡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设置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专栏,同时在省级专栏上全面、及时、准确、集中公开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建设方案、项目内容、资金安排、决策过程等。设立征求意见窗口及纪检、审计举报窗口,提供省商务厅和本地商务部门的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与各项目试点单位达成协议,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单位,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及时更新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材料,同时督促项目承办单位按要求提供相关信息。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四)大力宣传,总结经验。通过报刊、广播、电视、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的各项政策宣传推广力度。认真总结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取得的成效,及时发现并梳理典型经验和做法,广泛加以宣传和推广,积极发挥典型案例的示范效应,同时加强与其他地区之间交流与借鉴,提升我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工作成效。

(五)加强廉政,杜绝违纪。把廉政建设与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强化风险防控,加强对试点工作参与部门、项目试点单位相关责任人的教育和管理,加大责任追究力度,杜绝违法违纪行为,确保财政资金安全和项目效果。

附件:1-1.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组织机构

1-2.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拟遴选实施项目汇总表


附件1-1

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试点建设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促进农村消费提质扩容,经研究决定成立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组长:  林朝阳  区委常委、区政府副区长

常务副组长:        区政府副区长

成员单位:区商务局、区乡村振兴局、区发改委、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章贡分局、章贡区邮政分公司、区交通运输局、区供销联社、市自然资源局章贡分局、区工信局、区文广新旅局、区住建局、各镇(街)等组成,区商务为牵头单位。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商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由区商务局、区供销联社、区交通运输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办公室设在区商务局商贸股,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员由各成员单位相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

各有关单位要明确责任领导和工作人员,切实做好组织领导、协调沟通、信息收集、上报、推广和对接服务等各项工作,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


附件1-2

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拟遴选实施项目汇总表

序号

项目

名称

支持

方向

项目实施目标

项目实施内容

项目推进时间节点

项目资金概算及资金来源

拟遴选项目要求

省级财政资金用途及支持标准

1

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中心物流园区仓储设施建设项目

建设县域物流配送中心

依托章贡高新区区位优势,建设综合型县域物流配送中心,总面积不低于150亩,配送仓储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零担分拨仓1万平方米以上,其中高标仓占40%以上;整合零担专线、快消品配送、快递分拨、冷链冷库、农资等经营业态。实现当天可送达(派出)各乡镇,隔天送达(派出)到行政村,偏远乡村2天内送达(派出),24小时内配送至村级物流服务网点。

按物流功能配送建设产业、商贸、冷链、医药几大版块的县域物流仓储配送处理中心,满足集仓储、组配、分拣、加工和集散等功能于一体。重点对园区企业配送、商贸快消品配送、生鲜冷链配送、医药配送完善仓储设施,明确各物流园区功能定位,降低配送成本,提高配送效率。

2023年6月前完成整合,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资金概算3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250万元。

1.实施单位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实施单位有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实施单位提供与承接本项目试点的具体建设方案;
5.实施单位承诺接受省、市、区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调度辅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6.试点项目建设选址在章贡高新区内。

采取项目申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建设。主要用于物流配送仓储设施及标准化设施设备改造的建设、购置。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 ,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30万元(不包含土地购置、办公装修、道路建设、公共设施建设、消防工程、水电气管网工程等投入)。

2

章贡区“互联网+第四方物流”集配县域物流城乡共同配送中心及乡镇共配仓建设项目

建设“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推动县乡村共同配送

建设面积不少于5000平米的物流城乡配送中心,补强区级物流城乡配送统仓共配功能;建设水西、沙石、沙河3个乡镇共配仓,实现进镇入村的快递、快消品、农资、农副产品等业态统仓共配,将村级商店、合作社、农户(种植、养殖)纳入统仓共配范围。对县级供销集配中心标准化设施升级提升改造。引导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订货,提供统一的仓储配送服务,统仓共配率达到 10%以上,实现仓储内整合的商品数量 1000种以上,乡镇商贸中心 500 种以上,村级便利店 50 种以上。

强化“互联网+第四方物流”供销集配体系建设,统一仓储、分拣、运输、配送、揽件功能,推动县域各类商品批发经销商入驻配送中心,引导区域及乡镇商贸中心、村级小店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统一订货,再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提供统一配送服务;实现村快递、农资、生鲜、快消品等统仓共配,补强县域物流中心统仓共配功能;整合构建乡镇、村供销集配网点,提升网点覆盖率,实现乡镇网点覆盖率达到100%,行政村网点覆盖率达到60%以上。

