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章贡区凯霓诗美容馆安排未获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的从业人员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工作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章贡区凯霓诗美容馆
3、法定代表人姓名:谢小群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章贡卫公罚〔2024〕N001号
5、主要违法事实: 2024年1月17日章贡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执法人员至章贡区凯霓诗美容馆检查时发现:从业人员谢小群、朱玉伟等3人2023年12月3日至2024年1月17日未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工作
6、处罚内容: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佰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八条及与之对应的《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0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