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案件名称:赣州硕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未严格遵守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案
2、被处罚人姓名或者名称::赣州硕美医疗美容有限公司
3、法定代表人姓名:叶丽丽
4、决定书名称及文号: 章贡卫医罚〔2024〕010号
5、主要违法事实:该公司硕美医疗美容诊所使用未取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的外科专业执业医师钟某于2023年12月18日独立给龚某实施了医疗美容手术。
6、处罚内容: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10000元整。
7、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违反了《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第十八条、《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九)项及与之对应的《江西省卫生健康行政处罚裁量权细化标准(2022年版)》的规定。
8、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4年6月28日