2023年10月前完成一期项目建设及入驻企业整合,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建设内容并投入运营。

资金概算10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300万元,社会资本700万元。

1.实施单位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实施单位有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实施单位需提供“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配县级物流城乡共同配送中心、乡镇共配仓的建设(入驻)方案;
5.实施单位承诺接受省、市、区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调度辅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6.试点项目建设选址在沙石镇内;
7.项目申报主体公司需为供销系统控股企业。

采取项目申报,以奖代补方式进行补贴。主要用于“互联网+第四方”供销集中配送仓库车间建设及入驻的各类快递、流通企业的仓储、分拣、运输、配送设施设备的建设。单个项目支持比例不超过总投资的30% ,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

3

章贡区县域物流城乡配送智慧运营平台建设项目

建设县域物流城乡配送数字化运营平台

分产业、商贸、冷链、医药等几个版块,建设全区物流信息大数据平台,实现“人、货、场”的智能化、专业化匹配,以“滴滴送货”模式的精准化降低物流配送成本,提高物流配送效率;加快对全区物流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尤其是乡镇和村级网点的信息化改造,强化对物流大数据的应用,在县域重点物流园区,建设物流大数据实时调度中心,充分利用大数据来辅助决策,加快实现物流配送的智慧化管理,促进城乡物流配送数字化转型升级。

建成区级物流配送中心数字化运营平台,分产业、商贸、冷链、医药等几个版块整合各企业、社会车辆入驻平台,提供WMS、TMS、CRM、结算等功能服务,并与省级物流公共信息平台以及其他平台对接;能够与零担专线系统、仓储系统、快递分拣系统相互连接;建成大数据可视系统;提供网络货运服务及税务票据服务,大数据分析系统,智慧园区管理系统服务;建立快消品配送订货与配送信息系统接口,实现与县域商贸、乡村商贸中心、村级便利店数字化连接,实现乡村服务。

2023年2023年07月数字化运营平台搭建完成投入正式运营;2023年12月完成所有项目建设内容并持续运营。

资金概算:15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50万元。

1.实施单位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实施单位有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实施单位有建设和运营物流配送数字化平台的成功案例并提供与承接本项目试点的具体建设及后期营运方案;
5.实施单位承诺接受省、市、区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调度辅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6.试点项目建设选址在章贡区现有重点物流园区内。
                                                               

搭建县域物流配送数字化运营平台(首页标注:章贡区县域物流城乡配送智慧运营平台),引导县域物流企业、配送企业、第三方物流公司及商贸企业运用信息平台获取、发布信息,实现县、镇、村三级物流站点和第三方物流快递企业信息平台对接。
   采取政府采购服务方式公开招标,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100万元,主要扶持平台研发、配套信息化软硬件购置、通讯网络信息资费等。(不包含平台建设过程中的调研费、办公费、人员工资、推广和后期维护费用等投入)

4

章贡区县域物流城乡共同配送标准化车队建设项目

加强物流标准化建设

推广企业购置并使用厢式货车和冷藏车,货运车辆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要求,整体符合要求的社会车辆,组建标准化配送车队(主要为 4.2 米厢式货车及新能源车辆),集中配送车辆外观字样、图形、特征醒目,印有“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项目”等字样。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使用先进的信息系统,支持配送车辆、行车路径等都采用信息系统自动调配等先进管理方式。实现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乡村服务网点之间带筐配送服务。

鼓励使用标准托盘、周转箱等单元化器具,鼓励县级物流配送中心与供应链上下游之间带托运输、与乡村服务网点之间带筐配送,不断提升运力水平和调度配置效率。对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和节能环保要求使用(4.2米厢式货车和新能源车)利用城乡物流信息平台进行车辆整合。打造标准化集中配送车辆,统一标识、统一规格、统一管理。

2023年08月完成整合车辆标准化改造建设投入正式运营;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并持续运营。

资金概算3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100万元,社会资本200万元。

1.实施单位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实施单位有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申请实施单位自有符合条件的车辆不少于10辆,试点车辆必须接入县域物流城乡智慧运营平台,接受统一调度、统一运营并提供区域物流城乡配送车队建设方案;
5.实施单位承诺接受省、市、区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调度辅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和绩效考核;                                                   6.试点项目建设选址在章贡区重点物流园区内。

