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首批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已经结束,根据招聘公告规定,因部分首批入闱面试人员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现按笔试成绩在合格线上从高分到低分递补入闱面试人员一次(末位同分者一并列入),现将289名递补入闱面试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予以公告。
一、请递补入闱面试人员按照招聘公告及本公告的工作安排,于2023年7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带齐招聘岗位资格审查所需的相关资料(照片须与笔试准考证照片一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地点详见附件2)。
1.资格审查需提供以下材料:
(1)《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一式两份);
(2)本人身份证或社会保障卡原件及复印件;
(3)毕业证明,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学位证明;2023届毕业生报考,需提供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位须提供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查询结果;学历、学位在国(境)外取得的,要求同时提供教育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笔试准考证;
(5)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证件(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与报名表同底一寸彩照2张;
(6)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等人员)报考的,应出具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注明参加工作时间,下同);县及以下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含编制备案制等人员)需出具所在地组织(人社)部门报名截止日前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之一;并提供《赣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机关事业国有企业正式人员同意报考证明》(附件3)。
(7)岗位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必须是主责主业的工作经历,兼职兼聘的工作经历不视为岗位要求的具体工作经历,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须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其他单位须提供劳动合同和签订劳动合同企业为其缴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凭证,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未明确要求具体岗位工作经历、具体专业工作经历的,只要毕业后具有相应时间的任何工作经历均可,须提供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为考生缴交的社保凭据,或劳动合同及用人单位工资发放流水(工资发放时间及金额应相对固定),或从事个私经济相关证照等佐证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机关事业单位及国有企业提供单位出具的证明和养老保险凭据即可。
(8)岗位具有职业资格需提供资格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
2.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视为放弃面试资格。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进行递补。递补人员须通过资格审查后方能参加面试。
3.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含聘用后的试用期内)。凡发现与公告范围和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考生如有特殊情况无法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可委托他人代为进行资格审查,需提供考生本人签字(并按手印)委托书一份及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料。资格审查不合格或放弃面试资格出现的面试空缺,不再进行递补。
三、面试将采取综合面试的方式进行,时间初定于7月22日。考生最终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及以上,方可入闱体检、考察环节。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赣州市2023年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公告》及有关规定执行。
五、赣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赣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不委托任何单位举办任何形式的面试培训班,也不组织编写、出版任何面试用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