支持2022年1月1日起新购标准化专用车辆(4.2米厢式货车或封闭式货车)以及对于现有车辆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
   采取项目申报,以奖代补方式。对符合城乡配送车辆技术选型和节能环保要求新购置的自用配送车辆按裸车价格的20%(以增值税发票金额为准)给予补贴,每辆最高金额不超过5万元,对原有车辆纳入物流车队进行信息化改造提升的,每辆车按照5000元给予补贴。单个车队项目总计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万元。(支持范围不包含项目主体购买的非标车辆和二手车辆,购置车辆五年内不得转售、出租)。

5

章贡区镇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项目

健全城乡村末端配送网点

推动县域物流体系创新试点示范先行先试,集中建设3个乡(镇)共同配送中转站,改造不少于44个村级配送末端网点,其中乡(镇)配送中转站面积不低于300平方米,建设村级物流服务网点,面积不低于50平方米,完善服务功能、规范服务标准、提高服务水平,开展生活日用品、农资及快件接收送达服务,实现货物存放、货物收寄功能,力争标识统一、管理统一、服务统一。

推进乡镇物流中转站点和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引导供销、邮政、交通物流、商贸配送等县域物流共配中心内市场主体共建共享末端网点资源;促进电商服务站点、益农信息社、供销集配站点、村邮站、快递站点等多点合一、服务共享。网点配有专人管理,统一标牌、明示收费标准、管理制度、监督电话上墙等。具备货物存放、货物收寄公共属性功能。

2023年09月完成整合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且投入正式运营;2023年12月完成项目实施内容并持续运营。

资金概算100万元,其中省级财政资金50万元,社会资本100万元。

1.实施单位在本区依法登记注册及纳税;
2.实施单位按有关规定已取得开展相关业务的资格;
3.实施单位有规范的账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近三年来无违法违规行为,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且信用记录良好。
4.申请实施单位建设的乡村末端配送网点不低于3个,并提供乡村末端配送网点建设方案;
5.实施单位承诺接受省、市、区试点工作推进部门监督管理及调度辅导,及时上报工作进度及统计报表,接受相关部门的审计监督绩效考核;                                                   6.试点项目提供章贡区村网点场地合同。


   重点支持村级网点标准化建设,村级网点须具备农村电商、配送等公共属性,服务功能完善,具有专人管理、统一门头和标识。
   采取项目申报,以奖代补方式。每个村级网点标准化建设最高支持金额不超过5000元,单个项目总支持金额不超过5万元。


附件2

相关部门意见汇总表

部门单位

意见建议

采纳情况

区商务局

集中整合我区现有物流平台成为统一平台,并按不同功能划分板块;相关镇街统一规划物流配送站点;整合现有数字化运营平台资源,形成统一数字化运营平台;中心城区多设置配送点。

完全采纳

区交通运输局

交通部门将共同推进物流标准化建设,市政府对此有相应资金支持;我区配送末端问题突出,资金分配应向村一级倾斜;数字化平台需纳入终端设备使用,否则难有成效。

完全采纳

区供销联社

原末端配送依赖财政资金支持,目前已投入超过一千万元,但无较好成效,建议末端网点采用市场化运作。

完全采纳

区乡村振兴局

资金配置上应更注重乡村末端,末端网点可结合农产品加工和仓储基地;资金因根据各镇实际需要分配。

完全采纳

区农业农村局

找到合适的市场主体进行运营。

完全采纳

区财政局

多借鉴其他市县经验;每年度须达到一定绩效指标;资金补贴额度须有依据。

完全采纳

沙石镇

乡镇村级末端网点相近的村点位可以共用,减少建设成本将资金用在其他更需要补助的点上。

完全采纳

沙河镇

找准配送末端,目前已有配送站点的村就不用浪费资金;可借鉴区供销联社村级物流配送站点经验。

完全采纳

水西镇

凌源村的电商配送站点处于闲置状态,是否每个村都需要设立末端配送站点有待商榷。

完全采纳

水东镇

水东镇已有超过10个配送驿站,物流运输已较为便捷,每个村都设立末端配送站点不一定能充分利用;末端配送站点如果能与区供销联社每个村的站点结合将取得良好成效。

完全采纳

 相关文件:《章贡区县域物流配送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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